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A503-0070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事宜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A503-0070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事宜的公示
(略) 申请变更A503-0070宗地部分规划设计条件。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和《 (略) 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变更内容
A503-0070宗地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观光路与光侨路交叉口西南侧,用地面积60856.9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本次变更主要对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HQ-2007-0114号)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一)既有条款变更
1.宗地号由“A503-0070”变更为“A503-0105”,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位置由“光明高新园东片区”变更为“光明区凤凰街道观光路与光侨路交叉口西南侧”。
2.项目名称由“科技企业加速器A地块”变更为“招商局光明科技园”。
3.绿化覆盖率由“≥30%”变更为“≥20%”。
4.总用地面积由“60856.92㎡”变更为“57362.95㎡”,建筑容积率由“≤2.2”变更为“≤3.3”。
5.相关规划指标由“建筑面积:*㎡,其中:厂房建筑面积*㎡”变更为“规定建筑面积:*.42㎡,其中:已建规定建筑面积*.42㎡;新建规定建筑面积55000㎡,其中:厂房55000㎡,社区体育活动场地1600㎡”。
6.“建筑退用地红线距离≥9米”变更为“各侧一级建筑退线≥6米,二级建筑退线≥9米”。
7.车辆出入口由“西侧、南侧规划路”变更为“朝凤路、汇通路,具体以路口审批意见为准”。
8.人行出入口由“西侧、南侧规划路”变更为“结合建筑设计方案确定”。
9.“停车位按《深标》控制”变更为“机动车泊位数不少于1096辆。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泊车位数量的30%,剩余泊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自行车泊位数需满足《深标》要求”。
(二)增加条款
1.公共开放空间:本地块应设置占地面积不少于5068平方米的公共开放空间,24小时无条件供公众使用。
2.本项目位于一级工业区块线内,相关建设应满足《 (略) 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和《 (略) 光明区工业区块线实施细则》的要求。
3.本项目应符合《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及市、区绿色建筑有关规定,落实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一星级的要求或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另行取得住建部门有关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书面意见。
4.本项目应符合垃圾分类相关规划与方案的有关要求,按照垃圾分类有关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5.项目 (略) 《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6.本项目应符合《 (略) 照明专项规划(2021-2035)》的有关要求。
7.本项目应满足《 (略) 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 (略) 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及市、区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或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另行取得住建部门有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书面意见。
8.其余未尽事项应满足《深标》《 (略) 建筑设计规则》等相关技术规范及消防、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取消条款
1.用地方案图2007-00N-0046。
2.根据光明高新园区 (略) 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核发本许可证。
二、公示说明
本事项公示期10个自然日(2023年5月12至2023年5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我局。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调整地块现场
3.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邮编*)
附件:1.位置示意图(A503-0015)
2.公众意见征询表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3年5月12日
附件:
(略) 申请变更A503-0070宗地部分规划设计条件。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和《 (略) 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变更内容
A503-0070宗地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观光路与光侨路交叉口西南侧,用地面积60856.9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本次变更主要对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HQ-2007-0114号)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一)既有条款变更
1.宗地号由“A503-0070”变更为“A503-0105”,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位置由“光明高新园东片区”变更为“光明区凤凰街道观光路与光侨路交叉口西南侧”。
2.项目名称由“科技企业加速器A地块”变更为“招商局光明科技园”。
3.绿化覆盖率由“≥30%”变更为“≥20%”。
4.总用地面积由“60856.92㎡”变更为“57362.95㎡”,建筑容积率由“≤2.2”变更为“≤3.3”。
5.相关规划指标由“建筑面积:*㎡,其中:厂房建筑面积*㎡”变更为“规定建筑面积:*.42㎡,其中:已建规定建筑面积*.42㎡;新建规定建筑面积55000㎡,其中:厂房55000㎡,社区体育活动场地1600㎡”。
6.“建筑退用地红线距离≥9米”变更为“各侧一级建筑退线≥6米,二级建筑退线≥9米”。
7.车辆出入口由“西侧、南侧规划路”变更为“朝凤路、汇通路,具体以路口审批意见为准”。
8.人行出入口由“西侧、南侧规划路”变更为“结合建筑设计方案确定”。
9.“停车位按《深标》控制”变更为“机动车泊位数不少于1096辆。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泊车位数量的30%,剩余泊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自行车泊位数需满足《深标》要求”。
(二)增加条款
1.公共开放空间:本地块应设置占地面积不少于5068平方米的公共开放空间,24小时无条件供公众使用。
2.本项目位于一级工业区块线内,相关建设应满足《 (略) 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和《 (略) 光明区工业区块线实施细则》的要求。
3.本项目应符合《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及市、区绿色建筑有关规定,落实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一星级的要求或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另行取得住建部门有关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书面意见。
4.本项目应符合垃圾分类相关规划与方案的有关要求,按照垃圾分类有关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5.项目 (略) 《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6.本项目应符合《 (略) 照明专项规划(2021-2035)》的有关要求。
7.本项目应满足《 (略) 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 (略) 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及市、区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或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另行取得住建部门有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书面意见。
8.其余未尽事项应满足《深标》《 (略) 建筑设计规则》等相关技术规范及消防、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取消条款
1.用地方案图2007-00N-0046。
2.根据光明高新园区 (略) 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核发本许可证。
二、公示说明
本事项公示期10个自然日(2023年5月12至2023年5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我局。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调整地块现场
3.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邮编*)
附件:1.位置示意图(A503-0015)
2.公众意见征询表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3年5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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