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广银铝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宁夏广银铝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成立于2010年11月,是广亚铝业(集团) (略) ,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临河综合工业园A区,主要从事各类铝合金棒、铝合金锭,各类铝合金型材的生产与销售。 (略) 于20 (略) 场分析与调研,决定投资建设高精度铝加工材用铸锭项目,2010年12月3日,(原)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对该项目进行了核准,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高精度铝加工材用铸锭*t,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座总建筑面积为19441m2熔铸车间,主要设置铸锭区、打灰房、渣库、压缩空气及氮气站、炉前休息室;主要设备有18t熔铝炉20台、30×(1+0.1)t均质炉4台,磁力搅拌装置2台、30t/h在线精炼过滤装置1套、锯切机10台、24t铸造机10台等。企业于2011年5月委托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宁夏智可达 (略) 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获得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批复(宁环审发〔2011〕30号);于2014年委托宁夏环 (略) ( (略) )完成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并获得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批复(宁环审发〔2014〕43号)。项目两期建设,一期于2015年12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获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批复(宁东管(环)函〔2015〕90号),项目二期于2022年12月完成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完成公示备案。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实际产量分别为*t、*t、*t铝及铝合金圆铸锭,后评价期间企业运行正常。
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略) 必须严格落实原环评批复、竣工验收审查意见及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提出的整改措施,使得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符合环保要求。同时,建议建设单位进一步推行环境管理体系,更好地做到安全生产、污染预防及持续改进各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认真落实监测计划要求。
三、后评价总体意见
(略) 高精度铝加工材用铸锭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部令3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了后评价工作。本次后评价是在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后,对实际项目组成内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调查,同时对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监测和验证。项目自投产运行以来,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方面按照原环评报告及近年来国家、地方环境污染防治政策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各项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原环评、环评批复及现行有效标准。后评价报告编制较为规范,评价内容全面,评价结论可信,专家组一致同意后评价报告通过审查。
四、报告公开方式及时间
链接:http://**
提取码:zu75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成立于2010年11月,是广亚铝业(集团) (略) ,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临河综合工业园A区,主要从事各类铝合金棒、铝合金锭,各类铝合金型材的生产与销售。 (略) 于20 (略) 场分析与调研,决定投资建设高精度铝加工材用铸锭项目,2010年12月3日,(原)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对该项目进行了核准,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高精度铝加工材用铸锭*t,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座总建筑面积为19441m2熔铸车间,主要设置铸锭区、打灰房、渣库、压缩空气及氮气站、炉前休息室;主要设备有18t熔铝炉20台、30×(1+0.1)t均质炉4台,磁力搅拌装置2台、30t/h在线精炼过滤装置1套、锯切机10台、24t铸造机10台等。企业于2011年5月委托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宁夏智可达 (略) 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获得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批复(宁环审发〔2011〕30号);于2014年委托宁夏环 (略) ( (略) )完成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并获得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批复(宁环审发〔2014〕43号)。项目两期建设,一期于2015年12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获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批复(宁东管(环)函〔2015〕90号),项目二期于2022年12月完成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完成公示备案。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实际产量分别为*t、*t、*t铝及铝合金圆铸锭,后评价期间企业运行正常。
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略) 必须严格落实原环评批复、竣工验收审查意见及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提出的整改措施,使得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符合环保要求。同时,建议建设单位进一步推行环境管理体系,更好地做到安全生产、污染预防及持续改进各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认真落实监测计划要求。
三、后评价总体意见
(略) 高精度铝加工材用铸锭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部令3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了后评价工作。本次后评价是在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后,对实际项目组成内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调查,同时对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监测和验证。项目自投产运行以来,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方面按照原环评报告及近年来国家、地方环境污染防治政策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各项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原环评、环评批复及现行有效标准。后评价报告编制较为规范,评价内容全面,评价结论可信,专家组一致同意后评价报告通过审查。
四、报告公开方式及时间
链接:http://**
提取码:zu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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