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水利局关于印发《泰顺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进水域"防溺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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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水利局关于印发《泰顺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进水域"防溺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水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泰顺县水利局 2023 年水利工程“进水域”防溺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顺县水利局

2023年5月10日


泰顺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进水域”防溺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水利工程水域溺水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略) 委平安办《关 (略) 2023年“防溺水”安全季十大活动的通知》和《 (略) 水利局关于印发< (略) 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进水域"防溺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水利系统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 (略) 两办《关于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聚焦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短板弱项,突出可及可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群防群治”,强化水库、山塘等水利工程重点水域的隐患排查,做到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设置、警示喇叭提醒100%,安全隐患排查整改100%,切实有效遏制溺亡事故发生,实现全年溺水事故和溺亡人数“双下降”。

二、职责分工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联动,谁主管、谁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内水利工程水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全面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做好水利工程安全警示设施(标识标牌、喇叭等)、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增设和维护,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及时劝导危险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压实安全责任

按照管理权限,对辖区内水库、山塘等水利工程水域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巡查制度,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二)开展自查检查

对曾发生过溺水事故和当前有溺水风险的水利工程水域进行重点勘察,编制重点警示水域图,对照“八个方面”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推进隐患限期整治。

1.检查控运计划、放水预警是否科学完善,报批备案。

2.检查监测设备、预警设施是否定期分析,正常运行。

3.检查警示标识、巡查值守是否覆盖到位,记录规范。

4.检查安全制度、演练培训是否人人知晓,全员参与。

(三)加强安全管理

1.对水利工程重点危险区域实行24小时巡查值班制度,发

现群众戏水、游泳等危险行为,及时制止和劝离。

2.结合自查检查结果,及时增补警示标牌、警示喇叭、防

护栏杆等安全警示设施,确保重点水域警示提醒全覆盖。

3.落实防溺水“四个一 ”要求,为水利工程巡查人员配备必要的救生圈、救生绳、救援杆等应急救援设施。

4.出现"十个必报告"等异常情况时,立即口头向上级水利部门报告,并在24小时内补充书面报告,坚决杜绝漏报、瞒报、迟报。

(四)强化信息报送

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每月的12日、26日分两次将阶段性工作情况(详见附件) 报送至泰顺县水利局(县水利运行和水旱防御群浙政钉,联系人:徐世伟,联系号码:*)。第一次上报时间为5月12日,有特色亮点等情况时可另行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水管单位要把防溺水专项行动作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细化防溺水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清单、工程清单、任务清单,节点化推进落实。建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专班专人负责联系上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推进、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导检查。要将防溺水工作纳入水利工程日常管 理长抓不懈,结合水利工程度汛检查、安全生产、水利设施风险 隐患排查等专项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水管单 位做好防溺水自查、巡查、整治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追踪整改情况,确保风险隐患及时清零销号。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水利工程水域内发生的每起溺亡事 件落实复盘制度,对不认真履行防溺水职责、不及时部署范溺水 工作导致发生重大溺水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泰水〔2023〕58号--附件:泰顺县防溺水工作统计表.xlsx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印发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水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泰顺县水利局 2023 年水利工程“进水域”防溺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顺县水利局

2023年5月10日


泰顺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进水域”防溺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水利工程水域溺水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略) 委平安办《关 (略) 2023年“防溺水”安全季十大活动的通知》和《 (略) 水利局关于印发< (略) 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进水域"防溺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水利系统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 (略) 两办《关于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聚焦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短板弱项,突出可及可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群防群治”,强化水库、山塘等水利工程重点水域的隐患排查,做到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设置、警示喇叭提醒100%,安全隐患排查整改100%,切实有效遏制溺亡事故发生,实现全年溺水事故和溺亡人数“双下降”。

二、职责分工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联动,谁主管、谁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内水利工程水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全面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做好水利工程安全警示设施(标识标牌、喇叭等)、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增设和维护,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及时劝导危险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压实安全责任

按照管理权限,对辖区内水库、山塘等水利工程水域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巡查制度,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二)开展自查检查

对曾发生过溺水事故和当前有溺水风险的水利工程水域进行重点勘察,编制重点警示水域图,对照“八个方面”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推进隐患限期整治。

1.检查控运计划、放水预警是否科学完善,报批备案。

2.检查监测设备、预警设施是否定期分析,正常运行。

3.检查警示标识、巡查值守是否覆盖到位,记录规范。

4.检查安全制度、演练培训是否人人知晓,全员参与。

(三)加强安全管理

1.对水利工程重点危险区域实行24小时巡查值班制度,发

现群众戏水、游泳等危险行为,及时制止和劝离。

2.结合自查检查结果,及时增补警示标牌、警示喇叭、防

护栏杆等安全警示设施,确保重点水域警示提醒全覆盖。

3.落实防溺水“四个一 ”要求,为水利工程巡查人员配备必要的救生圈、救生绳、救援杆等应急救援设施。

4.出现"十个必报告"等异常情况时,立即口头向上级水利部门报告,并在24小时内补充书面报告,坚决杜绝漏报、瞒报、迟报。

(四)强化信息报送

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每月的12日、26日分两次将阶段性工作情况(详见附件) 报送至泰顺县水利局(县水利运行和水旱防御群浙政钉,联系人:徐世伟,联系号码:*)。第一次上报时间为5月12日,有特色亮点等情况时可另行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水管单位要把防溺水专项行动作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细化防溺水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清单、工程清单、任务清单,节点化推进落实。建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专班专人负责联系上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推进、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导检查。要将防溺水工作纳入水利工程日常管 理长抓不懈,结合水利工程度汛检查、安全生产、水利设施风险 隐患排查等专项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水管单 位做好防溺水自查、巡查、整治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追踪整改情况,确保风险隐患及时清零销号。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水利工程水域内发生的每起溺亡事 件落实复盘制度,对不认真履行防溺水职责、不及时部署范溺水 工作导致发生重大溺水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泰水〔2023〕58号--附件:泰顺县防溺水工作统计表.xlsx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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