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迁陵至普戎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保靖县迁陵至普戎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保靖县迁陵至普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乾州新区文心路1号邮编:*
联系电话:074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保靖县迁陵至普戎公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迁陵镇至普戎镇 |
建设单位 | 保靖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迁陵镇至普戎镇,全长约21.541km,为三级公路,路线走廊带总体呈南北走向,分两期建设,其中:地理位置一期工程长约 12.111km,线路起于保靖迁陵老 G209 国道 K2212+060 处(酉水大桥北侧),经土碧村,终点止于龙溪坪村,与二期工程起点顺接。二期工程长约 9.43km,线路起于龙溪坪村,一期工程终点顺接,途径泽碧村、享章村、普戎村,与村道 C051、C053、C240P 平交,终点止于普戎镇政府。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环保措施为:(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防治措施本项目不设置专门的施工营地,拟租用沿线居民住房,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依托租赁的民房现有处理设施处理,即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农肥。为了进一步降低生活污水对周边的影响,本次环评要求,加强文明施工,严禁向沿线地表水体倾倒、排放各种生活污水。(2)施工废水防治措施 1)加强文明施工,筑路材料(如沥青、水泥、砂、石料等)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洒漏,堆放场地不得设在地表水体的岸边或附近,以免随雨水冲入水体造成污染。 2)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应设蓬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 3)跨沟渠桥梁施工时,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沟渠。桥梁下部结构(基桩、承台)工程施工灌注桩泥浆排入沉砂池,沉淀后的泥浆水循环利用,沉砂池沉渣须定期清理送至指定弃土场。 4)要求对施工生产废水采用自然沉降法进行处理,施工生产废水由沉淀隔油池收集,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 5)含油污水控制措施: 1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 减少含油污水产生。 2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尽量集中到维修点进行,以便含油 污水集中收集。在施工场地及机械维修点须设隔油沉淀地,含油污水由隔油沉淀 池收集处理。沉淀池四周及池底做好防渗漏砌护,防止污染地下水。 3对收集的吸油废料(物)应集中收集,统一外运,妥善处置。 营运期废水环保措施为:(1)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96)中有关桥梁养护的要求,切实加强桥梁工程安全检查、监控,确保临近水域的安全; (2)装载沙石、水泥、土方等易起尘的散货,必须加蓬覆盖后才能上桥行驶,防止撒落的材料经雨水冲刷后造成水体污染。 (3)确保桥梁及两侧防护拦强度能够满足避免发生事故的车辆坠入河流的强度要求,并加强防撞措施。 (4)加强公路排水设施的管理,定期进行巡查和养护。避免路面径流直接排水地表河流,路侧排水沟不得直接通向农田或河流,应设置完善的径流收集系统。 2、废气。施工期废气环保措施为: (1)施工作业场地在无雨日、大风条件下极易起尘,要求对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尤其是临近居民区的路段,应增加洒水频率,缩短扬尘污染的时段和污染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起尘量。同时对施工道路进行定期养护、清扫、洒水,保证其良好的路况。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防止撒漏,路基施工区内应加强洒水,对于驶出 (略) 政道路或其它实施路面硬化道路的车辆,才需要采取洗车措施,设置洗车平台,减少物料运输车辆泥土洒落对其它道路的影响,减缓扬尘污染。 (2)对堆场加强管理,合理安排堆垛位置,并采取加盖篷布等遮挡措施对堆场加强管理,在物料堆场四周设置挡风墙(网),必要时在堆垛表面掺和外加剂或喷洒润滑剂使材料稳定,减少可能的起尘量。 (3)石灰、细砂等物料运输,注意运输时必须压实,填装高度禁止超过车斗防护栏;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全部过程中时,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避免洒落粉状建筑材料运输时,应选择沿线敏感点少的路段。 (4)为减小沥青铺滩时产生的沥青烟对周边大气环境的污染,在沥青铺滩时建议选择铺滩时段为昼间,气象参数选择为晴天并具有二级以上风速,以便于沥青铺滩时产生的烟气能够迅速扩散、稀释与转移。 (5)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6)施工过程中受环境空气污染的最为严重的是施工人员,施工单位应着重对施工人员采取防护和劳动保护措施,如缩短工作时间和发放防尘口罩等。 (7)建筑物拆迁时应采用预湿拆除法,以减少扬尘的产生;在拆迁建筑物周围设置 2m 以上围挡;严禁抛洒建筑垃圾,加大拆迁施工场地周围的洒水密度,采用喷雾洒水;工作人员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8)预制场采用集中搅拌的方式,采取全封闭作业。其具体措施如下: 1)配料机、上料仓、搅拌设备及输送设施等,采用成套密闭式设备,并配备降尘防尘设施; 2)搅拌砂浆、混凝土及其他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必须在封闭式车间内作业同时采取除尘措施。 3)拌合完毕后,砂石料池重新堆放后应覆盖,道路应洒水清扫。 4)水泥、沙石等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临时性货场应采取严格的篷盖和围挡措施,运输和卸料时应用帆布遮盖和封闭。 5)水泥、沙石等材料进料时,应保证材料罐顶的密封性能,预留通气孔应配置除尘设施。 (9)搅拌站沥青混凝土拌和采用集中搅拌的方式,采取全封闭作业。其具体措施如下: 1)搅拌站内沥青的存放、加热、使用均应在密闭循环环境下完成。 2)采用先进的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即拌合机具有密封除尘装置,沥青的搅拌能在密封的容器中作业。但是苯并〔a〕芘为强致癌物,对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操作拌合设备的工人有较大的影响,要对工人采取劳动保护,发放保护装置,对操作人员进行轮换等措施。 3)搅拌站设置成封闭式厂房,拌和设备应设置在厂房内,并远离周边居民。 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1)建议结合当地生态建设等规划,在靠近公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多种植乔木、灌木。这样即可以净化吸收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公路粉尘,又可以美化环境。(2)对装运含尘物料的汽车应明确要求其采用加盖篷布等封闭运输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加强运载散体材料的车辆管理工作。加强公路路面的养护与清扫工作,减少因路面破损及灰尘沉积产生的扬尘污染。(3)结合交通违章管理,要求车辆行驶控制合理速度,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等。 3、噪声。施工期噪声环保措施为:(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音罩(如发电车等),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2)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辐射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距辐射高强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戴保护耳塞或头盔等劳保措施外,还应适当缩短其劳动时间。(3)筑路机械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可采取施工方法变动措施加以缓解。如噪声源强大的作业可放在昼间(06:00~22:00)进行或对各种施工机械操作时间作适当调整。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活动声源,要求承包商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4)禁止夜间施工,对于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并根据敏感点距离等实际情况采取移动声屏障等噪声防治措施。(5)对距离施工场地较近的敏感点抽样监测,视监测结果采取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措施。(6)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标明张布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营运期噪声环保措施为:(1)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限值车况差、超载的车辆进入,可以有效降低交通噪声污染源强。(2)加强道路通车后的路面养护工作,维持道路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而引起交通噪声。(3)在敏感点路段附近设置禁鸣、限速标志。(4)对沿线村镇规划建设务必指明需远离公路,根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对路线两侧用地提出规划控制要求,为避免交通噪声的影响,建议规划部门在拟改建公路红线两侧 50m 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5)加强道路两侧绿化林带的建设。(6)加强道路沿线的声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工作,对可能受到较严重污染的敏感点实行环境噪声定期监测制度,根据因交通量增大引起的声环境污染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 4、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环保措施为:(1)合理调配工程土石方,尽可能减少项目取弃土量。(2)路基施工剥离的表土、施工生产区和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范围内剥离的表土堆置在表土堆场,工程施工后期用于路基边坡绿化和植被恢复,弃渣送至弃渣场合理处置。(3)桥梁施工钻渣及时运送到指定城镇垃圾填埋场,防止钻渣随意堆弃对环境的影响。(4)施工机械的机修油污、揩擦油污的固体废弃物等不得随地乱扔,应妥善处置。(5)在施工集中区设置化粪池和垃圾箱,施工单位按时清除垃圾、清理化粪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附近乡镇垃圾处理场处置。(6)按施工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并尽量减少剩余物料。一旦有剩余物料,应妥善保管,可供周边地区修补乡村道路或建筑使用。(7)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料和建筑物拆除的建筑废物,首先考虑作为路基填筑材料等进行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处置。(8)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5、生态环境。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环保措施为: (1)对动植物的保护措施 1)施工进场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工地及周边地区,设立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科普性宣传牌,包括生态保护的科普知识、相关法规、拟采用的生态保护措施及意义等。2)通过现场实地调查,公路两侧及用地范围内未发现野生重点保护植物。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其它重点保护植物要尽快报告当地林业主管部门,采取移栽它处等补救措施。 3)目前调查公路两侧及用地范围内未发现野生保护动物集中栖息地分布,施工前应组织进行沿线*生野生保护动植物排查工作。 4)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施工等;同时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 5)施工单位应加强宣传教育,设置保护鸟类、兽类、鱼类的告示牌、警告牌等,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严禁捕捞水生生物,并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中的动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6)施工范围应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内,禁止超界施工;严禁破坏用地红线外的植被。 7)施工工区设置沉淀池对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尽可能回用,严禁施工废水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严禁排入沿线水体,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化粪池,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外运至乡镇垃圾集中清运点。 8)筑路材料临时堆放控制在施工范围内,并采用防风防雨篷布遮盖;建筑垃圾、土石方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场所;合理安排施工时期,避免雨季施工。 (2)水土保持措施 尽可能使土建大面积破土阶段避开雨季;减少施工面的裸露时间,进行及时的防护工作;施工区各地表水出口要建设沉砂池并经常清理;及时做好排水导流工作;雨季施工时应有应急措施准备;在暴雨季节不应进行大规模的土方施工作业;对开挖土方的转移、利用去处应事前作好周密计划和安排,开挖后的土方应立即利用,并同时实施碾压保护,减少临时土堆。 (3)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做好施工人员的动植物保护意识,宣传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不乱砍滥伐林木,不破坏征占用林地范围以外的森林植被,不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施工作业过程,对发现的珍稀野生植物应立即报地方林业主管部门,采取移植等保护措施;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在清晨、黄昏或许多夜间外出觅食,正午是休息时间,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4)临时工程生态恢复措施 根据《保靖县迁陵至普戎公路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要求,对临时工程进行复垦覆绿。 (5)对生态敏感区的保护措施 生态敏感区内不设置预制场、搅拌站、弃土场、施工场地、施工营地等临时用地,施工范围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禁止超界施工;筑路材料临时堆放控制在施工范围内,并采用防风防雨篷布遮盖;严禁施工期各类废水、固废外排,建筑垃圾、土石方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场所;合理安排施工时期,避免雨季施工;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严禁破坏占地范围外的植被、严禁捕捉野生动物。营运期环保措施为:(1)为了维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建设单位应配合沿线国土部门开垦荒地,补偿损失的农田。(2)加强公路征地范围内可绿化地段的绿化工作。公路两侧应营造多层次结构的绿化林带,使之形成立体屏障,种植对汽车尾气污染物有较强的抗性,并对噪声有一定的吸附、净化作用的植物种。(3)公路管理及养护部门应加强管理和宣传教育,确保公路绿化林带不受破坏。(4)装载煤、石灰、水泥、土方等易起尘的散货,必须加蓬覆盖后才能上路行驶,防治撒落的材料经雨水冲刷后造成水土污染。(5)加强交通管理,设置好提示、警示标志,严防交通事故发生。(6)中心区域设置禁鸣标志,降低营运车辆噪音对野生动物惊扰。(7)运载危险品的车辆严禁上路。如特殊需要时,需报请相关管理部门,经检查批准后,在严格监管下通行,并做好应急预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保靖县迁陵至普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乾州新区文心路1号邮编:*
联系电话:074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保靖县迁陵至普戎公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迁陵镇至普戎镇 |
建设单位 | 保靖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迁陵镇至普戎镇,全长约21.541km,为三级公路,路线走廊带总体呈南北走向,分两期建设,其中:地理位置一期工程长约 12.111km,线路起于保靖迁陵老 G209 国道 K2212+060 处(酉水大桥北侧),经土碧村,终点止于龙溪坪村,与二期工程起点顺接。二期工程长约 9.43km,线路起于龙溪坪村,一期工程终点顺接,途径泽碧村、享章村、普戎村,与村道 C051、C053、C240P 平交,终点止于普戎镇政府。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环保措施为:(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防治措施本项目不设置专门的施工营地,拟租用沿线居民住房,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依托租赁的民房现有处理设施处理,即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农肥。为了进一步降低生活污水对周边的影响,本次环评要求,加强文明施工,严禁向沿线地表水体倾倒、排放各种生活污水。(2)施工废水防治措施 1)加强文明施工,筑路材料(如沥青、水泥、砂、石料等)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洒漏,堆放场地不得设在地表水体的岸边或附近,以免随雨水冲入水体造成污染。 2)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应设蓬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 3)跨沟渠桥梁施工时,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沟渠。桥梁下部结构(基桩、承台)工程施工灌注桩泥浆排入沉砂池,沉淀后的泥浆水循环利用,沉砂池沉渣须定期清理送至指定弃土场。 4)要求对施工生产废水采用自然沉降法进行处理,施工生产废水由沉淀隔油池收集,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 5)含油污水控制措施: 1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 减少含油污水产生。 2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尽量集中到维修点进行,以便含油 污水集中收集。在施工场地及机械维修点须设隔油沉淀地,含油污水由隔油沉淀 池收集处理。沉淀池四周及池底做好防渗漏砌护,防止污染地下水。 3对收集的吸油废料(物)应集中收集,统一外运,妥善处置。 营运期废水环保措施为:(1)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96)中有关桥梁养护的要求,切实加强桥梁工程安全检查、监控,确保临近水域的安全; (2)装载沙石、水泥、土方等易起尘的散货,必须加蓬覆盖后才能上桥行驶,防止撒落的材料经雨水冲刷后造成水体污染。 (3)确保桥梁及两侧防护拦强度能够满足避免发生事故的车辆坠入河流的强度要求,并加强防撞措施。 (4)加强公路排水设施的管理,定期进行巡查和养护。避免路面径流直接排水地表河流,路侧排水沟不得直接通向农田或河流,应设置完善的径流收集系统。 2、废气。施工期废气环保措施为: (1)施工作业场地在无雨日、大风条件下极易起尘,要求对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尤其是临近居民区的路段,应增加洒水频率,缩短扬尘污染的时段和污染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起尘量。同时对施工道路进行定期养护、清扫、洒水,保证其良好的路况。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防止撒漏,路基施工区内应加强洒水,对于驶出 (略) 政道路或其它实施路面硬化道路的车辆,才需要采取洗车措施,设置洗车平台,减少物料运输车辆泥土洒落对其它道路的影响,减缓扬尘污染。 (2)对堆场加强管理,合理安排堆垛位置,并采取加盖篷布等遮挡措施对堆场加强管理,在物料堆场四周设置挡风墙(网),必要时在堆垛表面掺和外加剂或喷洒润滑剂使材料稳定,减少可能的起尘量。 (3)石灰、细砂等物料运输,注意运输时必须压实,填装高度禁止超过车斗防护栏;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全部过程中时,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避免洒落粉状建筑材料运输时,应选择沿线敏感点少的路段。 (4)为减小沥青铺滩时产生的沥青烟对周边大气环境的污染,在沥青铺滩时建议选择铺滩时段为昼间,气象参数选择为晴天并具有二级以上风速,以便于沥青铺滩时产生的烟气能够迅速扩散、稀释与转移。 (5)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6)施工过程中受环境空气污染的最为严重的是施工人员,施工单位应着重对施工人员采取防护和劳动保护措施,如缩短工作时间和发放防尘口罩等。 (7)建筑物拆迁时应采用预湿拆除法,以减少扬尘的产生;在拆迁建筑物周围设置 2m 以上围挡;严禁抛洒建筑垃圾,加大拆迁施工场地周围的洒水密度,采用喷雾洒水;工作人员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8)预制场采用集中搅拌的方式,采取全封闭作业。其具体措施如下: 1)配料机、上料仓、搅拌设备及输送设施等,采用成套密闭式设备,并配备降尘防尘设施; 2)搅拌砂浆、混凝土及其他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必须在封闭式车间内作业同时采取除尘措施。 3)拌合完毕后,砂石料池重新堆放后应覆盖,道路应洒水清扫。 4)水泥、沙石等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临时性货场应采取严格的篷盖和围挡措施,运输和卸料时应用帆布遮盖和封闭。 5)水泥、沙石等材料进料时,应保证材料罐顶的密封性能,预留通气孔应配置除尘设施。 (9)搅拌站沥青混凝土拌和采用集中搅拌的方式,采取全封闭作业。其具体措施如下: 1)搅拌站内沥青的存放、加热、使用均应在密闭循环环境下完成。 2)采用先进的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即拌合机具有密封除尘装置,沥青的搅拌能在密封的容器中作业。但是苯并〔a〕芘为强致癌物,对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操作拌合设备的工人有较大的影响,要对工人采取劳动保护,发放保护装置,对操作人员进行轮换等措施。 3)搅拌站设置成封闭式厂房,拌和设备应设置在厂房内,并远离周边居民。 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1)建议结合当地生态建设等规划,在靠近公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多种植乔木、灌木。这样即可以净化吸收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公路粉尘,又可以美化环境。(2)对装运含尘物料的汽车应明确要求其采用加盖篷布等封闭运输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加强运载散体材料的车辆管理工作。加强公路路面的养护与清扫工作,减少因路面破损及灰尘沉积产生的扬尘污染。(3)结合交通违章管理,要求车辆行驶控制合理速度,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等。 3、噪声。施工期噪声环保措施为:(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音罩(如发电车等),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2)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辐射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距辐射高强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戴保护耳塞或头盔等劳保措施外,还应适当缩短其劳动时间。(3)筑路机械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可采取施工方法变动措施加以缓解。如噪声源强大的作业可放在昼间(06:00~22:00)进行或对各种施工机械操作时间作适当调整。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活动声源,要求承包商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4)禁止夜间施工,对于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并根据敏感点距离等实际情况采取移动声屏障等噪声防治措施。(5)对距离施工场地较近的敏感点抽样监测,视监测结果采取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措施。(6)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标明张布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营运期噪声环保措施为:(1)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限值车况差、超载的车辆进入,可以有效降低交通噪声污染源强。(2)加强道路通车后的路面养护工作,维持道路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而引起交通噪声。(3)在敏感点路段附近设置禁鸣、限速标志。(4)对沿线村镇规划建设务必指明需远离公路,根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对路线两侧用地提出规划控制要求,为避免交通噪声的影响,建议规划部门在拟改建公路红线两侧 50m 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5)加强道路两侧绿化林带的建设。(6)加强道路沿线的声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工作,对可能受到较严重污染的敏感点实行环境噪声定期监测制度,根据因交通量增大引起的声环境污染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 4、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环保措施为:(1)合理调配工程土石方,尽可能减少项目取弃土量。(2)路基施工剥离的表土、施工生产区和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范围内剥离的表土堆置在表土堆场,工程施工后期用于路基边坡绿化和植被恢复,弃渣送至弃渣场合理处置。(3)桥梁施工钻渣及时运送到指定城镇垃圾填埋场,防止钻渣随意堆弃对环境的影响。(4)施工机械的机修油污、揩擦油污的固体废弃物等不得随地乱扔,应妥善处置。(5)在施工集中区设置化粪池和垃圾箱,施工单位按时清除垃圾、清理化粪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附近乡镇垃圾处理场处置。(6)按施工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并尽量减少剩余物料。一旦有剩余物料,应妥善保管,可供周边地区修补乡村道路或建筑使用。(7)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料和建筑物拆除的建筑废物,首先考虑作为路基填筑材料等进行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处置。(8)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5、生态环境。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环保措施为: (1)对动植物的保护措施 1)施工进场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工地及周边地区,设立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科普性宣传牌,包括生态保护的科普知识、相关法规、拟采用的生态保护措施及意义等。2)通过现场实地调查,公路两侧及用地范围内未发现野生重点保护植物。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其它重点保护植物要尽快报告当地林业主管部门,采取移栽它处等补救措施。 3)目前调查公路两侧及用地范围内未发现野生保护动物集中栖息地分布,施工前应组织进行沿线*生野生保护动植物排查工作。 4)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施工等;同时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 5)施工单位应加强宣传教育,设置保护鸟类、兽类、鱼类的告示牌、警告牌等,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严禁捕捞水生生物,并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中的动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6)施工范围应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内,禁止超界施工;严禁破坏用地红线外的植被。 7)施工工区设置沉淀池对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尽可能回用,严禁施工废水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严禁排入沿线水体,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化粪池,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外运至乡镇垃圾集中清运点。 8)筑路材料临时堆放控制在施工范围内,并采用防风防雨篷布遮盖;建筑垃圾、土石方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场所;合理安排施工时期,避免雨季施工。 (2)水土保持措施 尽可能使土建大面积破土阶段避开雨季;减少施工面的裸露时间,进行及时的防护工作;施工区各地表水出口要建设沉砂池并经常清理;及时做好排水导流工作;雨季施工时应有应急措施准备;在暴雨季节不应进行大规模的土方施工作业;对开挖土方的转移、利用去处应事前作好周密计划和安排,开挖后的土方应立即利用,并同时实施碾压保护,减少临时土堆。 (3)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做好施工人员的动植物保护意识,宣传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不乱砍滥伐林木,不破坏征占用林地范围以外的森林植被,不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施工作业过程,对发现的珍稀野生植物应立即报地方林业主管部门,采取移植等保护措施;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在清晨、黄昏或许多夜间外出觅食,正午是休息时间,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4)临时工程生态恢复措施 根据《保靖县迁陵至普戎公路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要求,对临时工程进行复垦覆绿。 (5)对生态敏感区的保护措施 生态敏感区内不设置预制场、搅拌站、弃土场、施工场地、施工营地等临时用地,施工范围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禁止超界施工;筑路材料临时堆放控制在施工范围内,并采用防风防雨篷布遮盖;严禁施工期各类废水、固废外排,建筑垃圾、土石方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场所;合理安排施工时期,避免雨季施工;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严禁破坏占地范围外的植被、严禁捕捉野生动物。营运期环保措施为:(1)为了维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建设单位应配合沿线国土部门开垦荒地,补偿损失的农田。(2)加强公路征地范围内可绿化地段的绿化工作。公路两侧应营造多层次结构的绿化林带,使之形成立体屏障,种植对汽车尾气污染物有较强的抗性,并对噪声有一定的吸附、净化作用的植物种。(3)公路管理及养护部门应加强管理和宣传教育,确保公路绿化林带不受破坏。(4)装载煤、石灰、水泥、土方等易起尘的散货,必须加蓬覆盖后才能上路行驶,防治撒落的材料经雨水冲刷后造成水土污染。(5)加强交通管理,设置好提示、警示标志,严防交通事故发生。(6)中心区域设置禁鸣标志,降低营运车辆噪音对野生动物惊扰。(7)运载危险品的车辆严禁上路。如特殊需要时,需报请相关管理部门,经检查批准后,在严格监管下通行,并做好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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