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国家排污许可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询价的公告
关于2023年国家排污许可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询价的公告
(略) 江海区2023年国家排污许可第三方技术服务工作采用竞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国家排污许可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95000元(大写:*万*仟元整)。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
(1) (略) 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对辖区内2023年需发放国家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在规定时间内向核发机关出具第三方技术审核意见。
(2)根据国家要求, (略) 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完成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环境治理业 7 个典型行业全部持证排污单位 2022 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
2、实施地点: (略) 江海区内。
3、报价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报价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 (略) 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① 2021年或2022年度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④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⑤以银行出具保函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担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书。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团队技术人员需包含高级职称技术人员至少3名,中级职称技术人员至少3名,报价文件需提供职称证明(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拟派人员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响应时间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载有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019年以来, (略) 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排污许可及证后监管相关项目至少5个,需提供项目合同首页、签名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加盖公章的项目报价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5月18日下午5:30
六、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略) 江海区富民路 (略) 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四楼406办公室胡小姐(联系电话:0750-*)
七、联系方式
1、询价人: (略) 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
2、地址: (略) 江海一路6号
3、联系人:陈工
4、联系电话:*
八、其他事项说明
1、超过本次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3、供应商需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供应商报价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本次项目的询价 (略) 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的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公告或通知。
(略) 江海区2023年国家排污许可第三方技术服务工作采用竞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国家排污许可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95000元(大写:*万*仟元整)。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
(1) (略) 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对辖区内2023年需发放国家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在规定时间内向核发机关出具第三方技术审核意见。
(2)根据国家要求, (略) 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完成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环境治理业 7 个典型行业全部持证排污单位 2022 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
2、实施地点: (略) 江海区内。
3、报价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报价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 (略) 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① 2021年或2022年度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④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⑤以银行出具保函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担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书。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团队技术人员需包含高级职称技术人员至少3名,中级职称技术人员至少3名,报价文件需提供职称证明(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拟派人员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响应时间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载有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019年以来, (略) 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排污许可及证后监管相关项目至少5个,需提供项目合同首页、签名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加盖公章的项目报价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5月18日下午5:30
六、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略) 江海区富民路 (略) 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四楼406办公室胡小姐(联系电话:0750-*)
七、联系方式
1、询价人: (略) 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
2、地址: (略) 江海一路6号
3、联系人:陈工
4、联系电话:*
八、其他事项说明
1、超过本次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3、供应商需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供应商报价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本次项目的询价 (略) 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的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公告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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