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年产4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新建年产4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关于山西高创建材有限公司新建年产4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发布时间:2023-05-11
  • 分享到:
  • *.jpg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我局对 (略) 新建年产4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1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期从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7日。

联系电话:0355-*( (略) 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办公室)

联系人:安晓艳

传真:0355-*

通讯地址:武乡县太行街219号??邮编:*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 (略) 新建年产4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武环审〔2023〕2号

2023年5月11日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关于山西高创建材有限公司新建年产4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发布时间:2023-05-11
  • 分享到:
  • *.jpg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我局对 (略) 新建年产4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1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期从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7日。

联系电话:0355-*( (略) 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办公室)

联系人:安晓艳

传真:0355-*

通讯地址:武乡县太行街219号??邮编:*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 (略) 新建年产4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武环审〔2023〕2号

2023年5月11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