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婺源县古坦学校新建幼儿园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
关于婺源县古坦学校新建幼儿园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
婺源县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报婺源县古坦学校新建幼儿园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的请示》(婺教字〔2023〕3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了改善古坦幼儿教育办学条件,扩大招生能力,整合婺源教育资源配置,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婺源县古坦学校新建幼儿园工程,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及监管系统赋码为2303-*-04-01-*。
二、项目建设单位:婺源县古坦学校。
三、项目建设地点:婺源县古坦学校小学部校园内。
四、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面积为428.5平方米,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176.44平方米,框架三层,层高一层为3.9米,二三层均为3.6米,建筑面积为12.45米,周边配套设施工程。新建水泥路面1000平方米,室外运动场180平方米,围墙130米,室外排污、雨水、校园文化等。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458.9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362.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8.28万元,基本预备费18.13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县财政配套。
七、招标内容:请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八、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赣(2018)婺源县不动产权第*号。
九、请婺源县教育体育局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下步施工图设计,报住建部门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婺源县教育体育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 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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