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双辽市宝山乐野农旅产业园示范引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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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辽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双辽市宝山乐野农旅产业园示范引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宝山乐野农旅产业园示范引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3〕45号

(略) 乡村振兴局:

你单位报来《 (略) 宝山乐野农旅产业园示范引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双振请〔2023〕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保障 (略) 农民就业及增收,打造旅游名镇,辐射和带动周边区域的经济发展,促进当旅游产业快速发展, (略) 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因此,项目建设十分必要。根据 (略) 出具的《 (略) 宝山乐野农旅产业园示范引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阶咨审字〔2023〕JTD099号)意见,原则同 (略) 宝山乐野农旅产业园示范引导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宝山乐野农旅产业园示范引导项目

(在线审批平台代码:2305-*-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乡村振兴局。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 (略) 王奔镇宝山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用地规模约17.26公顷,项目建成后每年可接待游客约8万人。

第一阶段:建设房车营地、围炉煮茶区域、稻田小火车,并配套建设绿化、景观小品、照明、配套基础设施等。

第二阶段:对接待中心、村史馆、乡村工坊和稻田公园进行改造提升,并配套建设绿化、景观小品、照明、配套基础设施等。

第一阶段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房车营地:绿植覆盖5950㎡,木栈道2100㎡,文化石矮墙670m,打卡屋80㎡,园路铺装10358㎡,廊架构筑物21个(座/组)售票厅20㎡,木屋76㎡,设施小品176个(组),安全监控1套,语音播报系统1套,路灯40盏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围炉煮茶区域:入口大门1座,改造拆除围墙1280m,廊架构筑物1个,改造围炉煮茶屋83㎡,设施小品、导视系统等20个,照明设施15盏。

稻田小火车:购置小火车1列,火车轨道铺设3800㎡,设施小品10 个,照明设施 7 盏,站台廊架 100 ㎡。

第二阶段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接待中心:新建接待中心 170㎡,现状房屋改造 1100㎡,

景墙10个,绿化 1750㎡,木栈道 300㎡,挡土墙 150m,廊架 2个,景观小品10个,导视系统5个,照明设施60盏,民宿改造3900㎡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村史馆:村史馆改造150㎡,绿化100㎡,透水方砖铺装 500㎡,景墙2个,照明设施8盏。

乡村工坊:乡村工坊改造260㎡,绿化1000㎡,景墙 1

个,照明设施8盏,新建连廊1个。

稻田公园:木栈道 2300㎡,文化石矮墙68m,廊架构筑

物8个,设施小品17个,卫生间48㎡,透水方砖铺装510㎡,照明设施35盏。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20个月,2023年3月至2024年10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821.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48.00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138.71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34.94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594.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27.65万元。其中,第一阶段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000.00万元,第二阶段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94.00万元。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乡村振兴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该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和国家发展改革 委印发《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规范流程》和省发改委印发的 《 (略) 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通用规范流程》(吉发改代赈联〔2022〕803 号)中的要求实施。

(二) (略) 乡村振兴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乡村振兴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乡村振兴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 (略) 宝山乐野农旅产业园示范引导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招标

方式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设备购置

监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核 准

审批部门盖章

**日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宝山乐野农旅产业园示范引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3〕45号

(略) 乡村振兴局:

你单位报来《 (略) 宝山乐野农旅产业园示范引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双振请〔2023〕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保障 (略) 农民就业及增收,打造旅游名镇,辐射和带动周边区域的经济发展,促进当旅游产业快速发展, (略) 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因此,项目建设十分必要。根据 (略) 出具的《 (略) 宝山乐野农旅产业园示范引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阶咨审字〔2023〕JTD099号)意见,原则同 (略) 宝山乐野农旅产业园示范引导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宝山乐野农旅产业园示范引导项目

(在线审批平台代码:2305-*-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乡村振兴局。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 (略) 王奔镇宝山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用地规模约17.26公顷,项目建成后每年可接待游客约8万人。

第一阶段:建设房车营地、围炉煮茶区域、稻田小火车,并配套建设绿化、景观小品、照明、配套基础设施等。

第二阶段:对接待中心、村史馆、乡村工坊和稻田公园进行改造提升,并配套建设绿化、景观小品、照明、配套基础设施等。

第一阶段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房车营地:绿植覆盖5950㎡,木栈道2100㎡,文化石矮墙670m,打卡屋80㎡,园路铺装10358㎡,廊架构筑物21个(座/组)售票厅20㎡,木屋76㎡,设施小品176个(组),安全监控1套,语音播报系统1套,路灯40盏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围炉煮茶区域:入口大门1座,改造拆除围墙1280m,廊架构筑物1个,改造围炉煮茶屋83㎡,设施小品、导视系统等20个,照明设施15盏。

稻田小火车:购置小火车1列,火车轨道铺设3800㎡,设施小品10 个,照明设施 7 盏,站台廊架 100 ㎡。

第二阶段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接待中心:新建接待中心 170㎡,现状房屋改造 1100㎡,

景墙10个,绿化 1750㎡,木栈道 300㎡,挡土墙 150m,廊架 2个,景观小品10个,导视系统5个,照明设施60盏,民宿改造3900㎡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村史馆:村史馆改造150㎡,绿化100㎡,透水方砖铺装 500㎡,景墙2个,照明设施8盏。

乡村工坊:乡村工坊改造260㎡,绿化1000㎡,景墙 1

个,照明设施8盏,新建连廊1个。

稻田公园:木栈道 2300㎡,文化石矮墙68m,廊架构筑

物8个,设施小品17个,卫生间48㎡,透水方砖铺装510㎡,照明设施35盏。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20个月,2023年3月至2024年10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821.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48.00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138.71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34.94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594.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27.65万元。其中,第一阶段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000.00万元,第二阶段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94.00万元。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乡村振兴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该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和国家发展改革 委印发《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规范流程》和省发改委印发的 《 (略) 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通用规范流程》(吉发改代赈联〔2022〕803 号)中的要求实施。

(二) (略) 乡村振兴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乡村振兴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乡村振兴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 (略) 宝山乐野农旅产业园示范引导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招标

方式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设备购置

监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核 准

审批部门盖章

**日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宝山乐野农旅产业园示范引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3〕45号

(略) 乡村振兴局:

你单位报来《 (略) 宝山乐野农旅产业园示范引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双振请〔2023〕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保障 (略) 农民就业及增收,打造旅游名镇,辐射和带动周边区域的经济发展,促进当旅游产业快速发展, (略) 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因此,项目建设十分必要。根据 (略) 出具的《 (略) 宝山乐野农旅产业园示范引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阶咨审字〔2023〕JTD099号)意见,原则同 (略) 宝山乐野农旅产业园示范引导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宝山乐野农旅产业园示范引导项目

(在线审批平台代码:2305-*-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乡村振兴局。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 (略) 王奔镇宝山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用地规模约17.26公顷,项目建成后每年可接待游客约8万人。

第一阶段:建设房车营地、围炉煮茶区域、稻田小火车,并配套建设绿化、景观小品、照明、配套基础设施等。

第二阶段:对接待中心、村史馆、乡村工坊和稻田公园进行改造提升,并配套建设绿化、景观小品、照明、配套基础设施等。

第一阶段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房车营地:绿植覆盖5950㎡,木栈道2100㎡,文化石矮墙670m,打卡屋80㎡,园路铺装10358㎡,廊架构筑物21个(座/组)售票厅20㎡,木屋76㎡,设施小品176个(组),安全监控1套,语音播报系统1套,路灯40盏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围炉煮茶区域:入口大门1座,改造拆除围墙1280m,廊架构筑物1个,改造围炉煮茶屋83㎡,设施小品、导视系统等20个,照明设施15盏。

稻田小火车:购置小火车1列,火车轨道铺设3800㎡,设施小品10 个,照明设施 7 盏,站台廊架 100 ㎡。

第二阶段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接待中心:新建接待中心 170㎡,现状房屋改造 1100㎡,

景墙10个,绿化 1750㎡,木栈道 300㎡,挡土墙 150m,廊架 2个,景观小品10个,导视系统5个,照明设施60盏,民宿改造3900㎡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村史馆:村史馆改造150㎡,绿化100㎡,透水方砖铺装 500㎡,景墙2个,照明设施8盏。

乡村工坊:乡村工坊改造260㎡,绿化1000㎡,景墙 1

个,照明设施8盏,新建连廊1个。

稻田公园:木栈道 2300㎡,文化石矮墙68m,廊架构筑

物8个,设施小品17个,卫生间48㎡,透水方砖铺装510㎡,照明设施35盏。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20个月,2023年3月至2024年10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821.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48.00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138.71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34.94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594.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27.65万元。其中,第一阶段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000.00万元,第二阶段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94.00万元。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乡村振兴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该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和国家发展改革 委印发《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规范流程》和省发改委印发的 《 (略) 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通用规范流程》(吉发改代赈联〔2022〕803 号)中的要求实施。

(二) (略) 乡村振兴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乡村振兴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乡村振兴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 (略) 宝山乐野农旅产业园示范引导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招标

方式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设备购置

监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核 准

审批部门盖章

**日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宝山乐野农旅产业园示范引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3〕45号

(略) 乡村振兴局:

你单位报来《 (略) 宝山乐野农旅产业园示范引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双振请〔2023〕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保障 (略) 农民就业及增收,打造旅游名镇,辐射和带动周边区域的经济发展,促进当旅游产业快速发展, (略) 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因此,项目建设十分必要。根据 (略) 出具的《 (略) 宝山乐野农旅产业园示范引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阶咨审字〔2023〕JTD099号)意见,原则同 (略) 宝山乐野农旅产业园示范引导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宝山乐野农旅产业园示范引导项目

(在线审批平台代码:2305-*-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乡村振兴局。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 (略) 王奔镇宝山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用地规模约17.26公顷,项目建成后每年可接待游客约8万人。

第一阶段:建设房车营地、围炉煮茶区域、稻田小火车,并配套建设绿化、景观小品、照明、配套基础设施等。

第二阶段:对接待中心、村史馆、乡村工坊和稻田公园进行改造提升,并配套建设绿化、景观小品、照明、配套基础设施等。

第一阶段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房车营地:绿植覆盖5950㎡,木栈道2100㎡,文化石矮墙670m,打卡屋80㎡,园路铺装10358㎡,廊架构筑物21个(座/组)售票厅20㎡,木屋76㎡,设施小品176个(组),安全监控1套,语音播报系统1套,路灯40盏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围炉煮茶区域:入口大门1座,改造拆除围墙1280m,廊架构筑物1个,改造围炉煮茶屋83㎡,设施小品、导视系统等20个,照明设施15盏。

稻田小火车:购置小火车1列,火车轨道铺设3800㎡,设施小品10 个,照明设施 7 盏,站台廊架 100 ㎡。

第二阶段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接待中心:新建接待中心 170㎡,现状房屋改造 1100㎡,

景墙10个,绿化 1750㎡,木栈道 300㎡,挡土墙 150m,廊架 2个,景观小品10个,导视系统5个,照明设施60盏,民宿改造3900㎡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村史馆:村史馆改造150㎡,绿化100㎡,透水方砖铺装 500㎡,景墙2个,照明设施8盏。

乡村工坊:乡村工坊改造260㎡,绿化1000㎡,景墙 1

个,照明设施8盏,新建连廊1个。

稻田公园:木栈道 2300㎡,文化石矮墙68m,廊架构筑

物8个,设施小品17个,卫生间48㎡,透水方砖铺装510㎡,照明设施35盏。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20个月,2023年3月至2024年10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821.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48.00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138.71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34.94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594.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27.65万元。其中,第一阶段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000.00万元,第二阶段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94.00万元。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乡村振兴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该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和国家发展改革 委印发《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规范流程》和省发改委印发的 《 (略) 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通用规范流程》(吉发改代赈联〔2022〕803 号)中的要求实施。

(二) (略) 乡村振兴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乡村振兴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乡村振兴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 (略) 宝山乐野农旅产业园示范引导项目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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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不采用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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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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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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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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