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建腾新材料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结构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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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建腾新材料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结构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 (略) 装配式建筑结构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8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股)

通讯地址: (略) 上高县行政服务中心,邮编:*。

项目名称

江 (略) 装配式建筑结构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上高县泗溪镇洋港村前*自然村66号

建设单位

江 (略)

环评机构

江西斐然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拟建设地 (略) (略) 上高县泗溪镇洋港村前*自然村66号(N28°17′34.510″,E115°6′42.269″),占地面积为20000m2,项目东面、西面、南面、北面均为空地。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生产厂房、原料仓库、水泥筒仓、成品堆场、办公区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供电系统;环保工程包括新建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处理措施等。

项目外购水泥、沙、碎石、钢筋、脱模剂、铁丝等原辅料,经模具涂脱模剂、折弯、切割、焊接、钢筋笼吊入、混凝土浇筑、振捣、脱模等工艺,项目建成后达年产5000件装配式建筑结构构件的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0.7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要求。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喷雾、洒水用水蒸发损耗,搅拌用水、养护用水部分损耗,部分进入产品,均不产生废水外排;车辆冲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水作标准后外运用作施肥,不向水域外排放。

(二)废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线中投料、搅拌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焊接烟尘、原料装卸粉尘、堆场扬尘、水泥筒仓呼吸孔粉尘、运输扬尘等。项目生产车间为封闭式车间且在投料、搅拌工序处设喷雾降尘装置,粉尘为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直接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堆场、装卸产生的扬尘通过配置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粉尘污染;水泥筒仓自带布袋除尘器,呼吸孔产生的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在仓顶直接无组织排放;运输扬尘通过对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同时车辆在进出厂区经洗车平台进行冲洗,减少扬尘的产生。厂内各类废气经防治措施处理后,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钢筋、焊接废料、废包装桶收集后外售处置;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外运于填埋道路;不合格品经修复合格后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HW08)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五)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从厂区边界算起),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今后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集中居民住宅、文教、卫生、机关办公楼等环境敏感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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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 (略) 装配式建筑结构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8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股)

通讯地址: (略) 上高县行政服务中心,邮编:*。

项目名称

江 (略) 装配式建筑结构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上高县泗溪镇洋港村前*自然村66号

建设单位

江 (略)

环评机构

江西斐然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拟建设地 (略) (略) 上高县泗溪镇洋港村前*自然村66号(N28°17′34.510″,E115°6′42.269″),占地面积为20000m2,项目东面、西面、南面、北面均为空地。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生产厂房、原料仓库、水泥筒仓、成品堆场、办公区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供电系统;环保工程包括新建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处理措施等。

项目外购水泥、沙、碎石、钢筋、脱模剂、铁丝等原辅料,经模具涂脱模剂、折弯、切割、焊接、钢筋笼吊入、混凝土浇筑、振捣、脱模等工艺,项目建成后达年产5000件装配式建筑结构构件的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0.7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要求。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喷雾、洒水用水蒸发损耗,搅拌用水、养护用水部分损耗,部分进入产品,均不产生废水外排;车辆冲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水作标准后外运用作施肥,不向水域外排放。

(二)废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线中投料、搅拌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焊接烟尘、原料装卸粉尘、堆场扬尘、水泥筒仓呼吸孔粉尘、运输扬尘等。项目生产车间为封闭式车间且在投料、搅拌工序处设喷雾降尘装置,粉尘为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直接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堆场、装卸产生的扬尘通过配置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粉尘污染;水泥筒仓自带布袋除尘器,呼吸孔产生的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在仓顶直接无组织排放;运输扬尘通过对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同时车辆在进出厂区经洗车平台进行冲洗,减少扬尘的产生。厂内各类废气经防治措施处理后,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钢筋、焊接废料、废包装桶收集后外售处置;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外运于填埋道路;不合格品经修复合格后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HW08)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五)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从厂区边界算起),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今后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集中居民住宅、文教、卫生、机关办公楼等环境敏感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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