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自治区公安厅部分警种急需建设大数据智能化业务应用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自治区公安厅部分警种急需建设大数据智能化业务应用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自治区公安厅: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2023年部分大数据智能化业务应用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函》(桂公函〔2022〕357号)及相关项目材料收悉。该项目经委托广西通信 (略) 组织专家评估,综合参考评估报告,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依托壮美广西·政务云、公安大数据平台等基础资源,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针对公安厅打击电诈、社区警务、涉案财务管理等业务,构建各专业应用子系统平台。项目建设有助于提升自治区公安部门打防管控能力。原则同意建设2023年自治区公安厅部分警种急需建设大数据智能化业务应用系统项目。
二、项目名称:2023年自治区公安厅部分警种急需建设大数据智能化业务应用系统项目。
三、项目代码:2208-*-04-04-*。
四、项目业主: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五、项目地址: (略) 青秀区佛子岭路1号。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依托壮美广西·政务云、公安大数据平台等基础资源,主要建设内容为:防范打击银信“两卡”违法犯罪可信数据安全交互应用系统、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智能化系统、智慧社区警务系统、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共四个系统。项目应用范围覆盖自治区、市、县各级公安部门。其中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智能化系统、涉案财物管理系统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按第二级要求进行建设,智慧社区警务系统、防范打击银信“两卡”违法犯罪可信数据安全交互应用系统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按三级要求进行建设。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估算3294.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37.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2.34万元,预备费64.59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治区公安厅部分警种急需建设大数据智能化业务应用系统项目有关问题的函》,项目建设资金首先通过自治区公安厅2023—2024年部门预算资金逐年统筹安排解决,不足部分按有关规定从我区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安排适量资金予以支持。具体经费额度以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果为准。
八、按照“十四五”期间广西政务信息化建设发展要求,该项目采用自行建设方式。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程序开展建设,加强资源整合与协同共享,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本项目服务、软件开发和设备购置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请据本批复文件开展下阶段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试行)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核算应用系统开发工作量,合理控制投资成本,按程序报送财政投资评审。加强资金规范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效益,做好财政资金使用风险防范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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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安厅: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2023年部分大数据智能化业务应用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函》(桂公函〔2022〕357号)及相关项目材料收悉。该项目经委托广西通信 (略) 组织专家评估,综合参考评估报告,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依托壮美广西·政务云、公安大数据平台等基础资源,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针对公安厅打击电诈、社区警务、涉案财务管理等业务,构建各专业应用子系统平台。项目建设有助于提升自治区公安部门打防管控能力。原则同意建设2023年自治区公安厅部分警种急需建设大数据智能化业务应用系统项目。
二、项目名称:2023年自治区公安厅部分警种急需建设大数据智能化业务应用系统项目。
三、项目代码:2208-*-04-04-*。
四、项目业主: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五、项目地址: (略) 青秀区佛子岭路1号。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依托壮美广西·政务云、公安大数据平台等基础资源,主要建设内容为:防范打击银信“两卡”违法犯罪可信数据安全交互应用系统、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智能化系统、智慧社区警务系统、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共四个系统。项目应用范围覆盖自治区、市、县各级公安部门。其中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智能化系统、涉案财物管理系统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按第二级要求进行建设,智慧社区警务系统、防范打击银信“两卡”违法犯罪可信数据安全交互应用系统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按三级要求进行建设。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估算3294.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37.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2.34万元,预备费64.59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治区公安厅部分警种急需建设大数据智能化业务应用系统项目有关问题的函》,项目建设资金首先通过自治区公安厅2023—2024年部门预算资金逐年统筹安排解决,不足部分按有关规定从我区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安排适量资金予以支持。具体经费额度以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果为准。
八、按照“十四五”期间广西政务信息化建设发展要求,该项目采用自行建设方式。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程序开展建设,加强资源整合与协同共享,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本项目服务、软件开发和设备购置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请据本批复文件开展下阶段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试行)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核算应用系统开发工作量,合理控制投资成本,按程序报送财政投资评审。加强资金规范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效益,做好财政资金使用风险防范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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