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联程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秦皇岛联程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配电柜、配电箱等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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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联程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秦皇岛联程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配电柜、配电箱等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秦皇岛 (略) 秦皇岛 (略) 配电柜、配电箱等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通讯地址:卢龙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文件

1

秦皇岛 (略) 配电柜、配电箱等设备制造项目

(略) (略) 卢龙县永和大街南侧(秦 (略) 院内)

秦皇岛 (略)

河北 (略)

秦皇岛 (略) 配电柜、配电箱等设备制造项 (略) (略) 卢龙县永和大街南侧,厂区西侧为卢龙安基 (略) 库房,东侧为卢龙安基 (略) 生产车间,北侧为园区道路永和大街,南侧为秦 (略) 。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环保投资为10万元,新建喷塑车间,购置激光切割机、数控折弯机、冲床、数控剪板机、自动点焊机等设备20台套,年产配电柜2000台、配电箱2000台、结构件80吨、环保设备15台。

废气:项目运营期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收集后通过引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中“染料尘”标准;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引风机经风管道引至低温等离子装置+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机设低氮燃烧器,产生的废气和固化有机废气一同进入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同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其他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要求;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落地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无组织落地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

废水: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 (略) 卢龙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三级标准,并满 (略) 卢龙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噪声:项目的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切割机、冲床机、焊机、折弯机等机械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固体废物:下脚料、金属屑、焊渣、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处理,除尘灰回用于喷粉工序,废活性炭、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和废液压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2023年5月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秦皇岛 (略) 秦皇岛 (略) 配电柜、配电箱等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通讯地址:卢龙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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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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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卢龙县永和大街南侧(秦 (略) 院内)

秦皇岛 (略)

河北 (略)

秦皇岛 (略) 配电柜、配电箱等设备制造项 (略) (略) 卢龙县永和大街南侧,厂区西侧为卢龙安基 (略) 库房,东侧为卢龙安基 (略) 生产车间,北侧为园区道路永和大街,南侧为秦 (略) 。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环保投资为10万元,新建喷塑车间,购置激光切割机、数控折弯机、冲床、数控剪板机、自动点焊机等设备20台套,年产配电柜2000台、配电箱2000台、结构件80吨、环保设备15台。

废气:项目运营期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收集后通过引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中“染料尘”标准;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引风机经风管道引至低温等离子装置+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机设低氮燃烧器,产生的废气和固化有机废气一同进入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同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其他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要求;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落地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无组织落地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

废水: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 (略) 卢龙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三级标准,并满 (略) 卢龙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噪声:项目的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切割机、冲床机、焊机、折弯机等机械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固体废物:下脚料、金属屑、焊渣、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处理,除尘灰回用于喷粉工序,废活性炭、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和废液压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202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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