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辽县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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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辽县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东辽县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5-12 08:49信息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辽环东审字〔2023〕13号

关于东辽县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东辽县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你单位《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申请》 (略) 睿彤 (略) 编制的《东辽县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并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东辽县 (略) 东辽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内,蛋谷科技商务中心五楼。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现有建筑物,装修改造成实验室,项目建成后对酒水类、食品类、酱菜类、调味品及鲜冻畜产品进行理化、微生物检验检测。本项目建筑面积1500m2,购置相关设备94台套。总投资1923.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有机废气经通风橱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箱净化装置处理,通过高于楼顶5m排气筒排放;酸性气体经通风橱负压收集后,接入活性炭吸附箱装置处理,通过高于楼顶5m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标准要求。

2、生活污水与纯水机产生的浓水、地面清洗用水通过管网排入自建的废水收集池(50m3),暂时委托吉林 (略) 处理(东辽县安恕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东辽河。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实验室检验检测废水排入自建废水收集箱,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安装减振垫和消声器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4、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废样品、废反渗透膜以及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经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暂存实验室废物(废培养基、废实验试剂瓶、一次性实验器具、实验废液、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废实验手套)、废活性炭、失效药品/废药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发现活性炭吸附装置损坏或异常,应立即停产,查明事故排放原因,并及时维修,活性炭吸附装置正常后方可继续运行。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排污许可登记或申领排污许可证,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东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2023年5月12日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综合行政审批办 2023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东辽县环保局孙志田) [纠错]
关于东辽县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5-12 08:49信息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辽环东审字〔2023〕13号

关于东辽县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东辽县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你单位《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申请》 (略) 睿彤 (略) 编制的《东辽县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并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东辽县 (略) 东辽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内,蛋谷科技商务中心五楼。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现有建筑物,装修改造成实验室,项目建成后对酒水类、食品类、酱菜类、调味品及鲜冻畜产品进行理化、微生物检验检测。本项目建筑面积1500m2,购置相关设备94台套。总投资1923.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有机废气经通风橱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箱净化装置处理,通过高于楼顶5m排气筒排放;酸性气体经通风橱负压收集后,接入活性炭吸附箱装置处理,通过高于楼顶5m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标准要求。

2、生活污水与纯水机产生的浓水、地面清洗用水通过管网排入自建的废水收集池(50m3),暂时委托吉林 (略) 处理(东辽县安恕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东辽河。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实验室检验检测废水排入自建废水收集箱,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安装减振垫和消声器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4、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废样品、废反渗透膜以及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经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暂存实验室废物(废培养基、废实验试剂瓶、一次性实验器具、实验废液、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废实验手套)、废活性炭、失效药品/废药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发现活性炭吸附装置损坏或异常,应立即停产,查明事故排放原因,并及时维修,活性炭吸附装置正常后方可继续运行。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排污许可登记或申领排污许可证,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东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2023年5月12日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综合行政审批办 2023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东辽县环保局孙志田)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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