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5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年产400台套智能环保装备项目
关于2023年5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年产400台套智能环保装备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12日我局拟对 (略) 《年产400台套智能环保装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 *(行政审批大厅)
传真:0559-*
通讯地址: (略) 屯溪区花山路3号邮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400台套智能环保装备项目 | (略) 屯溪区九龙工业园 | (略) | 复岘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约40亩,按照产业链整合延伸、配套分工和价值提升为原则,发展核心加工制造区、微生物菌剂加工区、环保耗材加工区、配套服务区、办公与研发中心五个部分。购置产业配套的生产线和专有加工设备:包括金属加工设备1套,超滤膜自动化生产线1套,微生物菌剂生产设备1套,环保耗材生产线1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套催化高级氧化成套设备、50套MBR平板超滤膜成套装置、50套智能一体化污水处理成套装置、2000套曝气设备、2000套曝气管道、2800立方米生物填料、1000吨微生物菌剂及800吨微生物碳源的能力。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气 施工期间需做到“六个百分之百”等措施的要求,施工期单独设置施工围挡,实现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2、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的水量相对较少,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依托周边企业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 (略) 政污水管网,接管污水处理厂处理。对于施工废水,建议在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简易沉淀池,四周设置截水沟,将工地冲洗水及泥浆水收集并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内的洒水降尘。 3、噪声 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建筑工地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卡车的交通噪声。为进一步减少施工机械噪声对区域居民生活的影响,本评价建议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休、夜间施工作业,选用先进低噪声施工设备,高噪声设备运行过程在其四周设置临时隔声屏。 4、固废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对于施工垃圾,应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则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运送到指定地点。基础工程开挖土方与回填土方在场内周转,实现挖填平衡,剩余用于绿地和道路等建设,无弃土石方外运。生活垃圾应加强管理,分类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环境空气 (1)打磨、投料、配料、粉碎及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喷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整体密闭抽气收集进入旋风除尘器进行处理后与打磨等粉尘废气一同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2)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侧吸式集气装置收集进入干式漆雾捕集过滤装置处理、热处理废气经密闭收集进入碱液喷淋塔+除雾器处理后,与集气罩收集的挤塑成型废气及整体密闭收集的调漆、晾干、固化及导电涂层配置、涂覆等过程产生的废气一同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3)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直接通过8m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 (4)微生物菌剂烘干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整体密闭收集的接种、发酵恶臭废气一同进入碱喷淋+生物除臭箱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项目调漆、喷漆、晾干、固化、配制、涂覆、热处理及挤塑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苯、二*苯及氯化氢污染因子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边界浓度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燃气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 (略) 大气办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的要求。 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和表2标准限值;食堂餐饮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要求。 2、水环境 项目设备及检测仪器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相同菌种培养发酵的培养液调配工序,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锅炉定期排水为清净下水, (略) 政污水管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喷淋塔定期排水进入中和沉淀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运营期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分切机、切割机、打磨机及风机等,噪声声级为 70dB(A)-90dB(A)。采取的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合理布局。高噪声生产设备均放置在厂房内,利用厂房的墙壁、门窗进行隔声降噪;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厂区远离居民区敏感点的区域,利用距离衰减,减少噪声影响; ②选择低噪声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 ③振动设备配置减振底座和减振垫,降低设备运行时因振动而产生的噪声;合理设计各风管风速,避免风速过大,减少空气动力性噪声;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平均降噪 15dB(A)~20dB(A)。本项目采取以上噪声防治措施后,运营期西厂界噪声排放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其他厂界噪声排放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中分选杂质、废焊条焊丝、除尘器收集粉尘及沉淀污泥均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收购站,不合格的微生物菌剂收集暂存于半成品容器作为下批次稀释液继续使用,废金属边角料及废金属屑、废砂轮、废膜片边角料、废塑料边角料、外壳及电源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旋风除尘器收集的粉末涂料收集后回用于喷粉工序;废机油、废机油桶、漆渣、废涂料桶、废溶剂瓶、废过滤物、废活性炭、含油劳保用品(含油抹布、手套)、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毛刷及含油金属屑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危废间(面积 20m2)存放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土壤、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拟建项目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聚氨酯漆、稀释剂、切屑液、液压油、机油、废机油、废切削液及废液压油等,经判定,环境风险潜势Ⅰ级,环境风险评价可开展简单分析。公司在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和评价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7、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12日我局拟对 (略) 《年产400台套智能环保装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 *(行政审批大厅)
传真:0559-*
通讯地址: (略) 屯溪区花山路3号邮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400台套智能环保装备项目 | (略) 屯溪区九龙工业园 | (略) | 复岘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约40亩,按照产业链整合延伸、配套分工和价值提升为原则,发展核心加工制造区、微生物菌剂加工区、环保耗材加工区、配套服务区、办公与研发中心五个部分。购置产业配套的生产线和专有加工设备:包括金属加工设备1套,超滤膜自动化生产线1套,微生物菌剂生产设备1套,环保耗材生产线1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套催化高级氧化成套设备、50套MBR平板超滤膜成套装置、50套智能一体化污水处理成套装置、2000套曝气设备、2000套曝气管道、2800立方米生物填料、1000吨微生物菌剂及800吨微生物碳源的能力。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气 施工期间需做到“六个百分之百”等措施的要求,施工期单独设置施工围挡,实现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2、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的水量相对较少,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依托周边企业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 (略) 政污水管网,接管污水处理厂处理。对于施工废水,建议在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简易沉淀池,四周设置截水沟,将工地冲洗水及泥浆水收集并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内的洒水降尘。 3、噪声 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建筑工地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卡车的交通噪声。为进一步减少施工机械噪声对区域居民生活的影响,本评价建议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休、夜间施工作业,选用先进低噪声施工设备,高噪声设备运行过程在其四周设置临时隔声屏。 4、固废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对于施工垃圾,应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则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运送到指定地点。基础工程开挖土方与回填土方在场内周转,实现挖填平衡,剩余用于绿地和道路等建设,无弃土石方外运。生活垃圾应加强管理,分类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环境空气 (1)打磨、投料、配料、粉碎及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喷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整体密闭抽气收集进入旋风除尘器进行处理后与打磨等粉尘废气一同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2)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侧吸式集气装置收集进入干式漆雾捕集过滤装置处理、热处理废气经密闭收集进入碱液喷淋塔+除雾器处理后,与集气罩收集的挤塑成型废气及整体密闭收集的调漆、晾干、固化及导电涂层配置、涂覆等过程产生的废气一同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3)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直接通过8m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 (4)微生物菌剂烘干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整体密闭收集的接种、发酵恶臭废气一同进入碱喷淋+生物除臭箱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项目调漆、喷漆、晾干、固化、配制、涂覆、热处理及挤塑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苯、二*苯及氯化氢污染因子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边界浓度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燃气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 (略) 大气办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的要求。 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和表2标准限值;食堂餐饮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要求。 2、水环境 项目设备及检测仪器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相同菌种培养发酵的培养液调配工序,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锅炉定期排水为清净下水, (略) 政污水管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喷淋塔定期排水进入中和沉淀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运营期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分切机、切割机、打磨机及风机等,噪声声级为 70dB(A)-90dB(A)。采取的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合理布局。高噪声生产设备均放置在厂房内,利用厂房的墙壁、门窗进行隔声降噪;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厂区远离居民区敏感点的区域,利用距离衰减,减少噪声影响; ②选择低噪声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 ③振动设备配置减振底座和减振垫,降低设备运行时因振动而产生的噪声;合理设计各风管风速,避免风速过大,减少空气动力性噪声;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平均降噪 15dB(A)~20dB(A)。本项目采取以上噪声防治措施后,运营期西厂界噪声排放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其他厂界噪声排放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中分选杂质、废焊条焊丝、除尘器收集粉尘及沉淀污泥均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收购站,不合格的微生物菌剂收集暂存于半成品容器作为下批次稀释液继续使用,废金属边角料及废金属屑、废砂轮、废膜片边角料、废塑料边角料、外壳及电源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旋风除尘器收集的粉末涂料收集后回用于喷粉工序;废机油、废机油桶、漆渣、废涂料桶、废溶剂瓶、废过滤物、废活性炭、含油劳保用品(含油抹布、手套)、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毛刷及含油金属屑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危废间(面积 20m2)存放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土壤、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拟建项目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聚氨酯漆、稀释剂、切屑液、液压油、机油、废机油、废切削液及废液压油等,经判定,环境风险潜势Ⅰ级,环境风险评价可开展简单分析。公司在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和评价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7、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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