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性详细规划(输电装备智能化制造及金属表面处理加工基地)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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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性详细规划(输电装备智能化制造及金属表面处理加工基地)批前公示

输电装备智能化制造及金属表面处理加工基地项目利害关系人:

我局己受理长沙 (略) 提出的输电装备智能化制造及金属表面处理加工基地项目总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本次拟建2栋厂房及1栋办公楼,项目位于江背镇梅花工贸新区规划二路以西、强盛路以南。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净用地面积20199.4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1639.56平方米,容积率1.07,建筑密度49.76%,绿地率11.49%。

图纸数量:1张

图纸名称:总平面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3年5月11日起至2023年5月1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政策法规科0731-* *

规划技术科0731-*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1日

相关附件下载:
鑫胜地块规划总图.pdf

输电装备智能化制造及金属表面处理加工基地项目利害关系人:

我局己受理长沙 (略) 提出的输电装备智能化制造及金属表面处理加工基地项目总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本次拟建2栋厂房及1栋办公楼,项目位于江背镇梅花工贸新区规划二路以西、强盛路以南。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净用地面积20199.4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1639.56平方米,容积率1.07,建筑密度49.76%,绿地率11.49%。

图纸数量:1张

图纸名称:总平面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3年5月11日起至2023年5月1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政策法规科0731-* *

规划技术科0731-*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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