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拟对罗定市第五人民医院(应急及传染病医院)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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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拟对罗定市第五人民医院(应急及传染病医院)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略) (应急 (略) )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5月12日至2023年05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罗城街道龙园路90号,邮编:*

  联系电话:076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 (应急 (略) )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

广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原名为“ (略) (略) ”, (略) 龙华东路292号,占地面积约11583.9平方米。现有《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设置病床110张,门诊容量27人次/天),于2019年2月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罗环建管〔2019〕23号),于2019年8月通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罗环建管〔2019〕154号)。现有《 (略) (略) 应急及传染病病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新建一栋12层应急及传染病综合楼,设置病床400张,其中传染病床200张,门诊容量120人次/天),于2020年7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云环(罗定)建管〔2020〕5号),综合楼目前正在建设中,并根据建设单位需求缩小规模,规模调整后综合楼为11层,设置病床240张,其中传染病床30张,门诊容量缩减为0人次/天。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机械及车辆尾气等,通过施工现场围蔽、砂土覆盖、路面硬化、洒水压尘、车辆冲净等措施抑尘,颗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食堂油烟、污水处理设施臭气等。其中汽车尾气通过加强通风和绿化降低对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经新建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门诊楼楼顶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限值要求。污水处理设施臭气经“UV光解”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其中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临时污水处理站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抑尘等,不外排。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门诊废水、住院废水、洗衣房废水、工作人员(办公、食堂及浴室)生活污水等医疗废水。其中传染病区医疗废水依托综合楼传染病专用化粪池预处理消毒后,与非传染病区医疗废水一并排入综合楼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斜管沉淀池→接触消毒”工艺,200m3/d) (略) 政管 (略) 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高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降噪,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包括社会生活噪声、设备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项目靠近交通干线一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限值要求,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其中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指定的受纳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营运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有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其中污水处理站污泥、检验室废液、医疗废物、废UV灯管等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废包装材料,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去除输液管、针头后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略) (略) (应急 (略) )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5月12日至2023年05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罗城街道龙园路90号,邮编:*

  联系电话:076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 (应急 (略) )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

广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原名为“ (略) (略) ”, (略) 龙华东路292号,占地面积约11583.9平方米。现有《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设置病床110张,门诊容量27人次/天),于2019年2月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罗环建管〔2019〕23号),于2019年8月通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罗环建管〔2019〕154号)。现有《 (略) (略) 应急及传染病病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新建一栋12层应急及传染病综合楼,设置病床400张,其中传染病床200张,门诊容量120人次/天),于2020年7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云环(罗定)建管〔2020〕5号),综合楼目前正在建设中,并根据建设单位需求缩小规模,规模调整后综合楼为11层,设置病床240张,其中传染病床30张,门诊容量缩减为0人次/天。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机械及车辆尾气等,通过施工现场围蔽、砂土覆盖、路面硬化、洒水压尘、车辆冲净等措施抑尘,颗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食堂油烟、污水处理设施臭气等。其中汽车尾气通过加强通风和绿化降低对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经新建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门诊楼楼顶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限值要求。污水处理设施臭气经“UV光解”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其中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临时污水处理站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抑尘等,不外排。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门诊废水、住院废水、洗衣房废水、工作人员(办公、食堂及浴室)生活污水等医疗废水。其中传染病区医疗废水依托综合楼传染病专用化粪池预处理消毒后,与非传染病区医疗废水一并排入综合楼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斜管沉淀池→接触消毒”工艺,200m3/d) (略) 政管 (略) 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高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降噪,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包括社会生活噪声、设备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项目靠近交通干线一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限值要求,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其中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指定的受纳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营运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有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其中污水处理站污泥、检验室废液、医疗废物、废UV灯管等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废包装材料,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去除输液管、针头后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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