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二期原油商业储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海南二期原油商业储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海南二期原油商业储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海南二期原油商业储备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集团 (略) 海南分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 (略) 海头镇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32座10万m3外浮顶原油储罐,具有收油、储存、外输、倒罐等功能,设计年周转1~1.5次。为保证储备库的正常生产,库区还设有配套的变配电、电信、给排水、消防、污水收集、污水预处理、综合楼等辅助生产设施和行政管理设施。
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化集团 (略) 海南分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898-*
联系地址: (略) 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南炼化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 (略)
单位地址: (略) 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
单位联系人:曾工
单位联系方式:021-*
电子信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设计单位和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反映。
2023-05-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海南二期原油商业储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海南二期原油商业储备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集团 (略) 海南分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 (略) 海头镇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32座10万m3外浮顶原油储罐,具有收油、储存、外输、倒罐等功能,设计年周转1~1.5次。为保证储备库的正常生产,库区还设有配套的变配电、电信、给排水、消防、污水收集、污水预处理、综合楼等辅助生产设施和行政管理设施。
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化集团 (略) 海南分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898-*
联系地址: (略) 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南炼化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 (略)
单位地址: (略) 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
单位联系人:曾工
单位联系方式:021-*
电子信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设计单位和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反映。
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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