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象样生活汽车用品有限公司集中钣喷中心挥发性有机物“绿岛”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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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象样生活汽车用品有限公司集中钣喷中心挥发性有机物“绿岛”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常德象样 (略) 集中钣喷中心挥发性有机物“绿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武陵区洞庭大道68号邮编:*

联系电话:07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常德象样 (略) 集中钣喷中心挥发性有机物“绿岛”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武陵区启明街道皇木关社区三闾路西侧

建设单位

常德象样 (略)

环评单位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营业面积14706m2,拟利用现有工程进行改扩建,主要建设为淘汰现有工程位于2楼的钣金喷漆生产线,在3楼扩建3条喷漆生产线、钣金生产线、调漆房,并将现有工程的喷漆废气处理设施的废气处理工艺由“过滤棉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升级改造为“干式过滤+活性炭+催化燃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洗车废水经隔油池+沉淀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皇木关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外排废水经处理后需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中表2 间接排放限值同时满足皇木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皇木关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打磨粉尘、焊接烟尘、调漆、喷漆及烤漆的有机废气。打磨粉尘经过中央集尘系统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调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喷漆、烤漆废气经喷/烤漆房实现微负压密闭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催化燃烧”喷漆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经15m排气筒 (DA001)达标排放。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烷总烃、苯系物、二*苯、* (略) 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 1、表 3 中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排放限值。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只白天运行夜间不运行,运营期噪声东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西、南、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废焊材、中央集成系统收集的粉尘为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油漆桶、洗抢废液、沾染油漆的废遮蔽纸、废过滤棉、

废活性炭、废漆渣等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常德象样 (略) 集中钣喷中心挥发性有机物“绿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武陵区洞庭大道68号邮编:*

联系电话:07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常德象样 (略) 集中钣喷中心挥发性有机物“绿岛”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武陵区启明街道皇木关社区三闾路西侧

建设单位

常德象样 (略)

环评单位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营业面积14706m2,拟利用现有工程进行改扩建,主要建设为淘汰现有工程位于2楼的钣金喷漆生产线,在3楼扩建3条喷漆生产线、钣金生产线、调漆房,并将现有工程的喷漆废气处理设施的废气处理工艺由“过滤棉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升级改造为“干式过滤+活性炭+催化燃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洗车废水经隔油池+沉淀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皇木关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外排废水经处理后需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中表2 间接排放限值同时满足皇木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皇木关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打磨粉尘、焊接烟尘、调漆、喷漆及烤漆的有机废气。打磨粉尘经过中央集尘系统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调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喷漆、烤漆废气经喷/烤漆房实现微负压密闭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催化燃烧”喷漆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经15m排气筒 (DA001)达标排放。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烷总烃、苯系物、二*苯、* (略) 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 1、表 3 中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排放限值。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只白天运行夜间不运行,运营期噪声东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西、南、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废焊材、中央集成系统收集的粉尘为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油漆桶、洗抢废液、沾染油漆的废遮蔽纸、废过滤棉、

废活性炭、废漆渣等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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