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公示(公示04号)
不动产公示(公示0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将下列证明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复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并颁发权利人为周紫茵的《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128号藤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774-*
序号 | 申请人 | 内容 | 备注 |
1 | 周紫茵 | 现周永华,男,一九五二年八月十二日出生,已于二〇二三年三月五日死亡。现周紫茵持周永华生前立下《公证书》证明的《遗嘱》向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坐落于藤州镇河东横岗岭商业区(藤县藤州镇金川街4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藤国用(2009)第*号,《房屋使用权证》证号为:藤房藤州共字第*-3号】的不动产申请登记。 | 遗嘱声明 |
藤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5月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将下列证明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复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并颁发权利人为周紫茵的《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128号藤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774-*
序号 | 申请人 | 内容 | 备注 |
1 | 周紫茵 | 现周永华,男,一九五二年八月十二日出生,已于二〇二三年三月五日死亡。现周紫茵持周永华生前立下《公证书》证明的《遗嘱》向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坐落于藤州镇河东横岗岭商业区(藤县藤州镇金川街4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藤国用(2009)第*号,《房屋使用权证》证号为:藤房藤州共字第*-3号】的不动产申请登记。 | 遗嘱声明 |
藤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5月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