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齐铝模科技项目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力齐铝模科技项目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 粵环函[2017]1945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现进行项目验收公示如下:
一、广东 (略) (以下简称“我司”或“本单位”),2021年11月完成1期项目验收,为增加产能,我 (略) (略) 的标准厂房进行改扩建项目,厂 (略) (略) 乐园大道8号,距原项目243m,总投资200万元,扩建铝合金模板生产线并新增抛丸处理线,开展铝合金建筑模板、结构件生产。
项目于2022年4月开始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19985.3m2,建筑面积12920.65m2,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00人,全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工作16小时,8小时一班,厂内食宿约15人。
2023年3月9日,我司重新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编号:*MA556AR7X8001W。目前项目工况稳定,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 (略)
联系人:马小玲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乐园大道8号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调查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6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 粵环函[2017]1945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现进行项目验收公示如下:
一、广东 (略) (以下简称“我司”或“本单位”),2021年11月完成1期项目验收,为增加产能,我 (略) (略) 的标准厂房进行改扩建项目,厂 (略) (略) 乐园大道8号,距原项目243m,总投资200万元,扩建铝合金模板生产线并新增抛丸处理线,开展铝合金建筑模板、结构件生产。
项目于2022年4月开始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19985.3m2,建筑面积12920.65m2,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00人,全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工作16小时,8小时一班,厂内食宿约15人。
2023年3月9日,我司重新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编号:*MA556AR7X8001W。目前项目工况稳定,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 (略)
联系人:马小玲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乐园大道8号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调查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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