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达县邓柯乡青稞村引领示范村安置房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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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达县邓柯乡青稞村引领示范村安置房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邓柯乡青稞村引领示范村安置房项目地块位于西藏 (略) 江达县邓柯乡青稞村场镇,中心坐标为:97.*°、32.*°,地块南侧、东侧为居民区和道路,地块北侧为邓柯乡第一小学和居民区,西侧为乡镇府,用地面积39320m2,约59亩。地块历史影像图最早可追溯到2003年,由历史影像图和相关资料可知地块在历史上均为居民用地和耕地,无任何工业企业存在过。2023年4月,地块由当地政府回收,现使用权归属为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开发为引领示范村安置房项目(宅基地用地)——第一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邓柯乡青稞村引领示范村安置房项目所在地块土地性质变更为宅基地用地,因此江达县邓柯产城融合园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 (略) 华地 (略) (以下简称“我单位”)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2023年4月,我单位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发现,地块及其周边不存在重污染企业,调查地块目前为居民住房和耕地,地块内未发现外来堆土和固体废物堆放,现场未发现明显的污染痕迹。工作组针对项目地块开展了人员访谈工作,访谈人员包含地块现使用权人、地方管理部门及周边居民。访谈结果与现场踏勘情况一致。确认地块内无明确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该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
,江达县
邓柯乡青稞村引领示范村安置房项目地块位于西藏 (略) 江达县邓柯乡青稞村场镇,中心坐标为:97.*°、32.*°,地块南侧、东侧为居民区和道路,地块北侧为邓柯乡第一小学和居民区,西侧为乡镇府,用地面积39320m2,约59亩。地块历史影像图最早可追溯到2003年,由历史影像图和相关资料可知地块在历史上均为居民用地和耕地,无任何工业企业存在过。2023年4月,地块由当地政府回收,现使用权归属为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开发为引领示范村安置房项目(宅基地用地)——第一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邓柯乡青稞村引领示范村安置房项目所在地块土地性质变更为宅基地用地,因此江达县邓柯产城融合园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 (略) 华地 (略) (以下简称“我单位”)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2023年4月,我单位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发现,地块及其周边不存在重污染企业,调查地块目前为居民住房和耕地,地块内未发现外来堆土和固体废物堆放,现场未发现明显的污染痕迹。工作组针对项目地块开展了人员访谈工作,访谈人员包含地块现使用权人、地方管理部门及周边居民。访谈结果与现场踏勘情况一致。确认地块内无明确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该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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