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夷山市第二供水厂及城市管网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关于武夷山市第二供水厂及城市管网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第二 (略) 管网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2023年4月6日,我局依法组织有关专家和代表对《 (略) 第二 (略) 管网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技术评审,现根据专家组的技术评审意见和《报告书》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第二供水厂预留用地内,新建构筑物位于一期工程西侧,是结合城乡一体化项目建设需要,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和地方供水不足问题。项目主要由厂站工程、管道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等组成。
项目征地面积3.8899m2,建设面积5474.558m2,扩建规模5万m3/d,1座滤池,1座网格反应池,DN1000供水管8.4km,DN1000原水联络管6.6km。
项目工程占地3.8899hm2,其中:永久占地0.8999hm2,临时占地2.99hm2(其中2.99hm2位于红线范围外;0.06hm2位于红线范围内,面积不重复计算)。项目总投资约为1472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2058万元。总工期为7个月,项目已于2022年12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6月完工。本项 (略) (略) 负责建设。
项目土石方总量13.72万m3。其中,挖方总量7.83万m3(含绿化覆土0.18万m3),填方总量5.89万m3(含绿化覆土0.18万m3),余方1.94万m3, (略) 岩后建材加工厂进行综合利用。
二、项目建设水土保持要求
原则同意本《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可 (略) 第二 (略) 管网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二)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 (略) (略)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8899hm2。预测时段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245t,工程新增水土流失量233t。
(三)本项目水土流失区划分5个防治分区:厂站工程区、管道工程区、施工场地区、临时堆土场区、涉河工程区,水土保持措施有:
1.厂站工程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17万m3、表土覆盖0.17万m3、土地整治0.27hm2、雨水管网150m;
②植物措施:景观绿化0.27hm2;
③临时措施:土质排水沟280m、土质沉沙池2座、洗车池1座、密目网苫盖2700m2;
2.管道工程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01万m3、表土覆盖0.01万m3;
②植物措施:绿化0.07hm2;
③临时措施:土质排水沟13466m、土质沉沙池54座、洗车池1座;
3.施工场地区:
①临时措施:砖砌排水沟109m、砖砌沉沙池1座;
4.临时堆土场区:
①临时措施:土质排水沟231m、土质沉沙池1座、编织袋土拦挡225m、密目网苫盖2800m2、撒播草籽0.26hm2;
5.涉河工程区:
①临时措施:围堰320m、集水井6座;
(四)本项目共布设9个水土保持监测点。
(五)本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148.54万元(主体设计已有80.55万元,方案新增67.99万元),工程措施投资14.16万元,植物措施投资52.11万元,临时措施投资46.13万元,独立费用31.25万元,基本预备费1.9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99万元。
本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本项目是结合城乡一体化项目建设需要, (略) 周边农村饮用水难题, (略) 周边农村饮用水安全和地方供水不足问题, (略) 供水工程建设的优势,项目从西溪水厂引原水至东溪水厂,然后由东溪水厂集中处理安全合格饮 (略) 区周边星村镇、兴田镇等。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0〕267号)中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中“(三)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本项目属于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项目,可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应依法依规及时到当地税务窗口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应严格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相应的后续设计,并报我局备案;应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与进度、生产安全与质量安全。
(三)应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确保各类施工活动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保存和利用,强化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切实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四)应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按规定及时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与总结报告。
(五)本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方案变更
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若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按照“先批后变”规定进行变更审批,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五、设施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在向社会公开验收材料后,须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
1. (略) 第二 (略) 管网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专家组评审意见
2. (略) 第二 (略) 管网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组成员名单
武水审批〔2023〕9号关于武夷山市第二供水厂及城市管网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含附件)
(略) 水利局
2023年5月8日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第二 (略) 管网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2023年4月6日,我局依法组织有关专家和代表对《 (略) 第二 (略) 管网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技术评审,现根据专家组的技术评审意见和《报告书》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第二供水厂预留用地内,新建构筑物位于一期工程西侧,是结合城乡一体化项目建设需要,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和地方供水不足问题。项目主要由厂站工程、管道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等组成。
项目征地面积3.8899m2,建设面积5474.558m2,扩建规模5万m3/d,1座滤池,1座网格反应池,DN1000供水管8.4km,DN1000原水联络管6.6km。
项目工程占地3.8899hm2,其中:永久占地0.8999hm2,临时占地2.99hm2(其中2.99hm2位于红线范围外;0.06hm2位于红线范围内,面积不重复计算)。项目总投资约为1472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2058万元。总工期为7个月,项目已于2022年12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6月完工。本项 (略) (略) 负责建设。
项目土石方总量13.72万m3。其中,挖方总量7.83万m3(含绿化覆土0.18万m3),填方总量5.89万m3(含绿化覆土0.18万m3),余方1.94万m3, (略) 岩后建材加工厂进行综合利用。
二、项目建设水土保持要求
原则同意本《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可 (略) 第二 (略) 管网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二)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 (略) (略)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8899hm2。预测时段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245t,工程新增水土流失量233t。
(三)本项目水土流失区划分5个防治分区:厂站工程区、管道工程区、施工场地区、临时堆土场区、涉河工程区,水土保持措施有:
1.厂站工程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17万m3、表土覆盖0.17万m3、土地整治0.27hm2、雨水管网150m;
②植物措施:景观绿化0.27hm2;
③临时措施:土质排水沟280m、土质沉沙池2座、洗车池1座、密目网苫盖2700m2;
2.管道工程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01万m3、表土覆盖0.01万m3;
②植物措施:绿化0.07hm2;
③临时措施:土质排水沟13466m、土质沉沙池54座、洗车池1座;
3.施工场地区:
①临时措施:砖砌排水沟109m、砖砌沉沙池1座;
4.临时堆土场区:
①临时措施:土质排水沟231m、土质沉沙池1座、编织袋土拦挡225m、密目网苫盖2800m2、撒播草籽0.26hm2;
5.涉河工程区:
①临时措施:围堰320m、集水井6座;
(四)本项目共布设9个水土保持监测点。
(五)本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148.54万元(主体设计已有80.55万元,方案新增67.99万元),工程措施投资14.16万元,植物措施投资52.11万元,临时措施投资46.13万元,独立费用31.25万元,基本预备费1.9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99万元。
本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本项目是结合城乡一体化项目建设需要, (略) 周边农村饮用水难题, (略) 周边农村饮用水安全和地方供水不足问题, (略) 供水工程建设的优势,项目从西溪水厂引原水至东溪水厂,然后由东溪水厂集中处理安全合格饮 (略) 区周边星村镇、兴田镇等。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0〕267号)中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中“(三)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本项目属于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项目,可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应依法依规及时到当地税务窗口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应严格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相应的后续设计,并报我局备案;应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与进度、生产安全与质量安全。
(三)应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确保各类施工活动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保存和利用,强化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切实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四)应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按规定及时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与总结报告。
(五)本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方案变更
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若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按照“先批后变”规定进行变更审批,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五、设施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在向社会公开验收材料后,须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
1. (略) 第二 (略) 管网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专家组评审意见
2. (略) 第二 (略) 管网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组成员名单
武水审批〔2023〕9号关于武夷山市第二供水厂及城市管网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含附件)
(略) 水利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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