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发改审批字〔2023〕52号
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靖宇县青龙河南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批复的请示》(靖建发[2023]8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于2022年11月8日由我局《关于靖宇县青龙河南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2]168号)文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根据你单位提出的调整原因,为使项目建设符合县域实际,经研究,原则同意对原报告进行调整,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靖宇县青龙河南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代码:2211-*-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
(略) 靖宇县靖宇镇东南部。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新建人行钢构桥顶棚屋檐覆盖总面积5779㎡,环形桥地面铺装面积3188.50㎡。桥体由闭环的6个桥段组成,每个桥段跨度约为80米,总桥长约为480米,跨中处桥宽4米,桥亭顶盖为异形曲面。
五、建设期限
2年
六、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原估算总投资9986.94万元,调整后估算总投资9960.85万元。资金来源由项目单位自筹及申请财政资金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六)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关于靖宇县青龙河南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2]168号)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二三年五月八日
靖发改审批字〔2023〕52号
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靖宇县青龙河南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批复的请示》(靖建发[2023]8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于2022年11月8日由我局《关于靖宇县青龙河南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2]168号)文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根据你单位提出的调整原因,为使项目建设符合县域实际,经研究,原则同意对原报告进行调整,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靖宇县青龙河南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代码:2211-*-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
(略) 靖宇县靖宇镇东南部。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新建人行钢构桥顶棚屋檐覆盖总面积5779㎡,环形桥地面铺装面积3188.50㎡。桥体由闭环的6个桥段组成,每个桥段跨度约为80米,总桥长约为480米,跨中处桥宽4米,桥亭顶盖为异形曲面。
五、建设期限
2年
六、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原估算总投资9986.94万元,调整后估算总投资9960.85万元。资金来源由项目单位自筹及申请财政资金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六)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关于靖宇县青龙河南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2]168号)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二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