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博悦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00吨注塑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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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博悦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00吨注塑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 (略) 扩建年产300吨注塑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扩建年产300吨注塑件生产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 (略)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安江路与苏滁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建设单位:滁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 (略)

项目概况:滁州 (略) (略)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安江路与苏滁大道交叉口西北角投资建设“扩建年产300吨注塑件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4488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各类注塑件300吨,精密模具1000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注塑熔融产生的非*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 20m 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规定。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 20m 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油烟排放浓度约为0.5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规定。

2、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和食堂污水。通过分析可知,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初步处理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项目废水经 (略) 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噪声

采用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有关规定,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腐、防渗漏等措施和相关收集措施。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采取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发生。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博悦环评5.11.zi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环保局

联系电话:0550-*

通讯地址: (略) 徽州南路1999号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房产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 (略) 扩建年产300吨注塑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扩建年产300吨注塑件生产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 (略)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安江路与苏滁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建设单位:滁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 (略)

项目概况:滁州 (略) (略)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安江路与苏滁大道交叉口西北角投资建设“扩建年产300吨注塑件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4488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各类注塑件300吨,精密模具1000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注塑熔融产生的非*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 20m 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规定。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 20m 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油烟排放浓度约为0.5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规定。

2、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和食堂污水。通过分析可知,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初步处理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项目废水经 (略) 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噪声

采用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有关规定,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腐、防渗漏等措施和相关收集措施。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采取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发生。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博悦环评5.11.zi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环保局

联系电话:0550-*

通讯地址: (略) 徽州南路1999号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房产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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