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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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一、2023年5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批文链接

1

(略) (略)

储煤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七环审〔2023〕34号

2023.5.11

(略) (略)

储煤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

关于黑龙江凯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七环审〔2023〕35号

2023.5.11

关于黑龙江凯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 (略) 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发布栏中环境保护信息(环境影响评价)链接

http://**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

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电话:0464—*

传真:0464—*

一、2023年5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批文链接

1

(略) (略)

储煤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七环审〔2023〕34号

2023.5.11

(略) (略)

储煤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

关于黑龙江凯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七环审〔2023〕35号

2023.5.11

关于黑龙江凯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 (略) 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发布栏中环境保护信息(环境影响评价)链接

http://**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

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电话:0464—*

传真:0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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