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嘉威塑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浏阳嘉威塑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我局拟对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洞阳镇生物医药园柳冲路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略) 于2010年成立, (略) 洞阳镇生物医药园柳冲路,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原法人为刘英杰,公司于2010年5月15日取得《关于 (略) 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刘环复[2010]15号。2022年4月,经项目法人刘英杰与周国祥协商,周国祥租赁 (略) (略) 名称,企业法人变更为周国祥。至此,本公司生产工艺与产品发生变更,本项目属于重大变更,且未依法取得环评批复。本项目于2022年10月收到《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长环(浏)罚[2022]63号。详见附件。项目总投资36.7万元,占地面积11623.84m2,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主要生产缠绕膜999t/a,气泡膜/袋146t/a,分切半成品珍珠棉26460m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空气环境质量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废气。半成品珍珠棉加工区和气泡膜制袋区产生的废气拟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后无组织排放;气泡膜和缠绕膜生产区产生的废气拟通过2套集气罩后经1#15m排气筒处理后高空排放。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废气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有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废气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塑料制品制造”表 1 排放限值。 (2)水环境质量影响 本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冷却用水,生活污水经经厂区内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浏阳生物医药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捞刀河;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3)声环境质量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经过设备消声、减声和围墙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场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废有废边角余料、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由专用密封的收集桶或收集箱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置。 |
(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 | / |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3年5月12日
我局拟对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洞阳镇生物医药园柳冲路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略) 于2010年成立, (略) 洞阳镇生物医药园柳冲路,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原法人为刘英杰,公司于2010年5月15日取得《关于 (略) 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刘环复[2010]15号。2022年4月,经项目法人刘英杰与周国祥协商,周国祥租赁 (略) (略) 名称,企业法人变更为周国祥。至此,本公司生产工艺与产品发生变更,本项目属于重大变更,且未依法取得环评批复。本项目于2022年10月收到《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长环(浏)罚[2022]63号。详见附件。项目总投资36.7万元,占地面积11623.84m2,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主要生产缠绕膜999t/a,气泡膜/袋146t/a,分切半成品珍珠棉26460m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空气环境质量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废气。半成品珍珠棉加工区和气泡膜制袋区产生的废气拟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后无组织排放;气泡膜和缠绕膜生产区产生的废气拟通过2套集气罩后经1#15m排气筒处理后高空排放。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废气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有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废气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塑料制品制造”表 1 排放限值。 (2)水环境质量影响 本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冷却用水,生活污水经经厂区内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浏阳生物医药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捞刀河;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3)声环境质量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经过设备消声、减声和围墙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场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废有废边角余料、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由专用密封的收集桶或收集箱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置。 |
(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 | / |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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