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茂名市茂南区2023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茂名市茂南区2023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切实抓好我区2023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工作、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根据《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公开遴选茂南区 (略) 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有 (略) 茂南区 (略) 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略) 境内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农资农技经营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等服务组织。
2.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控制度,会计独立核算,资产及财务状况、信用记录良好;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有健全的农资经营网络和一定的业务覆盖能力。
3.供销合作社须为实施主体的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34%。
4.支持、 (略) 茂南区供销合作联社和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二、实施内容
示范体系项目在本区域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肥料统配统施、优质营养解决方案、优质植保解决方案、地力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效果监测、农业技术培训等实施面源防控面积4万亩。
三、申报程序、申报评审、申报要求和材料受理
1.申报程序:服务组织如实填写《茂南区 (略) 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和佐证材料一起报送茂南区供销合作联社。
2.申报评审:由茂南区供销合作联社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实施主体。
3.申报要求:服务组织按照要求填写《茂南区 (略) 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并提供以下相关佐证和材料:
(1)经营基本情况介绍。
(2)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作业服务人员情况(服务技术人员名单、机械操作和相关服务等证件、证书)。
(4)服务机械设备情况(机械设备数量、型号、机械设备图片等 )。
(5)开展服务的业绩(2022年至2023年3月31日服务协议或土地承包协议,已经提供的不用重复提供)。
(6)相关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等材料 (财务管理制度生产服务记录档案制度、安全生产制度 )。
(7)其他能够反映办公、生产、经营场面情况的照片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申报表》样式详见附件。
4.材料受理:各服务组织请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到茂南区供销合作联社( (略) 油城三路 (略) 四楼),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潘柏熹,联系电话:*)。
附件:茂南区 (略) 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略) 茂南区供销合作联社
2023年5月10日
附件
茂南区 (略) 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单位 名称 | |||
项目 名称 | |||
通讯 地址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含手机号码) | ||
申报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含手机号码) | ||
电子 邮箱 | 传真号码 |
一、 申报 单位 情况 | ||||||||
二、 项目 实施 内容 以及 特色 | ||||||||
项 目 概 述 | ||||||||
三、项目 投资 规模 和资 金概 算 | ||||||||
四、 项目 预期目标及社会效益 | ||||||||
五、 保障 措施 | ||||||||
申报实施主体盖章: 年 月 日 | 供销合作社评审确认意见及盖章: 年 月 日 |
为贯彻落实《中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切实抓好我区2023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工作、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根据《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公开遴选茂南区 (略) 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有 (略) 茂南区 (略) 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略) 境内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农资农技经营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等服务组织。
2.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控制度,会计独立核算,资产及财务状况、信用记录良好;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有健全的农资经营网络和一定的业务覆盖能力。
3.供销合作社须为实施主体的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34%。
4.支持、 (略) 茂南区供销合作联社和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二、实施内容
示范体系项目在本区域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肥料统配统施、优质营养解决方案、优质植保解决方案、地力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效果监测、农业技术培训等实施面源防控面积4万亩。
三、申报程序、申报评审、申报要求和材料受理
1.申报程序:服务组织如实填写《茂南区 (略) 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和佐证材料一起报送茂南区供销合作联社。
2.申报评审:由茂南区供销合作联社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实施主体。
3.申报要求:服务组织按照要求填写《茂南区 (略) 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并提供以下相关佐证和材料:
(1)经营基本情况介绍。
(2)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作业服务人员情况(服务技术人员名单、机械操作和相关服务等证件、证书)。
(4)服务机械设备情况(机械设备数量、型号、机械设备图片等 )。
(5)开展服务的业绩(2022年至2023年3月31日服务协议或土地承包协议,已经提供的不用重复提供)。
(6)相关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等材料 (财务管理制度生产服务记录档案制度、安全生产制度 )。
(7)其他能够反映办公、生产、经营场面情况的照片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申报表》样式详见附件。
4.材料受理:各服务组织请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到茂南区供销合作联社( (略) 油城三路 (略) 四楼),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潘柏熹,联系电话:*)。
附件:茂南区 (略) 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略) 茂南区供销合作联社
2023年5月10日
附件
茂南区 (略) 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单位 名称 | |||
项目 名称 | |||
通讯 地址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含手机号码) | ||
申报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含手机号码) | ||
电子 邮箱 | 传真号码 |
一、 申报 单位 情况 | ||||||||
二、 项目 实施 内容 以及 特色 | ||||||||
项 目 概 述 | ||||||||
三、项目 投资 规模 和资 金概 算 | ||||||||
四、 项目 预期目标及社会效益 | ||||||||
五、 保障 措施 | ||||||||
申报实施主体盖章: 年 月 日 | 供销合作社评审确认意见及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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