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龙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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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龙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12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江县建设路县府街197号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二期项目

通齐街39号

(略)

黑龙江 (略)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龙江镇通齐街39号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303.58m2,租赁通齐街39号商服地上1层至地上 (略) ,本建筑共5层, (略) 床位154张,门诊接待能力50(人·次)/d。本项目设置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不设置洗衣房、食堂、牙科、肛肠科。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略) 政集中供热提供。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管网。运营期: (略) 地下室设置处理能力为50m3/d的采用一体化处理设备污水处理站,污水经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 (略) 政管网,经龙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湾河。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保持一定湿度,采取定时洒水等措施。运营期:污水处理设施采用一体化设备,产臭单元采取加盖密闭污水处理间恶臭气体经风机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过滤(吸附过滤效率达到90%)后通过21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同时污水处理间采用投放除臭剂+密闭处理后污水处理站周边氨、硫化氢、臭气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加强维护,以降低使用时产生的噪声,夜间(22:00-次日6:00)不进行施工,确保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污水处理站的水泵及风机置于密闭房间内,风机设置软连接减振措施,风口设置消声器。空调外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措施、基础减振措施,经院区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装修材料、装修垃圾暂存于房屋内,边施工边清理。装修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分类暂存,定期委 (略) 齐龙医疗 (略) 处置;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经监测、消毒达标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直接清掏、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定期由厂家更换回收。固废暂存设施要采取防雨、防渗、防漏等措施。一般固废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危废暂存间建设及危险废物厂内暂存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设。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12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江县建设路县府街197号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二期项目

通齐街39号

(略)

黑龙江 (略)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龙江镇通齐街39号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303.58m2,租赁通齐街39号商服地上1层至地上 (略) ,本建筑共5层, (略) 床位154张,门诊接待能力50(人·次)/d。本项目设置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不设置洗衣房、食堂、牙科、肛肠科。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略) 政集中供热提供。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管网。运营期: (略) 地下室设置处理能力为50m3/d的采用一体化处理设备污水处理站,污水经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 (略) 政管网,经龙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湾河。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保持一定湿度,采取定时洒水等措施。运营期:污水处理设施采用一体化设备,产臭单元采取加盖密闭污水处理间恶臭气体经风机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过滤(吸附过滤效率达到90%)后通过21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同时污水处理间采用投放除臭剂+密闭处理后污水处理站周边氨、硫化氢、臭气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加强维护,以降低使用时产生的噪声,夜间(22:00-次日6:00)不进行施工,确保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污水处理站的水泵及风机置于密闭房间内,风机设置软连接减振措施,风口设置消声器。空调外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措施、基础减振措施,经院区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装修材料、装修垃圾暂存于房屋内,边施工边清理。装修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分类暂存,定期委 (略) 齐龙医疗 (略) 处置;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经监测、消毒达标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直接清掏、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定期由厂家更换回收。固废暂存设施要采取防雨、防渗、防漏等措施。一般固废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危废暂存间建设及危险废物厂内暂存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设。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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