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丰瑞尚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多功能木制品加工及铝木防火装饰材料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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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丰瑞尚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多功能木制品加工及铝木防火装饰材料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川丰瑞尚 (略) 新型多功能木制品加工及铝木防火装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新型多功能木制品加工及铝木防火装饰材料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已建厂房(位于高新区新区河平路6号)

三、建设单位:四川丰瑞尚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 (略)

五、项目概况:四川丰瑞尚 (略) 拟租用 (略) 已建厂房(位于高新区新区河平路6号)实施四川丰瑞尚 (略) 新型多功能木制品加工及铝木防火装饰材料项目,租用面积451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设置木工车间(布置纵锯机、雕刻机、拼板机、指接机、封边机、精确锯、木工铣床等生产设备)、底漆房、面漆房、打磨区、办公区、储运工程(原料堆场、成品堆放区、包装区等)、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废及危废间等)。建成后,年产门1000套、衣柜3000平方米、木饰面11000平方米、铝木防火板200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项目利用已建厂房,主要是改造和设备安装调试,须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应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相关标准限值;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循环使用,施工生活污水利用已建设施处理。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 (略) 政管网,最终经永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水帘漆雾处理废水经絮凝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并定期更换。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尽量密闭。裁切、开料设备产生粉尘处设置抽风管,抛光设备设置吸尘软管,上述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粉尘经打磨房自带的双层循环湿帘系统+脉冲吸尘系统处理后再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封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涂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均位于密闭喷漆房及晾干房内(设置负压集气装置),漆雾及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水帘湿式喷雾净化+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措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须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储罐、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按报告表核算,以厂房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冷压机、打磨机、精雕机、木线机、砂光机、纵锯机、铣凖机、封边机、木工车床、拼板机、风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等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漆桶、废胶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含油棉纱手套、更换的水帘废水等危废分类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油漆库房、喷漆房、絮凝池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原辅材料(油漆、矿物油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油漆存放区设置围堰等防范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具文(川投资备[2208-*-04-01-*]FGQB-0175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生态环境局文件(绵环函〔2022〕19号)及《绵阳高新区新区扩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根据《绵阳高新区新区扩区总体规划-用地布局规划图》证明用地为工业用地。项 (略) 现行“三线一单”各环境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川丰瑞尚 (略) 新型多功能木制品加工及铝木防火装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新型多功能木制品加工及铝木防火装饰材料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已建厂房(位于高新区新区河平路6号)

三、建设单位:四川丰瑞尚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 (略)

五、项目概况:四川丰瑞尚 (略) 拟租用 (略) 已建厂房(位于高新区新区河平路6号)实施四川丰瑞尚 (略) 新型多功能木制品加工及铝木防火装饰材料项目,租用面积451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设置木工车间(布置纵锯机、雕刻机、拼板机、指接机、封边机、精确锯、木工铣床等生产设备)、底漆房、面漆房、打磨区、办公区、储运工程(原料堆场、成品堆放区、包装区等)、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废及危废间等)。建成后,年产门1000套、衣柜3000平方米、木饰面11000平方米、铝木防火板200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项目利用已建厂房,主要是改造和设备安装调试,须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应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相关标准限值;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循环使用,施工生活污水利用已建设施处理。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 (略) 政管网,最终经永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水帘漆雾处理废水经絮凝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并定期更换。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尽量密闭。裁切、开料设备产生粉尘处设置抽风管,抛光设备设置吸尘软管,上述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粉尘经打磨房自带的双层循环湿帘系统+脉冲吸尘系统处理后再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封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涂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均位于密闭喷漆房及晾干房内(设置负压集气装置),漆雾及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水帘湿式喷雾净化+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措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须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储罐、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按报告表核算,以厂房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冷压机、打磨机、精雕机、木线机、砂光机、纵锯机、铣凖机、封边机、木工车床、拼板机、风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等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漆桶、废胶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含油棉纱手套、更换的水帘废水等危废分类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油漆库房、喷漆房、絮凝池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原辅材料(油漆、矿物油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油漆存放区设置围堰等防范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具文(川投资备[2208-*-04-01-*]FGQB-0175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生态环境局文件(绵环函〔2022〕19号)及《绵阳高新区新区扩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根据《绵阳高新区新区扩区总体规划-用地布局规划图》证明用地为工业用地。项 (略) 现行“三线一单”各环境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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