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傲农畜牧养殖有限公司防非瘟标准母猪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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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傲农畜牧养殖有限公司防非瘟标准母猪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鹿寨 (略) 防非瘟标准母猪场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发表时间:2023-05-11 15:52

鹿寨 (略) 防非瘟标准母猪场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鹿寨 (略) 委托广西 (略) 承担鹿寨 (略) 防非瘟标准母猪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鹿寨 (略) 防非瘟标准母猪场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鹿寨县石榴河园艺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占地面积约200.12亩,分为两期建设,通过新增猪舍及对现有猪场猪舍、公用配套、管理、生活、防疫和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进行改造,一期、二期饲养母猪分别为2000头、3000头,全厂共计5000头,年出栏猪苗10万头。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鹿寨 (略)

地址: (略) 鹿寨县石榴河园艺场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名称:广西 (略)

地址:广西壮族 (略) 三中路68号文轩大厦11-17号

邮编:*

联系人:杨工

电子邮箱:*@*q.com

电话:077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鹿寨 (略)

2023年05月11日

鹿寨 (略) 防非瘟标准母猪场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发表时间:2023-05-11 15:52

鹿寨 (略) 防非瘟标准母猪场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鹿寨 (略) 委托广西 (略) 承担鹿寨 (略) 防非瘟标准母猪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鹿寨 (略) 防非瘟标准母猪场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鹿寨县石榴河园艺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占地面积约200.12亩,分为两期建设,通过新增猪舍及对现有猪场猪舍、公用配套、管理、生活、防疫和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进行改造,一期、二期饲养母猪分别为2000头、3000头,全厂共计5000头,年出栏猪苗10万头。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鹿寨 (略)

地址: (略) 鹿寨县石榴河园艺场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名称:广西 (略)

地址:广西壮族 (略) 三中路68号文轩大厦11-17号

邮编:*

联系人:杨工

电子邮箱:*@*q.com

电话:077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鹿寨 (略)

2023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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