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心县王团镇2023年庭院经果林种植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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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心县王团镇2023年庭院经果林种植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2023-00316发文时间2023-04-13
发布机构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文 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有效性有效
标 题:关于同心县王团镇2023年庭院经果林种植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同心县王团镇2023年庭院经果林种植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同心县王团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同心县王团镇2 (略) 经果林种植示范项目立项的请示》(王政发[2023]35号,项目代码2304-*-20-05-*)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同心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同党农发[2023]4号),我局委托相关专家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咨询意见,现就同心县王团镇2 (略) 经果林种植示范项目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了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增强乡村吸引力,改善王团镇的生态环境,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推动公共事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同意你单位建设同心县王团镇2 (略) 经果林种植示范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区种植苹果树、梨树、枣树、红梅杏,株行距3m×3m,可按实际情况调整栽植位置。

树种配置:苹果树规格为d≥2cm,共计栽种2000株;红梅杏规格为d≥2cm,共计栽种20000株;梨树规格为d≥2cm,共计栽种5000株;枣树规格为d≥1.5cm,共计栽种3000株。

种植方式:苗木栽植要保证苗木种植穴中位正干直、根系舒展,阳土回填,栽植要符合“三埋两踩一提苗”的规范要求,使苗木根系舒展,与土壤紧密接触,覆土深度在根系土痕线以下2-5cm处。

管护设计:苗木养护期三年。

管护方式:苗木栽植完毕后立即浇头水,后期养护主要为自然降水灌溉及采用渠水漫灌;一年浇灌不少于4次,浇灌由专业人员按时拉水车浇灌。

三、项目建设地点:同心县王团镇。

四、建设年限:2023年4月—2023年7月;

管护期限:2023年7月—2026年7月。

五、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建设管理。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投资179.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0.74万元,其他费用7.34万元,预备费1.78万元。资金来源:同心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与投资。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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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王团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同心县王团镇2 (略) 经果林种植示范项目立项的请示》(王政发[2023]35号,项目代码2304-*-20-05-*)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同心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同党农发[2023]4号),我局委托相关专家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咨询意见,现就同心县王团镇2 (略) 经果林种植示范项目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了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增强乡村吸引力,改善王团镇的生态环境,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推动公共事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同意你单位建设同心县王团镇2 (略) 经果林种植示范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区种植苹果树、梨树、枣树、红梅杏,株行距3m×3m,可按实际情况调整栽植位置。

树种配置:苹果树规格为d≥2cm,共计栽种2000株;红梅杏规格为d≥2cm,共计栽种20000株;梨树规格为d≥2cm,共计栽种5000株;枣树规格为d≥1.5cm,共计栽种3000株。

种植方式:苗木栽植要保证苗木种植穴中位正干直、根系舒展,阳土回填,栽植要符合“三埋两踩一提苗”的规范要求,使苗木根系舒展,与土壤紧密接触,覆土深度在根系土痕线以下2-5cm处。

管护设计:苗木养护期三年。

管护方式:苗木栽植完毕后立即浇头水,后期养护主要为自然降水灌溉及采用渠水漫灌;一年浇灌不少于4次,浇灌由专业人员按时拉水车浇灌。

三、项目建设地点:同心县王团镇。

四、建设年限:2023年4月—2023年7月;

管护期限:2023年7月—2026年7月。

五、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建设管理。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投资179.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0.74万元,其他费用7.34万元,预备费1.78万元。资金来源:同心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与投资。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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