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安宏畜牧有限公司南城县安宏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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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安宏畜牧有限公司南城县安宏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南 (略) 南城县安宏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1日-2022年5月17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4-* 通讯地址:南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

项目名称

南 (略) 南城县安宏养殖场项目

建设地点

南城县里塔镇下湾村白竹坑组老葫芦石

建设单位

南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3933.5m2,总建筑面积17333.3m2。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3.5万元(占总投资7.68%)。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定位栏、保育舍、病死猪舍、分娩栏、妊娠舍、公猪舍)、辅助工程(宿舍及办公场所、消毒房、病死猪冷库及医疗废物暂存间、运输工程)、公用工程(供电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沼气利用、降温工程、事故池)、储运工程(饲料塔、仓库)、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沼液消纳管网工程、噪声处理、堆粪棚、5m2危废暂存间和32000m3的氧化塘)。项目主要为母猪配种、妊娠、分娩和哺乳、保育、仔猪出售生产工艺,产品主要为仔猪,年存栏约10003头猪,年出栏仔猪37237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养殖过程产生的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猪用具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采用干清粪的方式,养殖废水(养殖过程产生的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猪用具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固液分离+黑膜沼气池+水解酸化+好氧处理+氧化塘+过滤消毒)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的表4、表5标准要求从严值后由管道引至周边配套果园用于灌溉等综合利用(在非灌溉时期及灌溉季节暂存于32000m3氧化塘内),不得直接通过周边沟渠(包括农灌沟渠)排放至地表水体。

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来源于猪舍、堆粪棚、污水处理站等)、运输恶臭气体、食堂炊事沼气燃烧废气、沼气火炬放空燃烧废气、备用燃柴油发电机运行产生废气和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和食堂炊事沼气燃烧废气一同由烟道引至建筑物楼顶(DA001)排放,,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排放标准要求;沼气燃烧废气行使的内燃机排放的废气、货场装卸粉尘、散货堆场粉尘、汽车尾气以及食堂油烟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沼气火炬放空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标准限值要求;备用燃柴油发电机运行产生废气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废气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三、四阶段)》中第三阶段排放标准要求;恶臭气体(来源于猪舍、堆粪棚、污水处理站等)和运输恶臭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通过加强猪舍通风,及时清除粪便,粪污日产日清,对污水处理池进行加盖处理,喷洒生物或化学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废气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以厂界为边界设置300m的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主要为猪叫声、水泵、风机、备用发电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采用对猪只采取喂足饲料和水、避免饥渴及突发性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消声、减振、隔声、绿化降噪等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沼渣、医疗废物、废脱硫剂、病死猪及胎盘、废膜、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猪粪、沼渣收集后定期外售有机肥料厂作为原料;病死猪及胎盘收集暂存在病死猪冷库定期交由江西南城圣兆隆畜 (略) 统一处理;废膜、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站回收利用,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妥善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废脱硫剂收集后定期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沼渣、猪粪满足《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 6 中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要求,病死猪及分娩物的处置执行《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及《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南城县安宏畜牧有限公司南城县安宏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南 (略) 南城县安宏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1日-2022年5月17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4-* 通讯地址:南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

项目名称

南 (略) 南城县安宏养殖场项目

建设地点

南城县里塔镇下湾村白竹坑组老葫芦石

建设单位

南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3933.5m2,总建筑面积17333.3m2。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3.5万元(占总投资7.68%)。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定位栏、保育舍、病死猪舍、分娩栏、妊娠舍、公猪舍)、辅助工程(宿舍及办公场所、消毒房、病死猪冷库及医疗废物暂存间、运输工程)、公用工程(供电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沼气利用、降温工程、事故池)、储运工程(饲料塔、仓库)、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沼液消纳管网工程、噪声处理、堆粪棚、5m2危废暂存间和32000m3的氧化塘)。项目主要为母猪配种、妊娠、分娩和哺乳、保育、仔猪出售生产工艺,产品主要为仔猪,年存栏约10003头猪,年出栏仔猪37237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养殖过程产生的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猪用具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采用干清粪的方式,养殖废水(养殖过程产生的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猪用具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固液分离+黑膜沼气池+水解酸化+好氧处理+氧化塘+过滤消毒)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的表4、表5标准要求从严值后由管道引至周边配套果园用于灌溉等综合利用(在非灌溉时期及灌溉季节暂存于32000m3氧化塘内),不得直接通过周边沟渠(包括农灌沟渠)排放至地表水体。

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来源于猪舍、堆粪棚、污水处理站等)、运输恶臭气体、食堂炊事沼气燃烧废气、沼气火炬放空燃烧废气、备用燃柴油发电机运行产生废气和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和食堂炊事沼气燃烧废气一同由烟道引至建筑物楼顶(DA001)排放,,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排放标准要求;沼气燃烧废气行使的内燃机排放的废气、货场装卸粉尘、散货堆场粉尘、汽车尾气以及食堂油烟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沼气火炬放空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标准限值要求;备用燃柴油发电机运行产生废气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废气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三、四阶段)》中第三阶段排放标准要求;恶臭气体(来源于猪舍、堆粪棚、污水处理站等)和运输恶臭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通过加强猪舍通风,及时清除粪便,粪污日产日清,对污水处理池进行加盖处理,喷洒生物或化学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废气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以厂界为边界设置300m的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主要为猪叫声、水泵、风机、备用发电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采用对猪只采取喂足饲料和水、避免饥渴及突发性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消声、减振、隔声、绿化降噪等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沼渣、医疗废物、废脱硫剂、病死猪及胎盘、废膜、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猪粪、沼渣收集后定期外售有机肥料厂作为原料;病死猪及胎盘收集暂存在病死猪冷库定期交由江西南城圣兆隆畜 (略) 统一处理;废膜、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站回收利用,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妥善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废脱硫剂收集后定期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沼渣、猪粪满足《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 6 中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要求,病死猪及分娩物的处置执行《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及《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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