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富山饲料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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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富山饲料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我单位根据《 (略) 富山饲料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500万元, (略) 白杨坪镇产业园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0039.76m2,建筑总面积18504.66m2,其中7750.94m2的厂房(二期)还未建设,建筑系数40.05%,容积率1.02,绿地率10.01%,停车位22个,已建一条24万吨饲料加工生产线。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阶段主体工程基本一致,地址不变,生产规模不变,生产工艺不变,仅项目建筑面积有变化,实际建设阶段一期厂房车间建筑面积减少5510.08m2,仓库建筑面积减少2181.56m2,办公楼建筑面积增加204.76m2,辅助工程减少3884.69m2,生产线布袋除尘改为脉冲除尘,因厂房高度原因,原料车间的排气筒高度增加7m,主生产车间的排气筒增加了29m,化粪池实际建设增加了15m3。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2020年)》(环办环评函〔2020〕668号)判定,不属于重大变更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废气、原料进厂卸料、粉碎、成品出厂装料过程、生产混料、出料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锅炉燃料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并设置了3根12m高的排气筒,生产线均采用负压收集后利用脉冲式除尘器(18个)进行处理,其中原料车间设置2个22m的排气筒,主车间粉碎工段设置2个44m的排气筒(其中1条粉碎工段为备用线),其他工段设置1个44m的排气筒;加强进出厂区车辆管理。

2、废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已建化粪池(25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设备噪声。设备已采用低噪声设备且生产厂房已封闭。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和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尘产生的固废和废弃包装塑料袋,除尘器收尘产生的固废回用于生产线,废弃包装塑料袋集中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园区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治理设施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废气、原料进厂卸料、粉碎、成品出厂装料过程、生产混料、出料过程产生的粉尘。根据湖 (略) 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可知,锅炉废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原料车间排气筒和主生产车间排气筒经分别等效后,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项目下风向厂界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只需对生产线加强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环境影响小。

2、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员生活污水,根据湖 (略) 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可知,生活污水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生活污水利用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站,对地表水影响很小。

3、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厂房已封闭,加强车辆管理,限速禁鸣措施。根据湖 (略) 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结果显示,项目东、北侧厂界处噪声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项目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和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尘产生的固废和废弃包装塑料袋,除尘器收尘产生的固废回用于生产线,废弃包装塑料袋集中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园区环卫部门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结合环评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我单位较好的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我 (略) 富山饲料生产加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我单位认为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环保验收。

七、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的后续要求

加强厂区环境管理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项目已完成建设,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2023年5月11日-2023年6月7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恩施 (略)

地址: (略) 白杨坪镇工业园区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验收监测报告查询地址:

链接:http://**-ASevU2yVQ?pwd=6smv

提取码: 6smv

我单位根据《 (略) 富山饲料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500万元, (略) 白杨坪镇产业园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0039.76m2,建筑总面积18504.66m2,其中7750.94m2的厂房(二期)还未建设,建筑系数40.05%,容积率1.02,绿地率10.01%,停车位22个,已建一条24万吨饲料加工生产线。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阶段主体工程基本一致,地址不变,生产规模不变,生产工艺不变,仅项目建筑面积有变化,实际建设阶段一期厂房车间建筑面积减少5510.08m2,仓库建筑面积减少2181.56m2,办公楼建筑面积增加204.76m2,辅助工程减少3884.69m2,生产线布袋除尘改为脉冲除尘,因厂房高度原因,原料车间的排气筒高度增加7m,主生产车间的排气筒增加了29m,化粪池实际建设增加了15m3。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2020年)》(环办环评函〔2020〕668号)判定,不属于重大变更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废气、原料进厂卸料、粉碎、成品出厂装料过程、生产混料、出料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锅炉燃料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并设置了3根12m高的排气筒,生产线均采用负压收集后利用脉冲式除尘器(18个)进行处理,其中原料车间设置2个22m的排气筒,主车间粉碎工段设置2个44m的排气筒(其中1条粉碎工段为备用线),其他工段设置1个44m的排气筒;加强进出厂区车辆管理。

2、废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已建化粪池(25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设备噪声。设备已采用低噪声设备且生产厂房已封闭。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和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尘产生的固废和废弃包装塑料袋,除尘器收尘产生的固废回用于生产线,废弃包装塑料袋集中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园区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治理设施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废气、原料进厂卸料、粉碎、成品出厂装料过程、生产混料、出料过程产生的粉尘。根据湖 (略) 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可知,锅炉废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原料车间排气筒和主生产车间排气筒经分别等效后,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项目下风向厂界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只需对生产线加强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环境影响小。

2、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员生活污水,根据湖 (略) 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可知,生活污水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生活污水利用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站,对地表水影响很小。

3、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厂房已封闭,加强车辆管理,限速禁鸣措施。根据湖 (略) 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结果显示,项目东、北侧厂界处噪声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项目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和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尘产生的固废和废弃包装塑料袋,除尘器收尘产生的固废回用于生产线,废弃包装塑料袋集中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园区环卫部门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结合环评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我单位较好的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我 (略) 富山饲料生产加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我单位认为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环保验收。

七、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的后续要求

加强厂区环境管理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项目已完成建设,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2023年5月11日-2023年6月7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恩施 (略)

地址: (略) 白杨坪镇工业园区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验收监测报告查询地址:

链接:http://**-ASevU2yVQ?pwd=6smv

提取码: 6s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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