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新区YD-202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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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新区YD-2023-004

城东新区YD-2023-004号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或“地块”) (略) (略) 城东三大片区高铁片蜀乡大道东南侧(中心坐标:东经104.68242°,北纬30.12364°),占地面积:34764.11m2。项目地块历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略) 雁江区宝台镇协议村9组农用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YD-2023-004]地块规划条件》(资市自然资规条〔2023〕字006号)及《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属于居住用地中的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号,2019年1月1日实施)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属于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类型,变更前需要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委托四川国海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对项目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形成《城东新区YD-2023-00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为项目地块的后续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相邻地块现状:西北侧为资阳北站、资阳北站南广场;东侧为蓝光公园学府、农用地、高铁路线;南侧为荒地;西南侧为雁江区航向学校、农用地;北侧为荒地;东南侧为资阳北综合工区;西侧为农用地。周边500m范围内涉及的敏感目标主要为:居民、学校、农用地。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若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调查结果,排除不确定因素,本次调查增加了土壤现场快速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数据。
共设置17个快检点位(一个参照点),利用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检测地块土壤中重金属含量,以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判断地块情况。根据土壤样品中重金属钒、镉、钴、镍、铜、铅、砷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表2中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用地筛选值;总铬、锰监测结果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表1中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用地筛选值。经快检辅助验证,项目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作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建设用地使用。
城东新区YD-2023-004号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或“地块”) (略) (略) 城东三大片区高铁片蜀乡大道东南侧(中心坐标:东经104.68242°,北纬30.12364°),占地面积:34764.11m2。项目地块历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略) 雁江区宝台镇协议村9组农用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YD-2023-004]地块规划条件》(资市自然资规条〔2023〕字006号)及《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属于居住用地中的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号,2019年1月1日实施)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属于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类型,变更前需要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委托四川国海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对项目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形成《城东新区YD-2023-00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为项目地块的后续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相邻地块现状:西北侧为资阳北站、资阳北站南广场;东侧为蓝光公园学府、农用地、高铁路线;南侧为荒地;西南侧为雁江区航向学校、农用地;北侧为荒地;东南侧为资阳北综合工区;西侧为农用地。周边500m范围内涉及的敏感目标主要为:居民、学校、农用地。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若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调查结果,排除不确定因素,本次调查增加了土壤现场快速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数据。
共设置17个快检点位(一个参照点),利用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检测地块土壤中重金属含量,以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判断地块情况。根据土壤样品中重金属钒、镉、钴、镍、铜、铅、砷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表2中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用地筛选值;总铬、锰监测结果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表1中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用地筛选值。经快检辅助验证,项目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作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建设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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