芨芨湖镇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
芨芨湖镇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
芨芨湖镇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芨芨湖镇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实施(备案证号*),建设单位为新疆准东租赁 (略)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0%企业自筹,70%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芨芨湖镇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芨芨湖镇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
2.1.2建设地点: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2.1.3建设规模:新建芨芨湖镇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座、配套建设食堂用房1栋、消防水池和泵房1座及其他附属设施。
2.1.4总投资额:4800万元,30%企业自筹,70%银行贷款。
2.1.5总承包计划工期: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12月30日竣工,总工期 209天(日历日);其中设计单位提交设计成果周期为12天(日历日,自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算起)。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分标段。
2.1.7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1.8本次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控制价:控制价*.72元,其中工程设计费:*.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72元;暂列金额:*.00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范围内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及指导施工全过程)及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和保修的全部总承包工作,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2.2.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等。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预算需由发包人审核确认。
2.2.2施工范围包括:新建芨芨湖镇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座、配套建设食堂用房1栋、消防水池和泵房1座及其他附属设施。
2.2.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疆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本单位注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施工单位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设计单位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和设计合同】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6、财务要求:近3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为联合体,则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即可)
3.7、其他人员要求:(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人员至少配备2人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2)施工负责人: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②需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③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④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施工类人员至少配备: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管理人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人员【以上人员需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岗位 (略) 或自治区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对应岗位资格证书;附对应人员的岗位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
中标人在中标后应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有关人员,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具有执业资格证或上岗证书或考核合格证。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以兼任,但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不得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除本工程外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项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2家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且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9、信誉要求: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10、其他要求:
3.10.1 、投标企业须在标书里附: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10.2、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 (略) 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10.3、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4、本项目公布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成果,参与上述文件编制的单位,可依法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3年5月12日12:00-2023年6月1日12: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上申请获取。
4.3、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保证金:*元,【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开户行:[中国 (略) 昌吉中山路支行(*02844-*)]
4.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3年5月12日12:00-2023年6月1日12: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4.5、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电汇、网银转帐或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递交方式:(一)电子保函:投标企业必须使用单位基本账户办理电子保函(1)投标企业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交易主体,进入电子保函平台申请线上办理投保手续,注意区分项目类型,并确认投标有效期。(2)投保人可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看《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了解电子保函办理方法;(3)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保函办理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4)开标前,投保人必须下载加密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5)咨询方式:①银行电子保函95533 *;②保险电子保函;③担保电子保函。(二)电汇或网银转帐: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出,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 (略) 、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以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5月12日12:00-2023年6月1日12:00时(北京时间)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进行申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7、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0元/份。
5.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5.1、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系统,电子招投标请潜在投标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进行企业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请潜在投标人自行查询审核状态,及时联系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在线申请、网上缴纳保证金、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目前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支持建设工程信息网CA锁(新疆通用版、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办理的CA锁),请潜在投 (略) (梁女士,联系电话:*)查询或更换。
5.3、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2023年6月1日12:00时前自行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5.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潜在投标人请访问http://**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签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5.5、潜在投标人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使用CA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6、对电子招投标流程不熟悉的潜在投标人应 (略) 联系,以免无法完成线上招投标流程。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 0994-* 邮箱(QQ):* 。
5.7、“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政务公开—下载中心: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V1.3.docx。
5.8、“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本信息库入库操作手册下载链接”: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政务公开—下载中心: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本信息库入库操作手册V1.4.docx。
6.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网上开标相关要求
6.1、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链接:http://**
6.2、参与“不见面”开标的各投标人,请在互联网网络环境较好的电脑端登*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电脑需连接音响设备),认真耐心等待指令并及时操作,并保持手机畅通;因投标人网络环境或硬件配备不达标等原因影响开标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开标程序:
①登录虚拟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点击“登录”,在左侧选择“投标人”身份,插入CA锁登录,登录后选择当天所投项目并进入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②开标时间已到,招标代理机构公布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注:对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并说明原因,退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参加后续流程。
③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成功的单位的图标变为绿色开锁图标;解密时间已到,尚有投标人未解密完成,招标代理可以延迟解密时间,所有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可以继续解密;
④投标单位自行在网上缴纳场地设施使用费,具体费用根据现场设定的金额进行缴纳,场地费缴纳操作手册详见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⑤投标文件全部解密完成后,进行批量导入文件。
⑥批量文件导入成功,开始唱标,唱标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等内容。
⑦唱标人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
⑧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系统对话框中进行唱标内容确认,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移交评标委员会,并存档备查。若开标记录表中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内容为准。
⑨开标结束。
注:开标异议提出方式: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语音或文字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当场作出答复。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6月1日12:00时(北京时间)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9.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通用评标办法)。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昌吉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1.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0994-*(昌吉州建设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
0994-*(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准东租赁 (略)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 (略)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芨芨湖镇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芨芨湖镇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实施(备案证号*),建设单位为新疆准东租赁 (略)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0%企业自筹,70%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芨芨湖镇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芨芨湖镇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
2.1.2建设地点: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2.1.3建设规模:新建芨芨湖镇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座、配套建设食堂用房1栋、消防水池和泵房1座及其他附属设施。
2.1.4总投资额:4800万元,30%企业自筹,70%银行贷款。
2.1.5总承包计划工期: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12月30日竣工,总工期 209天(日历日);其中设计单位提交设计成果周期为12天(日历日,自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算起)。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分标段。
2.1.7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1.8本次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控制价:控制价*.72元,其中工程设计费:*.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72元;暂列金额:*.00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范围内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及指导施工全过程)及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和保修的全部总承包工作,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2.2.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等。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预算需由发包人审核确认。
2.2.2施工范围包括:新建芨芨湖镇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座、配套建设食堂用房1栋、消防水池和泵房1座及其他附属设施。
2.2.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疆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本单位注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施工单位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设计单位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和设计合同】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6、财务要求:近3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为联合体,则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即可)
3.7、其他人员要求:(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人员至少配备2人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2)施工负责人: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②需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③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④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施工类人员至少配备: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管理人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人员【以上人员需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岗位 (略) 或自治区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对应岗位资格证书;附对应人员的岗位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
中标人在中标后应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有关人员,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具有执业资格证或上岗证书或考核合格证。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以兼任,但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不得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除本工程外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项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2家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且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9、信誉要求: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10、其他要求:
3.10.1 、投标企业须在标书里附: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10.2、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 (略) 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10.3、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4、本项目公布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成果,参与上述文件编制的单位,可依法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3年5月12日12:00-2023年6月1日12: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上申请获取。
4.3、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保证金:*元,【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开户行:[中国 (略) 昌吉中山路支行(*02844-*)]
4.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3年5月12日12:00-2023年6月1日12: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4.5、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电汇、网银转帐或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递交方式:(一)电子保函:投标企业必须使用单位基本账户办理电子保函(1)投标企业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交易主体,进入电子保函平台申请线上办理投保手续,注意区分项目类型,并确认投标有效期。(2)投保人可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看《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了解电子保函办理方法;(3)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保函办理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4)开标前,投保人必须下载加密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5)咨询方式:①银行电子保函95533 *;②保险电子保函;③担保电子保函。(二)电汇或网银转帐: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出,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 (略) 、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以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5月12日12:00-2023年6月1日12:00时(北京时间)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进行申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7、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0元/份。
5.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5.1、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系统,电子招投标请潜在投标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进行企业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请潜在投标人自行查询审核状态,及时联系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在线申请、网上缴纳保证金、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目前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支持建设工程信息网CA锁(新疆通用版、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办理的CA锁),请潜在投 (略) (梁女士,联系电话:*)查询或更换。
5.3、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2023年6月1日12:00时前自行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5.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潜在投标人请访问http://**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签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5.5、潜在投标人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使用CA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6、对电子招投标流程不熟悉的潜在投标人应 (略) 联系,以免无法完成线上招投标流程。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 0994-* 邮箱(QQ):* 。
5.7、“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政务公开—下载中心: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V1.3.docx。
5.8、“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本信息库入库操作手册下载链接”: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政务公开—下载中心: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本信息库入库操作手册V1.4.docx。
6.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网上开标相关要求
6.1、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链接:http://**
6.2、参与“不见面”开标的各投标人,请在互联网网络环境较好的电脑端登*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电脑需连接音响设备),认真耐心等待指令并及时操作,并保持手机畅通;因投标人网络环境或硬件配备不达标等原因影响开标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开标程序:
①登录虚拟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点击“登录”,在左侧选择“投标人”身份,插入CA锁登录,登录后选择当天所投项目并进入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②开标时间已到,招标代理机构公布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注:对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并说明原因,退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参加后续流程。
③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成功的单位的图标变为绿色开锁图标;解密时间已到,尚有投标人未解密完成,招标代理可以延迟解密时间,所有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可以继续解密;
④投标单位自行在网上缴纳场地设施使用费,具体费用根据现场设定的金额进行缴纳,场地费缴纳操作手册详见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⑤投标文件全部解密完成后,进行批量导入文件。
⑥批量文件导入成功,开始唱标,唱标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等内容。
⑦唱标人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
⑧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系统对话框中进行唱标内容确认,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移交评标委员会,并存档备查。若开标记录表中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内容为准。
⑨开标结束。
注:开标异议提出方式: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语音或文字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当场作出答复。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6月1日12:00时(北京时间)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9.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通用评标办法)。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昌吉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1.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0994-*(昌吉州建设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
0994-*(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准东租赁 (略)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 (略)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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