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9811中线高速公路水潮互通立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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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9811中线高速公路水潮互通立交工程

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琼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G9811中线高速公路水潮互通立交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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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琼中县营根镇营根路23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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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9811中线高速公路水潮互通立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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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琼中县城西北侧既有G9811 中线高速
(略) 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起点在琼中县城西北侧G9811中线高速设置 A 型单喇叭水潮互通,新建连接线接水潮互通,连接线终点接县中西路与四季路平交口。
G9811中线高速公路水潮互通立交工程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为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已列入国家发改委联合交通运输部印发的《海南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交通运输部《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 (略) “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工程施工和营运期间对沿线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等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减缓措施和相关要求,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的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版)》, 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符合《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版)》要求;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本项目属于“(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的“49.公路旅客运输,邮轮、游艇、游船产业及服务”,项目建设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项目是《 (略) “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中项目之一。
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项目已列入《 (略) 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符合《 (略) 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琼府〔2022〕8 号)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调整的情形。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办理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审批手续。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已承诺将本项目用地纳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项目选址合理。
本项目采用经济适用、技术可靠、环保节能的工艺;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后以减少水土流失,也符合国家提倡的循环经济、资源开发的综合利用等理念;在装车、汽车运输、场地平整等作业均有洒水车喷水抑尘,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项目采用的生产设备属于低噪音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设备进行消音、隔声、减振等措施,施工中体现清洁生产的要求。因此,项目具有清洁的生产工艺、清洁的生产过程、清洁的生产产品,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
1、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及降尘,不外排。因此,本项目废水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为0。2、本项目不设服务区等服务设施,沿线无废气集中排放源。3、拆迁建筑垃圾用于路基填筑,不能回用的运至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定期收集,外卖至废品收购站;对不能利用的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收集运输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施工机械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单独收集,妥善贮存,再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对预制厂、水稳拌合站、沥青拌合站、项目部进行及时平整恢复,对清理场地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能利用的再利用,不能利用的清理至弃渣场,对剩余少量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故固废总量控制指标为0。4、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降噪措施后,根据预测结果,生产运行过程中,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对施工边界采取拉线、立桩、挂标识牌等形式强化边界意识。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设置临时占地项目。取土前做好表土剥离工作,控制好开采深度和范围,严禁超范围和凹陷开采;取土区裸露面遇到暴雨天采用彩条布覆盖,在取土场来水一侧边坡设置梯形断面截排水沟,施工单位负责取土场的生态复垦工作。施工结束种植乔木、林下撒播草籽恢复林草植被。弃渣场在施工结束后,种植乔木、林下撒播草籽恢复林草植被。施工生产生活区建设前对林地进行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在表土堆放场,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表层利用表土回覆,种植乔木、林下撒播草籽恢复林草植被。开工前,在工地及周边设立爱护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宣传牌,并对承包商进行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规范施工队*的行为,禁止非法猎捕和破坏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营运后按公路绿化设计的要求,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防止地表裸露。继续完成拟建公路边坡、中央分隔带、互通立交区以及服务区等范围内的植树种草工作。在采取上述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生态的影响基本上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1、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项目沿线为二类区。2、本项 (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项目所在区域暂未进行声环境功能区规划,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及《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现有交通干线红线外35m之内区域参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现有交通干线红线外35m以外区域参照执行2类标准。3、路线以桥梁形式跨越加钗河及其支流,未划定水环境功能区。加钗河最终流向为定安河。根据《 (略) 水功能区划(修编)》内容,参照定安河源头水保护区,执行地表水Ⅱ类标准。4、根据《 (略) 生态功能区划》( (略) 国土环境资源厅2002.5),本项目位于III-1-3琼中山区农业发展生态功能区。
项目投入使用后,其本身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任何影响,风险主要体现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桥梁时出现翻车,导致事故车辆掉入河中,从而使运送的固态或液态危险品如农药、汽油、化工品等泄漏而污染河流水质,产生环境风险。对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必须由专人存放、保管,详细登记取用时间、人员、数量和用途等,定期检查,并应对保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完善施工组织方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施工期环境监理。在加钗河大桥、加钗农场五队1号大桥、什那难大桥,施工时,施工弃浆不得随意堆置,禁止将施工材料堆置于沿线河道的堤岸内侧或最高水位线以下。对3座跨河桥梁采用加强型防撞栏设计,跨河桥梁均配备径流收集系统并设置应急事故池,合计3处桥面径流收集系统、3座应急事故池。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临近的公路养护中心配备一定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包括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防毒面具、防护服、污水收集车、降毒解毒药剂、其它应急器材(担架、急救箱等)、吸油毡、围油栏以及收油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保养或维护。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防止或减轻项目的次生环境污染。
** (略) 交通工程建设局网站发布了公告,公示信息中介绍了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日,在环评单位完成环评报告初稿后,建设 (略) 交通工程建设局网站发布了第二次公示信息,介绍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同时在项目现场张贴了公告,于**日和17日在《海南特区报》上进行了两次公告。** (略) (略) 官网进行了报批稿公示。3次网络公示、2次报纸公示、1次现场张贴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针对本项目评价路段的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琼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G9811中线高速公路水潮互通立交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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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在琼中县城西北侧G9811中线高速设置 A 型单喇叭水潮互通,新建连接线接水潮互通,连接线终点接县中西路与四季路平交口。
G9811中线高速公路水潮互通立交工程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为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已列入国家发改委联合交通运输部印发的《海南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交通运输部《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 (略) “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工程施工和营运期间对沿线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等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减缓措施和相关要求,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的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版)》, 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符合《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版)》要求;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本项目属于“(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的“49.公路旅客运输,邮轮、游艇、游船产业及服务”,项目建设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项目是《 (略) “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中项目之一。
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项目已列入《 (略) 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符合《 (略) 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琼府〔2022〕8 号)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调整的情形。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办理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审批手续。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已承诺将本项目用地纳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项目选址合理。
本项目采用经济适用、技术可靠、环保节能的工艺;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后以减少水土流失,也符合国家提倡的循环经济、资源开发的综合利用等理念;在装车、汽车运输、场地平整等作业均有洒水车喷水抑尘,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项目采用的生产设备属于低噪音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设备进行消音、隔声、减振等措施,施工中体现清洁生产的要求。因此,项目具有清洁的生产工艺、清洁的生产过程、清洁的生产产品,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
1、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及降尘,不外排。因此,本项目废水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为0。2、本项目不设服务区等服务设施,沿线无废气集中排放源。3、拆迁建筑垃圾用于路基填筑,不能回用的运至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定期收集,外卖至废品收购站;对不能利用的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收集运输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施工机械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单独收集,妥善贮存,再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对预制厂、水稳拌合站、沥青拌合站、项目部进行及时平整恢复,对清理场地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能利用的再利用,不能利用的清理至弃渣场,对剩余少量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故固废总量控制指标为0。4、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降噪措施后,根据预测结果,生产运行过程中,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对施工边界采取拉线、立桩、挂标识牌等形式强化边界意识。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设置临时占地项目。取土前做好表土剥离工作,控制好开采深度和范围,严禁超范围和凹陷开采;取土区裸露面遇到暴雨天采用彩条布覆盖,在取土场来水一侧边坡设置梯形断面截排水沟,施工单位负责取土场的生态复垦工作。施工结束种植乔木、林下撒播草籽恢复林草植被。弃渣场在施工结束后,种植乔木、林下撒播草籽恢复林草植被。施工生产生活区建设前对林地进行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在表土堆放场,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表层利用表土回覆,种植乔木、林下撒播草籽恢复林草植被。开工前,在工地及周边设立爱护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宣传牌,并对承包商进行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规范施工队*的行为,禁止非法猎捕和破坏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营运后按公路绿化设计的要求,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防止地表裸露。继续完成拟建公路边坡、中央分隔带、互通立交区以及服务区等范围内的植树种草工作。在采取上述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生态的影响基本上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1、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项目沿线为二类区。2、本项 (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项目所在区域暂未进行声环境功能区规划,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及《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现有交通干线红线外35m之内区域参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现有交通干线红线外35m以外区域参照执行2类标准。3、路线以桥梁形式跨越加钗河及其支流,未划定水环境功能区。加钗河最终流向为定安河。根据《 (略) 水功能区划(修编)》内容,参照定安河源头水保护区,执行地表水Ⅱ类标准。4、根据《 (略) 生态功能区划》( (略) 国土环境资源厅2002.5),本项目位于III-1-3琼中山区农业发展生态功能区。
项目投入使用后,其本身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任何影响,风险主要体现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桥梁时出现翻车,导致事故车辆掉入河中,从而使运送的固态或液态危险品如农药、汽油、化工品等泄漏而污染河流水质,产生环境风险。对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必须由专人存放、保管,详细登记取用时间、人员、数量和用途等,定期检查,并应对保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完善施工组织方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施工期环境监理。在加钗河大桥、加钗农场五队1号大桥、什那难大桥,施工时,施工弃浆不得随意堆置,禁止将施工材料堆置于沿线河道的堤岸内侧或最高水位线以下。对3座跨河桥梁采用加强型防撞栏设计,跨河桥梁均配备径流收集系统并设置应急事故池,合计3处桥面径流收集系统、3座应急事故池。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临近的公路养护中心配备一定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包括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防毒面具、防护服、污水收集车、降毒解毒药剂、其它应急器材(担架、急救箱等)、吸油毡、围油栏以及收油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保养或维护。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防止或减轻项目的次生环境污染。
** (略) 交通工程建设局网站发布了公告,公示信息中介绍了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日,在环评单位完成环评报告初稿后,建设 (略) 交通工程建设局网站发布了第二次公示信息,介绍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同时在项目现场张贴了公告,于**日和17日在《海南特区报》上进行了两次公告。** (略) (略) 官网进行了报批稿公示。3次网络公示、2次报纸公示、1次现场张贴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针对本项目评价路段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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