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铁曲轴生产三期项目(01-03号雨棚、04号集尘场、05号抛丸集尘、06号厂房附属房、07号部品车房、08号雨棚、10-11号雨棚、13号废料置场)-惠州日铁锻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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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日铁曲轴生产三期项目(01-03号雨棚、04号集尘场、05号抛丸集尘、06号厂房附属房、07号部品车房、08号雨棚、10-11号雨棚、13号废料置场)-惠州日铁锻造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略)
工程名称惠州日铁曲轴生产三期项目(01-03号雨棚、04号集尘场、05号抛丸集尘、06号厂房附属房、07号部品车房、08号雨棚、10-11号雨棚、13号废料置场)
建设地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石化大道西30号
建设规模3068.06㎡合同价格790.15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广东 (略)
设计单位 (略) 建 (略)
施工单位广东 (略)
监理单位中锦天鸿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吉田邦裕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皮海刚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廖国良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林兆泽总监理工程师李塘华
合同工期2023.04.16~2023.06.15
状态正常
备注工期:60天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定予以处罚。
建设单位 (略)
工程名称惠州日铁曲轴生产三期项目(01-03号雨棚、04号集尘场、05号抛丸集尘、06号厂房附属房、07号部品车房、08号雨棚、10-11号雨棚、13号废料置场)
建设地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石化大道西30号
建设规模3068.06㎡合同价格790.15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广东 (略)
设计单位 (略) 建 (略)
施工单位广东 (略)
监理单位中锦天鸿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吉田邦裕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皮海刚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廖国良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林兆泽总监理工程师李塘华
合同工期2023.04.16~2023.06.15
状态正常
备注工期:60天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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