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除盐水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除盐水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批准《湖南 (略) 除盐水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6日-2023年5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岳塘区建设中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 (略) 除盐水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建设地点

湘钢动力厂六水站现有空地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湖南中嘉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湖南 (略) 新建150t/h干熄焦二期工程、4.3米焦炉环保提质改造变更等已批复项目均包含除盐水站、软水站相关内容。为了解决原水站设备故障频繁,制水效率低,高浓度盐水腐蚀管网等问题,公司拟投资1900万元在湘钢动力厂六水站现有空地新建一座除盐水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座2层砖混结构的除盐水站及配套工程。本除盐水站生产用水取自湘江水,经前端处理后通过管道运至拟建除盐水站。水站采用超滤+反渗透膜+混合床除盐工艺,一级水产水能力200m3/h,主要用于炼铁、炼钢、高线等软水系统补水;二级水产水能力300m3/h,主要用于二热电(9#、10#锅炉)、中温中压8#锅炉、干熄焦二期工程(5#、6#焦炉)、新干熄焦(7#、8#焦炉)等软水系统补水,该项目建成后现有焦化除盐水站和动力厂软水站停用,且不增加湘钢现有产品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做到文明施工、科学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1)严格按照《 (略) 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措施。项目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应当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场地及扬尘点应定时洒水抑尘。(2)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3)合理布设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施工场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时间,科学规划施工车辆运输路线,避免施工噪声、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须加盖、防漏、防尘处理,防止余泥渣土沿途洒漏、飞扬,及时按要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氨水、盐酸贮存和使用的维护和管理,减少氨气、盐酸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盐酸雾经酸雾吸收罐吸收处理后,厂界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3、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执行。项目反渗透浓水、反渗透膜冲洗水经湘钢动力厂六水站回收再利用;项目混床再生水和酸雾吸收器废液排入新建中和池处理后与超滤浓水、超滤正反洗水一同经内部管道进入华菱湘钢炼铁口污水处理站处理,回用及外排废水须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2钢铁联合企业直接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营运期噪声管理,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3)中相关要求管理,危险废物处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必须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不得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

6、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防控。加强氨水、盐酸等运输、储存、使用的全过程管理,按要求做好氨水、盐酸储罐区等区域防渗防腐措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防控事故状态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批准《湖南 (略) 除盐水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6日-2023年5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岳塘区建设中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 (略) 除盐水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建设地点

湘钢动力厂六水站现有空地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湖南中嘉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湖南 (略) 新建150t/h干熄焦二期工程、4.3米焦炉环保提质改造变更等已批复项目均包含除盐水站、软水站相关内容。为了解决原水站设备故障频繁,制水效率低,高浓度盐水腐蚀管网等问题,公司拟投资1900万元在湘钢动力厂六水站现有空地新建一座除盐水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座2层砖混结构的除盐水站及配套工程。本除盐水站生产用水取自湘江水,经前端处理后通过管道运至拟建除盐水站。水站采用超滤+反渗透膜+混合床除盐工艺,一级水产水能力200m3/h,主要用于炼铁、炼钢、高线等软水系统补水;二级水产水能力300m3/h,主要用于二热电(9#、10#锅炉)、中温中压8#锅炉、干熄焦二期工程(5#、6#焦炉)、新干熄焦(7#、8#焦炉)等软水系统补水,该项目建成后现有焦化除盐水站和动力厂软水站停用,且不增加湘钢现有产品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做到文明施工、科学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1)严格按照《 (略) 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措施。项目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应当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场地及扬尘点应定时洒水抑尘。(2)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3)合理布设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施工场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时间,科学规划施工车辆运输路线,避免施工噪声、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须加盖、防漏、防尘处理,防止余泥渣土沿途洒漏、飞扬,及时按要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氨水、盐酸贮存和使用的维护和管理,减少氨气、盐酸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盐酸雾经酸雾吸收罐吸收处理后,厂界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3、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执行。项目反渗透浓水、反渗透膜冲洗水经湘钢动力厂六水站回收再利用;项目混床再生水和酸雾吸收器废液排入新建中和池处理后与超滤浓水、超滤正反洗水一同经内部管道进入华菱湘钢炼铁口污水处理站处理,回用及外排废水须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2钢铁联合企业直接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营运期噪声管理,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3)中相关要求管理,危险废物处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必须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不得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

6、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防控。加强氨水、盐酸等运输、储存、使用的全过程管理,按要求做好氨水、盐酸储罐区等区域防渗防腐措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防控事故状态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