江发改投资〔2023〕15号关于崇左市江州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
江发改投资〔2023〕15号关于崇左市江州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
江发改投资〔2023〕15号
(略) 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略) 江州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项目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 江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 (略) 江州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实施方案批复的函》(江建函〔2023〕1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江州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略) 城 (略) 综合竞争力,同 (略) 江州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二、项目名称: (略) 江州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三、项目代码:2305-*-04-01-*。
四、项目单位: (略) 江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项目建设地点: (略) 江州区。
六、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3个小区,包含石景林路 (略) 、石景林路 (略) 、文化馆生活小区,涉及户数200户,涉及小区内楼栋22栋,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屋面防水隔热铺设2450平方米、沥青铺设2300平方米、排水沟修复1600米、楼梯间扶手刷漆140米、楼梯间刮白1600平方米、楼梯间地面PVC地胶480平方米、消防通道喷字80米等。
七、原则同意项目改造实施方案提出的路面结构、地面喷字、屋面防水、隔热、智能电表、栏杆除锈、刷漆工程等技术方案。
八、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为157.2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
九、项目建设周期:2023年5月-2024年12月。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 (略) 江州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略) 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9日
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公开 信息平台公开
(略) 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3年5月9日印发
附件:
(略) 江州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投标
核准意见表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安工程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设备 | 核准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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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发改投资〔2023〕15号
(略) 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略) 江州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项目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 江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 (略) 江州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实施方案批复的函》(江建函〔2023〕1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江州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略) 城 (略) 综合竞争力,同 (略) 江州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二、项目名称: (略) 江州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三、项目代码:2305-*-04-01-*。
四、项目单位: (略) 江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项目建设地点: (略) 江州区。
六、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3个小区,包含石景林路 (略) 、石景林路 (略) 、文化馆生活小区,涉及户数200户,涉及小区内楼栋22栋,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屋面防水隔热铺设2450平方米、沥青铺设2300平方米、排水沟修复1600米、楼梯间扶手刷漆140米、楼梯间刮白1600平方米、楼梯间地面PVC地胶480平方米、消防通道喷字80米等。
七、原则同意项目改造实施方案提出的路面结构、地面喷字、屋面防水、隔热、智能电表、栏杆除锈、刷漆工程等技术方案。
八、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为157.2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
九、项目建设周期:2023年5月-2024年12月。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 (略) 江州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略) 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9日
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公开 信息平台公开
(略) 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3年5月9日印发
附件:
(略) 江州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投标
核准意见表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安工程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设备 | 核准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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