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夷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西溪水源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关于武夷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西溪水源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西溪水源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2023年4月6日,我局依法组织有关专家和代表对《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西溪水源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技术评审,现根据专家组的技术评审意见和《报告书》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是为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打破城乡供水二元格局,为洋庄乡居民提供日常生活用水,改善其取水用水难,水质差的现状。项目主要由厂站工程、隧洞工程、管道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等组成。
项目征地面积10.0432m2,新建连墩自来水厂一座,规模1.5万m3/d,新建DN600-1000球墨铸铁管总长度约16.48km,DN100-600球墨铸铁管总长约38.89km,洞径为2.8m的隧洞121m,洞径为4.5m的隧洞长205m,新增2套供水设施等。
项目工程占地10.0432hm2,其中:永久占地0.6303hm2,临时占地9.4129hm2(其中9.4129hm2位于红线范围外;0.11hm2位于红线范围内,面积不重复计算)。项目总投资约为2880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5601万元。总工期为12个月,项目已于2022年10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9月完工。本项 (略) (略) 负责建设。
项目土石方总量34.74万m3。其中,挖方总量17.37万m3(含绿化覆土0.21万m3),填方总量17.37万m3(含绿化覆土0.21万m3),无弃方。
二、项目建设水土保持要求
原则同意本《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可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西溪水源引水)工程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
(二)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 (略) (略)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0.0432hm2。预测时段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1075t,工程新增水土流失量1015t。
(三)本项目水土流失区划分6个防治分区:厂站工程区、隧洞工程区、管道工程区、施工场地区、临时堆土场区、涉河工程区,水土保持措施有:
1.厂站工程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05万m3、表土覆盖0.05万m3、土地整治0.18hm2、雨水管网310m;
②植物措施:景观绿化0.18hm2;
③临时措施:土质排水沟255m、土质沉沙池2座、洗车池1座、密目网苫盖2100m2;
2.隧洞工程区:
①工程措施:C20砼截水沟88.88m3、表土剥离0.06万m3表土覆盖0.06万m3;
②植物措施:植草护坡0.03hm2;
③临时措施:土质排水沟237m、土质沉沙池8座、密目网苫盖1200m2;
3.管道工程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10万m3、表土覆盖0.10万m3;
②植物措施:绿化2.70hm2;
③临时措施:土质排水沟14820m、土质沉沙池60座、洗车池2座;
4.施工场地区:
①临时措施:砖砌排水沟588m、砖砌沉沙池6座、撒播草籽0.25hm2;
5.临时堆土场区:
①临时措施:土质排水沟636m、土质沉沙池6座、编织袋土拦挡612m、密目网苫盖3000m2、撒播草籽0.30hm2;
6.涉河工程区:
①临时措施:围堰213.3m、集水井55座;
(四)本项目共布设12个水土保持监测点。
(五)本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218.51万元(主体设计已有90.82万元,方案新增125.52万元),工程措施投资47.53万元,植物措施投资57.55万元,临时措施投资61.54万元,独立费用35.13万元,基本预备费4.5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0.0432万元。
本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本项目是结合城乡一体化项目建设需要, (略) 周边农村饮用水难题, (略) 周边农村饮用水安全和地方供水不足问题, (略) 供水工程建设的优势,项目从连墩水库引原水至西溪水厂,在连墩修建水厂,然后集中处理安全合格饮用水输送至周边洋庄乡各村等。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0〕267号)中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中“(三)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本项目属于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项目,可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应依法依规及时到当地税务窗口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应严格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相应的后续设计,并报我局备案;应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与进度、生产安全与质量安全。
(三)应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确保各类施工活动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保存和利用,强化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切实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四)应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按规定及时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与总结报告。
(五)本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方案变更
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若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按照“先批后变”规定进行变更审批,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五、设施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在向社会公开验收材料后,须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
1.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西溪水源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专家组评审意见
2.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西溪水源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组成员名单
武水审批〔2023〕10号关于武夷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西溪水源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含附件)
(略) 水利局
2023年5月8日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西溪水源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2023年4月6日,我局依法组织有关专家和代表对《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西溪水源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技术评审,现根据专家组的技术评审意见和《报告书》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是为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打破城乡供水二元格局,为洋庄乡居民提供日常生活用水,改善其取水用水难,水质差的现状。项目主要由厂站工程、隧洞工程、管道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等组成。
项目征地面积10.0432m2,新建连墩自来水厂一座,规模1.5万m3/d,新建DN600-1000球墨铸铁管总长度约16.48km,DN100-600球墨铸铁管总长约38.89km,洞径为2.8m的隧洞121m,洞径为4.5m的隧洞长205m,新增2套供水设施等。
项目工程占地10.0432hm2,其中:永久占地0.6303hm2,临时占地9.4129hm2(其中9.4129hm2位于红线范围外;0.11hm2位于红线范围内,面积不重复计算)。项目总投资约为2880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5601万元。总工期为12个月,项目已于2022年10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9月完工。本项 (略) (略) 负责建设。
项目土石方总量34.74万m3。其中,挖方总量17.37万m3(含绿化覆土0.21万m3),填方总量17.37万m3(含绿化覆土0.21万m3),无弃方。
二、项目建设水土保持要求
原则同意本《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可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西溪水源引水)工程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
(二)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 (略) (略)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0.0432hm2。预测时段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1075t,工程新增水土流失量1015t。
(三)本项目水土流失区划分6个防治分区:厂站工程区、隧洞工程区、管道工程区、施工场地区、临时堆土场区、涉河工程区,水土保持措施有:
1.厂站工程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05万m3、表土覆盖0.05万m3、土地整治0.18hm2、雨水管网310m;
②植物措施:景观绿化0.18hm2;
③临时措施:土质排水沟255m、土质沉沙池2座、洗车池1座、密目网苫盖2100m2;
2.隧洞工程区:
①工程措施:C20砼截水沟88.88m3、表土剥离0.06万m3表土覆盖0.06万m3;
②植物措施:植草护坡0.03hm2;
③临时措施:土质排水沟237m、土质沉沙池8座、密目网苫盖1200m2;
3.管道工程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10万m3、表土覆盖0.10万m3;
②植物措施:绿化2.70hm2;
③临时措施:土质排水沟14820m、土质沉沙池60座、洗车池2座;
4.施工场地区:
①临时措施:砖砌排水沟588m、砖砌沉沙池6座、撒播草籽0.25hm2;
5.临时堆土场区:
①临时措施:土质排水沟636m、土质沉沙池6座、编织袋土拦挡612m、密目网苫盖3000m2、撒播草籽0.30hm2;
6.涉河工程区:
①临时措施:围堰213.3m、集水井55座;
(四)本项目共布设12个水土保持监测点。
(五)本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218.51万元(主体设计已有90.82万元,方案新增125.52万元),工程措施投资47.53万元,植物措施投资57.55万元,临时措施投资61.54万元,独立费用35.13万元,基本预备费4.5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0.0432万元。
本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本项目是结合城乡一体化项目建设需要, (略) 周边农村饮用水难题, (略) 周边农村饮用水安全和地方供水不足问题, (略) 供水工程建设的优势,项目从连墩水库引原水至西溪水厂,在连墩修建水厂,然后集中处理安全合格饮用水输送至周边洋庄乡各村等。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0〕267号)中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中“(三)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本项目属于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项目,可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应依法依规及时到当地税务窗口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应严格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相应的后续设计,并报我局备案;应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与进度、生产安全与质量安全。
(三)应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确保各类施工活动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保存和利用,强化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切实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四)应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按规定及时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与总结报告。
(五)本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方案变更
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若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按照“先批后变”规定进行变更审批,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五、设施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在向社会公开验收材料后,须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
1.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西溪水源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专家组评审意见
2.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西溪水源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组成员名单
武水审批〔2023〕10号关于武夷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西溪水源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含附件)
(略) 水利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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