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丰五金铜材及卫浴配件生产制造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穗丰五金铜材及卫浴配件生产制造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有关规定,《穗丰五金铜材及卫浴配件生产制造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对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穗丰五金铜材及卫浴配件生产制造项目(重新报批)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 (略) 港口区防城港经济开发区金川地块C2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20102.57m2(30.15亩),建设8条铜材生产线,其中,车间1设置3条熔铸生产线(2条使用感应电炉,1条使用天然气反射炉);车间2设置2条感应电炉熔铸生产线;车间3设置3条熔铸生产线(2条使用感应电炉,1条使用天然气反射炉)。达产后生产铜材30000t/a,其中铜合金锭26000t/a,铜合金棒4000t/a。
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源、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有施工期产生的扬尘、物料运输过程产生的二次扬尘,施工人员产生的施工生活废水及施工活动中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以及施工垃圾等对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洒水降尘、及时清理施工垃圾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二)营运期
(1)大气
生产线产生的废气配套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粉尘收集均采用密闭管道,熔化炉外设置大包围罩将熔化炉全部密闭,保温炉设置大包围罩密闭收集烟气,铸造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经管道冷却+旋风除尘+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本项目建成后,厂区各污染物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区域各网格点的SO2、NOx、PM10、PM2.5、TSP保证率24小时最大浓度贡献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SO2、NOx、PM10、PM2.5、TSP、铅、镉、砷年均最大浓度贡献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叠加已批在建、未建项目后,预测范围内的敏感点和区域内预测因子SO2、NOx、PM10、PM2.5、TSP保证率24小时最大浓度叠加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SO2、NOx、PM10、PM2.5、TSP、铅、镉、砷年均最大浓度叠加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达标区,项目各现状达标的污染物,叠加本项目新增以及区域在建、拟建项目新增污染物浓度贡献值后均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
综上所述,项目各类废气污染物经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治理措施可行。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冷却水循环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管网排入防城港企沙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防城港企沙新区污水处理厂完全接纳本项目产生的污水是可行的,对其正常运行影响不大。
(3)地下水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地下水防治措施技术成熟、易于实施,措施可行。
(4)噪声
机械振动噪声拟经基础减振和隔声处理,风机采取消声、减振措施降噪,各类泵通过选用低噪声泵、减振和设置隔声罩或隔声间的措施处理,并定期维护设备。各类噪声源在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处理措施可行。
(5)固体
项目产生各类固体废物分类存放,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暂存区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废暂存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规定进行建设,采取防渗、防淋、设置危险废物堆放点的标志牌等措施,收集的危险废物置于专用的密闭容器内。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措施可行。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严格落实污染物治理措施,做好分区防渗,各物料得到妥善储存处置,可以避免项目对周边土壤产生明显影响,营运期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7)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项目对污染物处理系统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或更换不良部件。各风险场所设置有效的防范措施,设置专门的应急池,建立应急预案管理系统。在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并加强管理后预计本项目发生各类事故的机率很小,通过以上风险分析,项目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选址合理。正常生产时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在采取合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存在的环境风险较低,项目生产全过程均采取了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所采用的污染防治工艺为国内较成熟的处理工艺,项目在保证其工艺技术到位,并且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现场公示、登报公告的形式。如需了解报告书的详细内容,公众可以通过本文链接(http://**)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电子版或者到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您关于本项目建设的相关意见:①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②对项目选址的意见;③对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④其它建议和要求等。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黄总联系电话:*邮箱:*@*26.com
七、公众提意见的起止时间
(一)公示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现场公示、登报公告的形式。
(二)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http://**
建设单位: (略) (略)
2023年5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有关规定,《穗丰五金铜材及卫浴配件生产制造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对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穗丰五金铜材及卫浴配件生产制造项目(重新报批)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 (略) 港口区防城港经济开发区金川地块C2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20102.57m2(30.15亩),建设8条铜材生产线,其中,车间1设置3条熔铸生产线(2条使用感应电炉,1条使用天然气反射炉);车间2设置2条感应电炉熔铸生产线;车间3设置3条熔铸生产线(2条使用感应电炉,1条使用天然气反射炉)。达产后生产铜材30000t/a,其中铜合金锭26000t/a,铜合金棒4000t/a。
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源、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有施工期产生的扬尘、物料运输过程产生的二次扬尘,施工人员产生的施工生活废水及施工活动中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以及施工垃圾等对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洒水降尘、及时清理施工垃圾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二)营运期
(1)大气
生产线产生的废气配套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粉尘收集均采用密闭管道,熔化炉外设置大包围罩将熔化炉全部密闭,保温炉设置大包围罩密闭收集烟气,铸造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经管道冷却+旋风除尘+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本项目建成后,厂区各污染物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区域各网格点的SO2、NOx、PM10、PM2.5、TSP保证率24小时最大浓度贡献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SO2、NOx、PM10、PM2.5、TSP、铅、镉、砷年均最大浓度贡献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叠加已批在建、未建项目后,预测范围内的敏感点和区域内预测因子SO2、NOx、PM10、PM2.5、TSP保证率24小时最大浓度叠加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SO2、NOx、PM10、PM2.5、TSP、铅、镉、砷年均最大浓度叠加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达标区,项目各现状达标的污染物,叠加本项目新增以及区域在建、拟建项目新增污染物浓度贡献值后均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
综上所述,项目各类废气污染物经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治理措施可行。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冷却水循环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管网排入防城港企沙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防城港企沙新区污水处理厂完全接纳本项目产生的污水是可行的,对其正常运行影响不大。
(3)地下水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地下水防治措施技术成熟、易于实施,措施可行。
(4)噪声
机械振动噪声拟经基础减振和隔声处理,风机采取消声、减振措施降噪,各类泵通过选用低噪声泵、减振和设置隔声罩或隔声间的措施处理,并定期维护设备。各类噪声源在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处理措施可行。
(5)固体
项目产生各类固体废物分类存放,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暂存区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废暂存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规定进行建设,采取防渗、防淋、设置危险废物堆放点的标志牌等措施,收集的危险废物置于专用的密闭容器内。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措施可行。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严格落实污染物治理措施,做好分区防渗,各物料得到妥善储存处置,可以避免项目对周边土壤产生明显影响,营运期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7)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项目对污染物处理系统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或更换不良部件。各风险场所设置有效的防范措施,设置专门的应急池,建立应急预案管理系统。在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并加强管理后预计本项目发生各类事故的机率很小,通过以上风险分析,项目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选址合理。正常生产时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在采取合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存在的环境风险较低,项目生产全过程均采取了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所采用的污染防治工艺为国内较成熟的处理工艺,项目在保证其工艺技术到位,并且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现场公示、登报公告的形式。如需了解报告书的详细内容,公众可以通过本文链接(http://**)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电子版或者到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您关于本项目建设的相关意见:①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②对项目选址的意见;③对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④其它建议和要求等。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黄总联系电话:*邮箱:*@*26.com
七、公众提意见的起止时间
(一)公示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现场公示、登报公告的形式。
(二)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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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略) (略)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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