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溪县尚安静电粉末有限公司年产600吨热固性塑粉项目
福建省安溪县尚安静电粉末有限公司年产600吨热固性塑粉项目
《福建省安溪县尚安静电粉末有限公司年产600吨热固性塑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结论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建省安溪县尚安静电粉末有限公司年产600吨热固性塑粉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安溪县 (略)
(3)建设地点:安溪县尚卿乡藤云工艺园SQ-A-09地块2#厂房1F(117°56′41.317″E、25°6′18.767″N)
(4)建设性质:新建
(5)总 投 资:200万元
(6)建设规模:年产600吨热固性塑粉
(7)用地面积:福建安溪 (略) 2#厂房1F作为生产、经营场所,总租赁厂房面积为750m2。
(8)生产组织及劳动定员:项目年工作300天,日工作8小时,无夜间生产。项目职工定员6人,均不住宿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1)水环境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86.4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经市政排污管网进入安溪县尚卿乡藤云工艺园生活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经其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徐州溪,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挤出及出片工序拟设置集气罩并在周围加装隔断帘进行废气收集,生产工序有机废气有效收集后并入配套的活性炭净化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工艺粉尘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无夜间生产,因此夜间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影响。昼间厂界噪声值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昼间3类标准要求。项目设备噪声源经距离衰减、墙体隔声、设备减振降噪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明显降低,因此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生产车间内设垃圾收集点,厂区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项目在经营所在厂房1F生产车间西北设置1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统一收集,回用于生产。
废活性炭、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在生产车间西北拟建1处危废暂存间。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前提下,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安溪县 (略)
联系地址: (略) 安溪县尚卿乡翰卿村兴业中路128号
联系人:廖福志
联系电话:*
《福建省安溪县尚安静电粉末有限公司年产600吨热固性塑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结论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建省安溪县尚安静电粉末有限公司年产600吨热固性塑粉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安溪县 (略)
(3)建设地点:安溪县尚卿乡藤云工艺园SQ-A-09地块2#厂房1F(117°56′41.317″E、25°6′18.767″N)
(4)建设性质:新建
(5)总 投 资:200万元
(6)建设规模:年产600吨热固性塑粉
(7)用地面积:福建安溪 (略) 2#厂房1F作为生产、经营场所,总租赁厂房面积为750m2。
(8)生产组织及劳动定员:项目年工作300天,日工作8小时,无夜间生产。项目职工定员6人,均不住宿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1)水环境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86.4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经市政排污管网进入安溪县尚卿乡藤云工艺园生活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经其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徐州溪,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挤出及出片工序拟设置集气罩并在周围加装隔断帘进行废气收集,生产工序有机废气有效收集后并入配套的活性炭净化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工艺粉尘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无夜间生产,因此夜间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影响。昼间厂界噪声值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昼间3类标准要求。项目设备噪声源经距离衰减、墙体隔声、设备减振降噪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明显降低,因此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生产车间内设垃圾收集点,厂区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项目在经营所在厂房1F生产车间西北设置1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统一收集,回用于生产。
废活性炭、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在生产车间西北拟建1处危废暂存间。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前提下,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安溪县 (略)
联系地址: (略) 安溪县尚卿乡翰卿村兴业中路128号
联系人:廖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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