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关于2023年5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关于2023年5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杭锦旗政务服务局3楼1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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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东科拌合站 | 杭锦旗锡尼镇建筑工程生产型微小企业集中安置点 | (略) 东 (略) | 内蒙古欣容 (略) | 项目占地面积1228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沥青拌合站、水泥稳定土拌合站、水泥混凝土拌合站各1座,新建3000㎡的全封闭储料棚1座,储存能力为20000t;设置沥青储罐4个、矿粉储罐2个、煤粉储罐1个、水泥储罐2个、粉煤灰储罐1个;配套建设封闭廊道、危废暂存间等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年生产水泥制品及水泥稳定土约10万吨、水泥混凝土10万吨、沥青拌合料约2万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一、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大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过程中在场地平整和施工材料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1)施工扬尘。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控制各类施工扬尘污染。落实工地设置密闭施工围档、实行场地内硬地坪施工、施工场地周边道路硬化并设置沉沙井、驶出工地车辆冲洗、督促运渣车密闭运输和建筑材料堆放覆盖等措施。 ②控制运输车辆冒装渣土、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污染。完善密闭运渣车辆技术规范,严禁冒装渣土车、带泥车和沿途撒漏 (略) 道路。 ③控制裸露地面扬尘污染。按照“易绿则绿、易盖则盖、分类实施、多策并举”的原则,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加强裸露地面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④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⑤施工现场四周连续设置围挡,高度2m,围挡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 ⑦施工场地出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冲洗槽和沉淀池),车辆驶出施工场地前,应将车厢外和轮胎冲洗干净,确保出场运输车辆清洗率达到 100%。 ⑧使用水泥混凝土,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大于四 (略) 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石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覆网防尘,同时强化施工扬尘监管。 ⑵汽车尾气。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在运行中将产生一些尾气,运输、施工单位必须使用所排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严禁使用超标的车辆和机械。 2.废水:施工期间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路面、地坪冲洗水、设备清洗水中SS和矿物油含量较高,应设防渗沉淀池将污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抑尘,要求均匀喷洒,严禁形成地表径流。施工场地内设置简易厕所和化粪池,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作业机械及运输车辆在使用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⑴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开夜间(22:00-06:00)、昼夜午休时间动用高噪声设备。 ⑵严格使用水泥混凝土,与施工场地设置混凝土搅拌机相比,水泥混凝土具有占地少、施工量少、施工方便、噪声污染小等特点,同时减轻道路交通噪声及扬尘污染。⑶施工物料及设备运入、运出,车辆应尽可能避开夜间(22:00-06:00)运输,避免沿途出现扰民现象。 ⑷严格控制操作流程,降低人为噪声。⑸采取适当措施,降低噪声,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应设置在棚内。⑹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地基挖掘产生的土方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统一收集后运输到项目所在园区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挖方大部分用于回填地基,剩余部分用于厂区沟坑的填埋及厂区的平整,无弃土产生。生活垃圾经过分类收集后按当地要求统一处理。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废气:(1)水泥混凝土拌合站: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物料堆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投料皮带输送粉尘、搅拌机粉尘、粉料筒仓呼吸孔粉尘等。①物料装卸堆存粉尘:原料放置于全封闭原料库中,地面硬化,同时规范卸料操作,装卸过程要求固定点位进行装卸,落料时,物料距离地面高度不得大于0.3m,砂石堆放区上方设置喷淋设施,喷头水雾覆盖整个原料堆存表面,定时洒水。②投料、皮带输送粉尘:对输送皮带要进行封闭,加强转载点封闭强度,在封闭输送廊道首尾共设置2个喷头进行喷淋洒水降尘。③搅拌机粉尘:对搅拌机进行全封闭,设置集气管道将粉尘引入到一套布袋除尘器中进行处理,设置一根3m高排气筒排放。④粉料筒仓呼吸孔粉尘:本项目混凝土中的水泥、矿粉、粉煤灰原料为筒仓储存,筒仓上方分别设置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3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2)水泥稳定土拌合站: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投料皮带输送粉尘、搅拌机粉尘,粉料筒仓呼吸孔粉尘等轻微粉尘。① 投料、皮带输送粉尘:对输送皮带要进行封闭,加强转载点封闭强度,在封闭输送廊道首尾共设置2个喷头进行喷淋洒水降尘。②搅拌机粉尘:项目设有1台水泥混凝土搅拌机,对搅拌机进行全封闭,设置集气管道将粉尘引入到一套布袋除尘器中进行处理,设置一根3m高排气筒排放。③料筒仓呼吸孔粉尘:本项目混凝土中的水泥、矿粉、粉煤灰原料为筒仓储存,筒仓上方分别设置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3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3)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骨料加热烘干废气、沥青加热及沥青拌缸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气、导热炉燃油燃烧产生的燃烧烟气、骨料无组织排放废气。①骨料加热烘干废气(有组织)包括两部分,一是燃煤在烘干滚筒内燃烧产生的废气,二是砂石等物料在滚筒内翻滚烘干及筛分时产生废气。项目烘干滚筒为密闭形式,燃煤废气末端采用重力式除尘+布袋除尘装置,产生的混合气体通过引风机引入二级除尘系统(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②导热油炉燃油废气经8m高烟囱外排。③沥青烟气(有组织)由负压收集后经烘干筒燃烧器二次燃烧后引入除尘系统,末端设置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未燃烧完全的沥青烟气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④生产区无组织排放废气:本项目沥青搅拌站各设施均为密闭,逸出的无组织废气量极少;汽车运输扬尘采取对出厂的运输道路进行硬化、经常清扫、洒水抑尘,设置洗车平台,车辆出厂时对车辆进行清洗等。 2.废水: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生产过程中清洗设备、车辆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砂石料场、厂内道路抑尘用水自然蒸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拉运至杭锦旗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振动筛、皮带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休息时间、慢速开动、距离衰减、密闭等;对料场修建围墙,围墙高度应满足运料车的卸料时的高度,同时要求下料时做到轻卸缓放,严禁在夜间进行砂石装卸作业;加强车辆进出管理,禁止鸣笛,限制车速。通过采取以上减振、隔声、车间封闭等措施,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主要有拌合残渣、除尘灰、不合格骨料、滴漏沥青、废机油、废活性炭、生活垃圾。拌和残渣、除尘器收集粉尘、不合格骨料、滴漏沥青等一般固废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2 | 东进源复合新材料低碳循环利用项目 | 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 | (略) 东 (略) | 内蒙古 (略) | 项目占地面积8234㎡,主要建设三条生产线,包括一条年产10万吨的稳定土搅拌生产线、一条年产10万吨的沥青混凝土搅拌生产线、一条年产8万m3的轻质墙板生产线。厂区设有全封闭碎石库1座、水泥筒仓2座、粉煤灰筒仓1座、矿粉筒仓1座、沥青储罐2个等,配套建设危废暂存间等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3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 | 、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污染源主要为扬尘、运输汽车及燃油机械产生的机械废气等。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材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渣土车密闭运输等,并定期对场地进行洒水抑尘,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燃油机械设备作业时产生的尾气呈无组织排放。由于燃油机械本身要求达到尾气排放标准,因此正常情况下可达标排放。 2.废水:施工期主要污废水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①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单位已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②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冲洗废水,施工废水经过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降尘。施工结束后拆除沉淀池,并恢复场地。 3.噪声:①施工中应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对施工机械定期保养和维护,使其运行良好。②施工中应加强施工机械的运行管理,使各种作业机械保持正常运行。③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合理安排工序和时间。在严格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构筑物修建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责清运。②建筑垃圾中具有回收价值的物品尽量回收利用,不具有回收价值的建筑垃圾运输至城建部门指定地方进行处置。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废气:砂子、碎石置于全封闭碎石库内,碎石库内进行洒水抑尘,输料采用全封闭皮带输送系统输送;水泥、粉煤灰储存于筒仓内,筒仓顶部均设置布袋除尘器。破碎、筛分位于全封闭碎石库内,并设置喷淋设施洒水抑尘,破碎、筛分后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机全封闭,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集尘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滚筒采用封闭形式,产生的混合气体由引风机引入炉内采用“SNCR脱硝+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除尘”工艺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燃油烟气、加热产生的沥青烟气与搅拌机出料口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运营期项目区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两部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由杭锦旗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包括搅拌机清洗水、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搅拌机、振动筛等设备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噪声。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并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的特点分别采用设备基础减震,室内布置等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灰、生活垃圾、沉淀底泥和除尘废滤芯、废机油及脱硫石膏、锅炉灰渣、不合格产品、废活性炭。拦截的除尘灰直接回落至各自筒仓回用为原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拉运处置;沉淀池沉淀的底泥回用于生产; 锅炉灰渣暂存于碎石库内,碎石库内定时洒水抑尘,废炉渣及脱硫石膏回用于轻质墙板生产线;轻质墙板生产线不合格产品收集后经过破碎筛分后重新回用于生产;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暂存于32㎡危废库,定期委托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密闭运输,最终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合理处置。 |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杭锦旗政务服务局3楼1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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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东科拌合站 | 杭锦旗锡尼镇建筑工程生产型微小企业集中安置点 | (略) 东 (略) | 内蒙古欣容 (略) | 项目占地面积1228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沥青拌合站、水泥稳定土拌合站、水泥混凝土拌合站各1座,新建3000㎡的全封闭储料棚1座,储存能力为20000t;设置沥青储罐4个、矿粉储罐2个、煤粉储罐1个、水泥储罐2个、粉煤灰储罐1个;配套建设封闭廊道、危废暂存间等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年生产水泥制品及水泥稳定土约10万吨、水泥混凝土10万吨、沥青拌合料约2万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一、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大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过程中在场地平整和施工材料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1)施工扬尘。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控制各类施工扬尘污染。落实工地设置密闭施工围档、实行场地内硬地坪施工、施工场地周边道路硬化并设置沉沙井、驶出工地车辆冲洗、督促运渣车密闭运输和建筑材料堆放覆盖等措施。 ②控制运输车辆冒装渣土、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污染。完善密闭运渣车辆技术规范,严禁冒装渣土车、带泥车和沿途撒漏 (略) 道路。 ③控制裸露地面扬尘污染。按照“易绿则绿、易盖则盖、分类实施、多策并举”的原则,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加强裸露地面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④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⑤施工现场四周连续设置围挡,高度2m,围挡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 ⑦施工场地出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冲洗槽和沉淀池),车辆驶出施工场地前,应将车厢外和轮胎冲洗干净,确保出场运输车辆清洗率达到 100%。 ⑧使用水泥混凝土,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大于四 (略) 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石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覆网防尘,同时强化施工扬尘监管。 ⑵汽车尾气。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在运行中将产生一些尾气,运输、施工单位必须使用所排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严禁使用超标的车辆和机械。 2.废水:施工期间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路面、地坪冲洗水、设备清洗水中SS和矿物油含量较高,应设防渗沉淀池将污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抑尘,要求均匀喷洒,严禁形成地表径流。施工场地内设置简易厕所和化粪池,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作业机械及运输车辆在使用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⑴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开夜间(22:00-06:00)、昼夜午休时间动用高噪声设备。 ⑵严格使用水泥混凝土,与施工场地设置混凝土搅拌机相比,水泥混凝土具有占地少、施工量少、施工方便、噪声污染小等特点,同时减轻道路交通噪声及扬尘污染。⑶施工物料及设备运入、运出,车辆应尽可能避开夜间(22:00-06:00)运输,避免沿途出现扰民现象。 ⑷严格控制操作流程,降低人为噪声。⑸采取适当措施,降低噪声,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应设置在棚内。⑹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地基挖掘产生的土方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统一收集后运输到项目所在园区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挖方大部分用于回填地基,剩余部分用于厂区沟坑的填埋及厂区的平整,无弃土产生。生活垃圾经过分类收集后按当地要求统一处理。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废气:(1)水泥混凝土拌合站: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物料堆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投料皮带输送粉尘、搅拌机粉尘、粉料筒仓呼吸孔粉尘等。①物料装卸堆存粉尘:原料放置于全封闭原料库中,地面硬化,同时规范卸料操作,装卸过程要求固定点位进行装卸,落料时,物料距离地面高度不得大于0.3m,砂石堆放区上方设置喷淋设施,喷头水雾覆盖整个原料堆存表面,定时洒水。②投料、皮带输送粉尘:对输送皮带要进行封闭,加强转载点封闭强度,在封闭输送廊道首尾共设置2个喷头进行喷淋洒水降尘。③搅拌机粉尘:对搅拌机进行全封闭,设置集气管道将粉尘引入到一套布袋除尘器中进行处理,设置一根3m高排气筒排放。④粉料筒仓呼吸孔粉尘:本项目混凝土中的水泥、矿粉、粉煤灰原料为筒仓储存,筒仓上方分别设置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3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2)水泥稳定土拌合站: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投料皮带输送粉尘、搅拌机粉尘,粉料筒仓呼吸孔粉尘等轻微粉尘。① 投料、皮带输送粉尘:对输送皮带要进行封闭,加强转载点封闭强度,在封闭输送廊道首尾共设置2个喷头进行喷淋洒水降尘。②搅拌机粉尘:项目设有1台水泥混凝土搅拌机,对搅拌机进行全封闭,设置集气管道将粉尘引入到一套布袋除尘器中进行处理,设置一根3m高排气筒排放。③料筒仓呼吸孔粉尘:本项目混凝土中的水泥、矿粉、粉煤灰原料为筒仓储存,筒仓上方分别设置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3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3)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骨料加热烘干废气、沥青加热及沥青拌缸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气、导热炉燃油燃烧产生的燃烧烟气、骨料无组织排放废气。①骨料加热烘干废气(有组织)包括两部分,一是燃煤在烘干滚筒内燃烧产生的废气,二是砂石等物料在滚筒内翻滚烘干及筛分时产生废气。项目烘干滚筒为密闭形式,燃煤废气末端采用重力式除尘+布袋除尘装置,产生的混合气体通过引风机引入二级除尘系统(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②导热油炉燃油废气经8m高烟囱外排。③沥青烟气(有组织)由负压收集后经烘干筒燃烧器二次燃烧后引入除尘系统,末端设置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未燃烧完全的沥青烟气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④生产区无组织排放废气:本项目沥青搅拌站各设施均为密闭,逸出的无组织废气量极少;汽车运输扬尘采取对出厂的运输道路进行硬化、经常清扫、洒水抑尘,设置洗车平台,车辆出厂时对车辆进行清洗等。 2.废水: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生产过程中清洗设备、车辆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砂石料场、厂内道路抑尘用水自然蒸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拉运至杭锦旗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振动筛、皮带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休息时间、慢速开动、距离衰减、密闭等;对料场修建围墙,围墙高度应满足运料车的卸料时的高度,同时要求下料时做到轻卸缓放,严禁在夜间进行砂石装卸作业;加强车辆进出管理,禁止鸣笛,限制车速。通过采取以上减振、隔声、车间封闭等措施,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主要有拌合残渣、除尘灰、不合格骨料、滴漏沥青、废机油、废活性炭、生活垃圾。拌和残渣、除尘器收集粉尘、不合格骨料、滴漏沥青等一般固废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2 | 东进源复合新材料低碳循环利用项目 | 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 | (略) 东 (略) | 内蒙古 (略) | 项目占地面积8234㎡,主要建设三条生产线,包括一条年产10万吨的稳定土搅拌生产线、一条年产10万吨的沥青混凝土搅拌生产线、一条年产8万m3的轻质墙板生产线。厂区设有全封闭碎石库1座、水泥筒仓2座、粉煤灰筒仓1座、矿粉筒仓1座、沥青储罐2个等,配套建设危废暂存间等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3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 | 、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污染源主要为扬尘、运输汽车及燃油机械产生的机械废气等。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材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渣土车密闭运输等,并定期对场地进行洒水抑尘,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燃油机械设备作业时产生的尾气呈无组织排放。由于燃油机械本身要求达到尾气排放标准,因此正常情况下可达标排放。 2.废水:施工期主要污废水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①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单位已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②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冲洗废水,施工废水经过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降尘。施工结束后拆除沉淀池,并恢复场地。 3.噪声:①施工中应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对施工机械定期保养和维护,使其运行良好。②施工中应加强施工机械的运行管理,使各种作业机械保持正常运行。③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合理安排工序和时间。在严格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构筑物修建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责清运。②建筑垃圾中具有回收价值的物品尽量回收利用,不具有回收价值的建筑垃圾运输至城建部门指定地方进行处置。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废气:砂子、碎石置于全封闭碎石库内,碎石库内进行洒水抑尘,输料采用全封闭皮带输送系统输送;水泥、粉煤灰储存于筒仓内,筒仓顶部均设置布袋除尘器。破碎、筛分位于全封闭碎石库内,并设置喷淋设施洒水抑尘,破碎、筛分后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机全封闭,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集尘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滚筒采用封闭形式,产生的混合气体由引风机引入炉内采用“SNCR脱硝+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除尘”工艺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燃油烟气、加热产生的沥青烟气与搅拌机出料口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运营期项目区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两部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由杭锦旗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包括搅拌机清洗水、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搅拌机、振动筛等设备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噪声。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并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的特点分别采用设备基础减震,室内布置等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灰、生活垃圾、沉淀底泥和除尘废滤芯、废机油及脱硫石膏、锅炉灰渣、不合格产品、废活性炭。拦截的除尘灰直接回落至各自筒仓回用为原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拉运处置;沉淀池沉淀的底泥回用于生产; 锅炉灰渣暂存于碎石库内,碎石库内定时洒水抑尘,废炉渣及脱硫石膏回用于轻质墙板生产线;轻质墙板生产线不合格产品收集后经过破碎筛分后重新回用于生产;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暂存于32㎡危废库,定期委托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密闭运输,最终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合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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