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新建光学五金零件加工线、光学镜片生产线、光学仪器生产线和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
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新建光学五金零件加工线、光学镜片生产线、光学仪器生产线和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新 (略) 《新建光学五金零件加工线、光学镜片生产线、光学仪器生产线和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6-*
地址: (略) 红星四路85 (略) 华蓥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建光学五金零件加工线、光学镜片生产线、光学仪器生产线和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 | (略) 工业发展区渝华大道中段标准厂房3幢1-4层 | 四川新 (略) | 重庆 (略) | 本项目购买标准厂房新建光学五金零件生产线、光学镜片生产线、光学仪器生产线和集成电路生产线各1条。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五金零件5000万个、光学镜片1000万片、SMT贴片5000万件、光学产品500万具的生产能力。五金零件、光学镜片和SMT贴片自用于组装光学产品后外售。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7%。 | 一、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本项 (略) 工业发展区渝华大道中段的标准厂房3幢(共4层)建设,施工期仅为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施工时间较短,产生的污染物较少。施工期主要为室内装修产生少量装修废气、少量建筑垃圾、废弃包装材料、施工噪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施工期间产生少量的装修废气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 (二)施工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依托标准厂房现有环保设施处理。 (三)施工固废。施工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交由建渣清运单位处理。 (四)噪声。项目夜间不施工, (略) ,无集中居民点,不会发生施工噪声扰民现象。 二、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粗磨、精磨、抛光、下料等工序均为湿式加工,无废气产生。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胶合废气、焊接废气、擦试废气等。胶合工序使用UV光固化胶作为粘胶剂,UV光固化胶为低挥发性粘胶剂,本项目使用量较少,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极少,可忽略不计;擦试废气经擦试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后与焊接废气一并引至1#废气处理设施(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本项目精磨、粗磨、抛光、磨边等工序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清洗废水经自建絮凝沉淀池(有效容积 5m3)处理;地面清洁废水经自建隔油池(有效容积3m3)处理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分别经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标准厂房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电子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排放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 (略) 工业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渠江。 (三)固废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锡渣、废铝屑、不合格品、玻璃渣、抛光粉渣、废包装材料、废滤膜、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危险废物(含油铝屑、废切削液、废抹布、废化学品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棉纱手套、含油冷凝废液)及生活垃圾。机加车间不合格品收集后返回前端工序继续加工;抛光粉渣外售稀土回收单位;废滤膜交由厂家回收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锡渣、废铝屑、玻璃镜片生产线不合格品、玻璃渣、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含油铝屑、废切削液、废抹布、废化学品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废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四)噪声。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抛光机、磨边机、下料机、加工中心、车床、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治理措施为: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围墙隔声,加强管理。 (五)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本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防渗分区原则,将本项目分划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划分区域如下。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原料库房(液体原料贮存区、防爆柜放置区)、油料间、污水处理设施等。采用至少 1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防渗混凝土+防渗膜(2mm厚 HDPE 膜)+防渗涂料(环氧树脂地坪漆),确保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渗透系数≤10-10cm/s。用油设备(加工中心、钻床、磨床等)下方设置托盘。一般防渗区:除上述重点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外的区域,采取粘土铺底+防渗混凝土进行防渗,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渗透系数 K≤1.0×10-7cm/s。简单防渗区:办公区、厂区道路等。防渗技术要求为一般地面硬化即可。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组织员工开展风险应急培训,加强公司职工的教育培训,实行上岗证制度,增强职工风险意识,提高事故自救能力,制定和强化各种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的规程,减少人为风险事故(如误操作)的发生。 三、其他部门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局予以备案(川投资备【2209-*-04-01-*】FGQB-0509 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新 (略) 《新建光学五金零件加工线、光学镜片生产线、光学仪器生产线和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6-*
地址: (略) 红星四路85 (略) 华蓥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建光学五金零件加工线、光学镜片生产线、光学仪器生产线和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 | (略) 工业发展区渝华大道中段标准厂房3幢1-4层 | 四川新 (略) | 重庆 (略) | 本项目购买标准厂房新建光学五金零件生产线、光学镜片生产线、光学仪器生产线和集成电路生产线各1条。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五金零件5000万个、光学镜片1000万片、SMT贴片5000万件、光学产品500万具的生产能力。五金零件、光学镜片和SMT贴片自用于组装光学产品后外售。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7%。 | 一、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本项 (略) 工业发展区渝华大道中段的标准厂房3幢(共4层)建设,施工期仅为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施工时间较短,产生的污染物较少。施工期主要为室内装修产生少量装修废气、少量建筑垃圾、废弃包装材料、施工噪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施工期间产生少量的装修废气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 (二)施工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依托标准厂房现有环保设施处理。 (三)施工固废。施工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交由建渣清运单位处理。 (四)噪声。项目夜间不施工, (略) ,无集中居民点,不会发生施工噪声扰民现象。 二、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粗磨、精磨、抛光、下料等工序均为湿式加工,无废气产生。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胶合废气、焊接废气、擦试废气等。胶合工序使用UV光固化胶作为粘胶剂,UV光固化胶为低挥发性粘胶剂,本项目使用量较少,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极少,可忽略不计;擦试废气经擦试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后与焊接废气一并引至1#废气处理设施(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本项目精磨、粗磨、抛光、磨边等工序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清洗废水经自建絮凝沉淀池(有效容积 5m3)处理;地面清洁废水经自建隔油池(有效容积3m3)处理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分别经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标准厂房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电子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排放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 (略) 工业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渠江。 (三)固废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锡渣、废铝屑、不合格品、玻璃渣、抛光粉渣、废包装材料、废滤膜、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危险废物(含油铝屑、废切削液、废抹布、废化学品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棉纱手套、含油冷凝废液)及生活垃圾。机加车间不合格品收集后返回前端工序继续加工;抛光粉渣外售稀土回收单位;废滤膜交由厂家回收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锡渣、废铝屑、玻璃镜片生产线不合格品、玻璃渣、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含油铝屑、废切削液、废抹布、废化学品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废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四)噪声。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抛光机、磨边机、下料机、加工中心、车床、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治理措施为: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围墙隔声,加强管理。 (五)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本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防渗分区原则,将本项目分划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划分区域如下。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原料库房(液体原料贮存区、防爆柜放置区)、油料间、污水处理设施等。采用至少 1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防渗混凝土+防渗膜(2mm厚 HDPE 膜)+防渗涂料(环氧树脂地坪漆),确保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渗透系数≤10-10cm/s。用油设备(加工中心、钻床、磨床等)下方设置托盘。一般防渗区:除上述重点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外的区域,采取粘土铺底+防渗混凝土进行防渗,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渗透系数 K≤1.0×10-7cm/s。简单防渗区:办公区、厂区道路等。防渗技术要求为一般地面硬化即可。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组织员工开展风险应急培训,加强公司职工的教育培训,实行上岗证制度,增强职工风险意识,提高事故自救能力,制定和强化各种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的规程,减少人为风险事故(如误操作)的发生。 三、其他部门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局予以备案(川投资备【2209-*-04-01-*】FGQB-0509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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