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2023年5月8日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1137052249344969XL/2023-01246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2023年5月8日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1137052249344969XL/2023-0124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电子邮箱:*@*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2023-20 (略) 利津县宫家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明集乡、利津街道、北宋镇、凤凰城街道

利津县水利灌排服务中心

灌区范围包括明集乡、利津街道、北宋镇、凤凰城街道。项目临时占地面积*m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骨干输配水工程、骨干渠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用水测量设施及信息化工程,包括①对宫家干渠中游破损衬砌渠道进行衬砌改造,改造长度1.2km;②对灌区内11条支渠进行衬砌改造,支渠改造长度24.078km;③新(改)建、改造水工建筑物76座,宫家干渠、宫家东分干渠、宫家西干渠沿线设置界碑(界桩)、简介牌、管护责任牌、安全警示牌;④工程增设支渠进水口计量设施25处,配套实施信息化工程 1 宗(升级现状灌区管理平台)。工程总投资11555.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6万元

山东惠 (略)

(一)施工机械须定期检修,严防施工油类进入水体,本项目施工营地及项目区域内禁止修车。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和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

(二)施工尽可能避开大风、降雨天气。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311号修订)要求,对施工场地、物料料场等采取围挡、遮盖、密闭、覆盖、喷洒、冲洗等抑尘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采用封闭式运输,并加强施工道路的洒水清扫,减少扬尘产生。土石方临时堆放区区域采取密目网遮盖并按要求安装喷雾降尘装置,喷雾洒水降尘。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噪声,选择高效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择先进、低噪声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协调好施工车辆通行的时间,避免交通堵塞,夜间运输要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

(四)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理运至垃圾中转站;规范处置固体废物。本项目开挖的土石方回填,多余土石方规范处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规范合理处置。废弃木质模板及汽车小维修产生的废螺丝等收集后外卖。

(五)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充分避让环境敏感目标。拟建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新增永久占地,仅存在施工临时占地,所占区域均为河道确权范围内,占地区域不涉及基本农田、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敏感目标,合理优化项目方案,避让沿线居民集中区等敏感目标,优化路线敷设方式和各土石方临时堆放区选址方案,减少噪声、废水排放和生态破坏,确保符合生态保护的规定和要求。根据输水季节选择合适的施工时间,防止施工污染物进入水体。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工作。工程施工便道充分利用已有道路,施工场地尽量设置在作业带范围内,严格控制生态破坏。对施工造成的不利影响采取合理补偿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恢复方案,临时占地用毕后及时按当地规划进行生态恢复。

2

集贤输油站VOCs治理工程

利津县陈庄镇

中国 (略) (略) 油气集输总厂

拟建项目在集贤输油站站内新建300m3/d大罐抽气装置1套,配套新建站内工艺配管Φ89×4mm 无缝钢管150m,新建站外VOCs输送管线Φ48×4mm 无缝钢管1400m。收集的储罐呼吸废气经拟建站外管线送至胜利油田石油 (略) 石开超稠油处理站,依托其燃气热泵掺烧后有组织排放。项目为环境治理建设项目,总投资249.58万元。

(略)

(一)废气污染防治。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运营期罐顶气收集及输送必须采用密闭工艺,减少非*烷总烃挥发,集贤输油站厂界非*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厂界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各项措施应符合《*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区域洒水降尘,禁止排放至具有饮用水功能的水体中。生活污水排入集贤输油站埋地废水暂存池,由中国石化集团胜 (略) 供水分公司定期拉运处理。运营期废水主要来自进出口分离器分离出的少量凝液,主要成分为水、轻质油,经管线接入集贤输油站现有原油进站阀组,随原油外输,不外排。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钻井泥浆为一般固废,规范处置。运营期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临时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设置。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行期间加强噪声控制,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水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 (略)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

(七)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及其他永久占地的面积,确实无法避让的需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在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前不得施工。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拟建项目建成后全站VOCs排放量减少21.5672t/a。

(九)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它要求。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检修,废气治理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油井停运、管线泄漏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合理进行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3

管理一区埕58#站外输管线优化改造工程

利津县境内

中国 (略) (略) 河口采油厂

本项目新建集油管线1条,起点为埕58#计量站,终点至埕东联合站,长度约6.4km。利旧管线1条,为原已建埕58#站外输管线,长度约6.4km;废弃管道1段,为注采101站外输管线所辖埕67#计量站至节点1(注采101站外输管线所辖埕17#计量站东370m处),长度约1.2km。

项目总投资1071.44万元,环保投资54.7万元。

(略)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废气主要来自地面开挖和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柴油机)排放的尾气、管道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等,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311号修订)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使用无毒或低毒焊条,减小焊接烟尘对环境的影响。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正常工况下,运营期管道密闭输送,不涉及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新建管线试压废水、废弃管道和利旧管道清洗废水经埕东联合站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临时环保厕所,不直接排入区域环境中。正常工况下,运营期管道密闭输送,不涉及废水产生及排放。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运营期应加强对管线监测和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及时发现、修补,减少管线破坏、减少泄漏量;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系统,把对地下水会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施工废料、废弃管线及废弃定向钻泥浆为一般固废,应规范处置。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设置;废防渗材料及清管废渣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正常工况下,运营期管道密闭输送,不涉及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规定。正常工况下,运行期管道密闭输送,不涉及噪声产生及排放。

(六)环境风险防控。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水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及其他永久占地的面积,确实无法避让的需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在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前不得施工。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它要求。退役期管线清管后,原地封堵或挖出。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管线泄漏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合理进行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4

石油开发中心郑606块产能建设项目

利津县境内

胜利油田石油 (略)

共部署20口油井,分布于7座新建井场,新建井口至汇管集油管线共0.60km,新建Φ114×5mm集油支线3.3km,Φ89×5mm集油支线1.2km,Φ60×5mm天然气管线4.7km,150kW燃气加热炉3台(配套低氮燃烧器),并配套给排水、电力、结构、自控及道路系统等。本项目油井全部采用注汽开发方式,项目实施后,最大产油量为3.08×104t/a(第1年),最大产液量为16.52×104t/a(第10年)。项目总投资18711.77万元,环保投资约为353万元。

(略)

(一)废气污染防治。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运营期油气集输过程必须采用密闭工艺,油井口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厂界非*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厂界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加热炉加装低氮燃烧器,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限值标准要求。该项目钻井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各项措施应符合《*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废液、酸化废液依托滨一废液处理站预处理,再进入滨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新建管线试压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拉运。井下作业废液依托滨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采出水依托集贤超稠油集中处理站、郑411-P2集中拉油站的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经过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该项目钻井时应采取表层使用无毒无害水基泥浆,表层套管、油层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等措施防止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的穿层污染。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钻井泥浆为一般固废,规范处置。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设置。运营期落地油、清罐底泥、废沾油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沾油包装材料、废弃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变压器油、浮渣及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临时贮存场所在2023年7月1日前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 第36号)要求,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设置。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钻井现场;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行期间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修井作业期间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 (略)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

(七)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及其他永久占地的面积,确实无法避让的需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在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前不得施工。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它要求。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检修,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闭井期油井架、水泥台、电线杆等地面设施拆除;按照《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6646-2017)进行封井;集油管线清管后,原地封堵。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油井停运、管线泄漏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合理进行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电子邮箱:*@*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2023-20 (略) 利津县宫家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明集乡、利津街道、北宋镇、凤凰城街道

利津县水利灌排服务中心

灌区范围包括明集乡、利津街道、北宋镇、凤凰城街道。项目临时占地面积*m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骨干输配水工程、骨干渠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用水测量设施及信息化工程,包括①对宫家干渠中游破损衬砌渠道进行衬砌改造,改造长度1.2km;②对灌区内11条支渠进行衬砌改造,支渠改造长度24.078km;③新(改)建、改造水工建筑物76座,宫家干渠、宫家东分干渠、宫家西干渠沿线设置界碑(界桩)、简介牌、管护责任牌、安全警示牌;④工程增设支渠进水口计量设施25处,配套实施信息化工程 1 宗(升级现状灌区管理平台)。工程总投资11555.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6万元

山东惠 (略)

(一)施工机械须定期检修,严防施工油类进入水体,本项目施工营地及项目区域内禁止修车。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和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

(二)施工尽可能避开大风、降雨天气。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311号修订)要求,对施工场地、物料料场等采取围挡、遮盖、密闭、覆盖、喷洒、冲洗等抑尘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采用封闭式运输,并加强施工道路的洒水清扫,减少扬尘产生。土石方临时堆放区区域采取密目网遮盖并按要求安装喷雾降尘装置,喷雾洒水降尘。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噪声,选择高效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择先进、低噪声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协调好施工车辆通行的时间,避免交通堵塞,夜间运输要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

(四)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理运至垃圾中转站;规范处置固体废物。本项目开挖的土石方回填,多余土石方规范处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规范合理处置。废弃木质模板及汽车小维修产生的废螺丝等收集后外卖。

(五)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充分避让环境敏感目标。拟建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新增永久占地,仅存在施工临时占地,所占区域均为河道确权范围内,占地区域不涉及基本农田、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敏感目标,合理优化项目方案,避让沿线居民集中区等敏感目标,优化路线敷设方式和各土石方临时堆放区选址方案,减少噪声、废水排放和生态破坏,确保符合生态保护的规定和要求。根据输水季节选择合适的施工时间,防止施工污染物进入水体。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工作。工程施工便道充分利用已有道路,施工场地尽量设置在作业带范围内,严格控制生态破坏。对施工造成的不利影响采取合理补偿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恢复方案,临时占地用毕后及时按当地规划进行生态恢复。

2

集贤输油站VOCs治理工程

利津县陈庄镇

中国 (略) (略) 油气集输总厂

拟建项目在集贤输油站站内新建300m3/d大罐抽气装置1套,配套新建站内工艺配管Φ89×4mm 无缝钢管150m,新建站外VOCs输送管线Φ48×4mm 无缝钢管1400m。收集的储罐呼吸废气经拟建站外管线送至胜利油田石油 (略) 石开超稠油处理站,依托其燃气热泵掺烧后有组织排放。项目为环境治理建设项目,总投资249.58万元。

(略)

(一)废气污染防治。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运营期罐顶气收集及输送必须采用密闭工艺,减少非*烷总烃挥发,集贤输油站厂界非*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厂界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各项措施应符合《*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区域洒水降尘,禁止排放至具有饮用水功能的水体中。生活污水排入集贤输油站埋地废水暂存池,由中国石化集团胜 (略) 供水分公司定期拉运处理。运营期废水主要来自进出口分离器分离出的少量凝液,主要成分为水、轻质油,经管线接入集贤输油站现有原油进站阀组,随原油外输,不外排。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钻井泥浆为一般固废,规范处置。运营期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临时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设置。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行期间加强噪声控制,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水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 (略)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

(七)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及其他永久占地的面积,确实无法避让的需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在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前不得施工。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拟建项目建成后全站VOCs排放量减少21.5672t/a。

(九)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它要求。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检修,废气治理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油井停运、管线泄漏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合理进行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3

管理一区埕58#站外输管线优化改造工程

利津县境内

中国 (略) (略) 河口采油厂

本项目新建集油管线1条,起点为埕58#计量站,终点至埕东联合站,长度约6.4km。利旧管线1条,为原已建埕58#站外输管线,长度约6.4km;废弃管道1段,为注采101站外输管线所辖埕67#计量站至节点1(注采101站外输管线所辖埕17#计量站东370m处),长度约1.2km。

项目总投资1071.44万元,环保投资54.7万元。

(略)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废气主要来自地面开挖和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柴油机)排放的尾气、管道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等,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311号修订)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使用无毒或低毒焊条,减小焊接烟尘对环境的影响。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正常工况下,运营期管道密闭输送,不涉及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新建管线试压废水、废弃管道和利旧管道清洗废水经埕东联合站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临时环保厕所,不直接排入区域环境中。正常工况下,运营期管道密闭输送,不涉及废水产生及排放。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运营期应加强对管线监测和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及时发现、修补,减少管线破坏、减少泄漏量;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系统,把对地下水会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施工废料、废弃管线及废弃定向钻泥浆为一般固废,应规范处置。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设置;废防渗材料及清管废渣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正常工况下,运营期管道密闭输送,不涉及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规定。正常工况下,运行期管道密闭输送,不涉及噪声产生及排放。

(六)环境风险防控。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水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及其他永久占地的面积,确实无法避让的需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在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前不得施工。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它要求。退役期管线清管后,原地封堵或挖出。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管线泄漏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合理进行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4

石油开发中心郑606块产能建设项目

利津县境内

胜利油田石油 (略)

共部署20口油井,分布于7座新建井场,新建井口至汇管集油管线共0.60km,新建Φ114×5mm集油支线3.3km,Φ89×5mm集油支线1.2km,Φ60×5mm天然气管线4.7km,150kW燃气加热炉3台(配套低氮燃烧器),并配套给排水、电力、结构、自控及道路系统等。本项目油井全部采用注汽开发方式,项目实施后,最大产油量为3.08×104t/a(第1年),最大产液量为16.52×104t/a(第10年)。项目总投资18711.77万元,环保投资约为353万元。

(略)

(一)废气污染防治。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运营期油气集输过程必须采用密闭工艺,油井口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厂界非*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厂界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加热炉加装低氮燃烧器,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限值标准要求。该项目钻井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各项措施应符合《*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废液、酸化废液依托滨一废液处理站预处理,再进入滨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新建管线试压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拉运。井下作业废液依托滨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采出水依托集贤超稠油集中处理站、郑411-P2集中拉油站的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经过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该项目钻井时应采取表层使用无毒无害水基泥浆,表层套管、油层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等措施防止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的穿层污染。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钻井泥浆为一般固废,规范处置。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设置。运营期落地油、清罐底泥、废沾油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沾油包装材料、废弃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变压器油、浮渣及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临时贮存场所在2023年7月1日前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 第36号)要求,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设置。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钻井现场;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行期间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修井作业期间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 (略)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

(七)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及其他永久占地的面积,确实无法避让的需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在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前不得施工。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它要求。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检修,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闭井期油井架、水泥台、电线杆等地面设施拆除;按照《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6646-2017)进行封井;集油管线清管后,原地封堵。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油井停运、管线泄漏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合理进行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