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略) 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 (略) 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3年4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第三次审核工作,并委托山 (略) 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修订)、《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第38号令) (略)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3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审核工作的通知》(运环函【2023】24号)的要求, (略) 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 (略)

2、法人代表:李大亮

3、企业地址: (略) 闻喜经济技术开发区山西建龙办公大楼

4、生产规模:生铁560万吨/年、钢坯600万吨/年、棒材60万吨/年、线材50万吨/年、新棒材130万吨/年、热轧卷板220万吨/年、带钢160万吨/年、冷硬镀锌55万吨/年、热基镀锌25万吨/年

5、主要产品:生铁、钢坯、线材、棒材、热轧卷板、带钢、冷硬镀锌、热基镀锌

6、主要污染物:

废气:SO2、NOX、颗粒物、二噁英、酸洗机组氯化氢、废酸再生氯化氢、油雾、碱雾。

固体废物:脱硫石膏、高炉水渣、转炉渣、除尘灰、钢污泥、氧化铁皮、废钢、锌灰、废助镀溶剂、废乳化液及各生产工序机械润滑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机油桶、废黄油桶、生活垃圾。

噪声:厂界噪声。

二、审核前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

(略) 在企业运营中不涉及有毒有害原材料。

一、审核前各项污染物达标情况

1、废气:执行《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49-202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的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和有组织废气均能满足现行环保要求,达标排放。

2、噪声:监测期间,厂界1#-20#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烧结机产生的脱硫石膏外售给水泥厂作原料使用;除尘灰回用作烧结原料。炼铁高炉产生的水渣外售给水泥厂作原料使用;除尘灰回用作烧结原料。炼钢转炉产生的钢渣经钢渣有压热闷处理及加工后,铁质料回用作烧结和炼钢原料,尾渣作水泥原料和建材;除尘灰、钢污泥、氧化铁皮回用作烧结原料。轧钢产生的氧化铁皮回用作烧结原料。冷轧带钢废盐酸全部送废酸再生站处理后返回生产回用,废钢回用作炼钢原料,锌灰、废助镀溶剂、废乳化液及各生产工序机械润滑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机油桶、废黄油桶等危险废物与有处置资质单位签订合同,统一处置。工业场地内均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综上,项目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 (略) 审核前环保治理效果良好,符合环保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进行处置。认真落实了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间,并与有资质企业签订合同定期进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 (略)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

咨询单位:山 (略)

联系人:王晋峰

联系电话:*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docx

,山西
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略) 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 (略) 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3年4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第三次审核工作,并委托山 (略) 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修订)、《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第38号令) (略)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3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审核工作的通知》(运环函【2023】24号)的要求, (略) 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 (略)

2、法人代表:李大亮

3、企业地址: (略) 闻喜经济技术开发区山西建龙办公大楼

4、生产规模:生铁560万吨/年、钢坯600万吨/年、棒材60万吨/年、线材50万吨/年、新棒材130万吨/年、热轧卷板220万吨/年、带钢160万吨/年、冷硬镀锌55万吨/年、热基镀锌25万吨/年

5、主要产品:生铁、钢坯、线材、棒材、热轧卷板、带钢、冷硬镀锌、热基镀锌

6、主要污染物:

废气:SO2、NOX、颗粒物、二噁英、酸洗机组氯化氢、废酸再生氯化氢、油雾、碱雾。

固体废物:脱硫石膏、高炉水渣、转炉渣、除尘灰、钢污泥、氧化铁皮、废钢、锌灰、废助镀溶剂、废乳化液及各生产工序机械润滑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机油桶、废黄油桶、生活垃圾。

噪声:厂界噪声。

二、审核前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

(略) 在企业运营中不涉及有毒有害原材料。

一、审核前各项污染物达标情况

1、废气:执行《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49-202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的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和有组织废气均能满足现行环保要求,达标排放。

2、噪声:监测期间,厂界1#-20#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烧结机产生的脱硫石膏外售给水泥厂作原料使用;除尘灰回用作烧结原料。炼铁高炉产生的水渣外售给水泥厂作原料使用;除尘灰回用作烧结原料。炼钢转炉产生的钢渣经钢渣有压热闷处理及加工后,铁质料回用作烧结和炼钢原料,尾渣作水泥原料和建材;除尘灰、钢污泥、氧化铁皮回用作烧结原料。轧钢产生的氧化铁皮回用作烧结原料。冷轧带钢废盐酸全部送废酸再生站处理后返回生产回用,废钢回用作炼钢原料,锌灰、废助镀溶剂、废乳化液及各生产工序机械润滑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机油桶、废黄油桶等危险废物与有处置资质单位签订合同,统一处置。工业场地内均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综上,项目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 (略) 审核前环保治理效果良好,符合环保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进行处置。认真落实了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间,并与有资质企业签订合同定期进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 (略)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

咨询单位:山 (略)

联系人:王晋峰

联系电话:*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docx

,山西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