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上思县牛产业园核心示范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3〕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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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上思县牛产业园核心示范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3〕71号)

上思县 (略) :

你公司报来的《上思县牛产业园核心示范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代码:2205-*-04-01-*)。已获得可研批复。项目 (略) 上思县在妙镇更所村西面,区域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07°45"25.794",北纬22°8"14.376"。一期建设用地*.59平方米(折合291.54亩),建设内容包括成母牛舍、特需牛舍、隔离牛舍、隔离区兽医室、精料库+饲料加工、机械设备库+机修车间等建筑单体,以及青贮窖、干草棚、隔离区干草棚、发酵池、集粪池、固液分离车间、有机肥车间(发酵)、陈化车间、沼气净化车间、氧化塘、无害化处理车间、消毒池、道路、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二期总建筑面积为98091.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食堂、消毒更衣室、泌乳牛舍、特需牛舍、干奶牛舍、育成牛舍、犊牛舍、种公牛舍+移植区、挤奶厅、技术室+兽医室、机械设备库、固定搅拌站+精料库、生产库房、水泵房等建筑单体,以及电动车车棚、青贮窖、干草棚、发酵池、中转池、蓄水水箱、消毒池、门卫、道路、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1173.44万元,其中环保投55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64%。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建设施工期间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布设、施工方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期噪声及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用于抑尘。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综合废水,包括牛尿、牛舍冲洗废水、挤奶区冲洗废水、固液分离产生的牛粪水及除臭系统废水、无害化处理车间冷凝水及冲洗废水等、生活污水。综合废水进入厌氧存储塘厌氧发酵处理,处理后成为液体有机肥在施肥季节做农肥,非施肥季由氧化塘曝气并暂存,综合利用不外排。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 提高日粮消化率,科学的日粮设计采用低蛋白食粮,采用稀饲喂养等;做好牛产业园粪便的管理:合理安排粪床的清理时间及清运处置过程,粪床清理时间宜安排在气温较低的无风日进行;保持发酵床正常微生态平衡,使有益微生物菌群始终处于优势地位,确保发酵床对牛粪尿的消化分解能力始终维持在较高水平,发酵床养护包括及时对垫料进行补充、调节水分、疏粪管理、补菌等;使用养殖场专用植物性除臭剂;项目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NH3≤1.5mg/m3、H2S≤0.06mg/m3)。

2.项目地面水泥硬化、棚架式半密闭结构,采用防雨、防渗漏等措施,设置“水洗+碱洗+UV光解+风机+15m排气筒”,分子膜发酵系统废气经密闭输送到固液分离车间除臭系统与固液分离车间恶臭一起处理后高空排放。

3.项目精料、草料等物料经料斗进入密闭的搅拌站,搅拌过程全封闭,成套的粉碎搅拌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饲料加工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4.无害化处理车间恶臭经冷凝+碱液喷淋+生物滤池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54-93)场界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值。

5.沼气净化处理后火炬燃烧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限值要求。

6.备用柴油发电机采用优质柴油作为燃料,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尽量选择低噪设备,采取防振、吸音和隔音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省道S313两侧35m±5m范围内4a类标准的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粪床、病死牛及分娩物、卫生防疫废物、废饲料包装袋和生活垃圾。粪便转移至分子膜发酵槽发酵生产固体有机肥料;病死牛及分娩物在场地内进行无害化处置,项目配备了无害化处理装置,被传染病感染的动物尸体严格按处理;卫生防疫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项目卫生防疫废物集中收集至卫生防疫废物桶内, (略)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置;废塑料袋、废纸箱、废蛇皮袋等各种原辅材料的包装物统一收集后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或外售给废旧物资回收机构综合利用;UV灯管定期置换,由厂家派专业人员置换后带走,废灯管不在场区暂存;脱硫剂每半年更换一次,收集后交由原厂家回收利用;项目无害化处理车间采用电加热导热油供热,导热油循环使用;生活垃圾送至城乡清洁工程处置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六)地下水保护措施。按照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厂区各项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对水质、水位进行监测,做好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

四、项目在生产时,建设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生产、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生产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备,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3年5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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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思县 (略) :

你公司报来的《上思县牛产业园核心示范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代码:2205-*-04-01-*)。已获得可研批复。项目 (略) 上思县在妙镇更所村西面,区域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07°45"25.794",北纬22°8"14.376"。一期建设用地*.59平方米(折合291.54亩),建设内容包括成母牛舍、特需牛舍、隔离牛舍、隔离区兽医室、精料库+饲料加工、机械设备库+机修车间等建筑单体,以及青贮窖、干草棚、隔离区干草棚、发酵池、集粪池、固液分离车间、有机肥车间(发酵)、陈化车间、沼气净化车间、氧化塘、无害化处理车间、消毒池、道路、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二期总建筑面积为98091.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食堂、消毒更衣室、泌乳牛舍、特需牛舍、干奶牛舍、育成牛舍、犊牛舍、种公牛舍+移植区、挤奶厅、技术室+兽医室、机械设备库、固定搅拌站+精料库、生产库房、水泵房等建筑单体,以及电动车车棚、青贮窖、干草棚、发酵池、中转池、蓄水水箱、消毒池、门卫、道路、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1173.44万元,其中环保投55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64%。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建设施工期间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布设、施工方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期噪声及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用于抑尘。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综合废水,包括牛尿、牛舍冲洗废水、挤奶区冲洗废水、固液分离产生的牛粪水及除臭系统废水、无害化处理车间冷凝水及冲洗废水等、生活污水。综合废水进入厌氧存储塘厌氧发酵处理,处理后成为液体有机肥在施肥季节做农肥,非施肥季由氧化塘曝气并暂存,综合利用不外排。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 提高日粮消化率,科学的日粮设计采用低蛋白食粮,采用稀饲喂养等;做好牛产业园粪便的管理:合理安排粪床的清理时间及清运处置过程,粪床清理时间宜安排在气温较低的无风日进行;保持发酵床正常微生态平衡,使有益微生物菌群始终处于优势地位,确保发酵床对牛粪尿的消化分解能力始终维持在较高水平,发酵床养护包括及时对垫料进行补充、调节水分、疏粪管理、补菌等;使用养殖场专用植物性除臭剂;项目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NH3≤1.5mg/m3、H2S≤0.06mg/m3)。

2.项目地面水泥硬化、棚架式半密闭结构,采用防雨、防渗漏等措施,设置“水洗+碱洗+UV光解+风机+15m排气筒”,分子膜发酵系统废气经密闭输送到固液分离车间除臭系统与固液分离车间恶臭一起处理后高空排放。

3.项目精料、草料等物料经料斗进入密闭的搅拌站,搅拌过程全封闭,成套的粉碎搅拌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饲料加工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4.无害化处理车间恶臭经冷凝+碱液喷淋+生物滤池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54-93)场界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值。

5.沼气净化处理后火炬燃烧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限值要求。

6.备用柴油发电机采用优质柴油作为燃料,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尽量选择低噪设备,采取防振、吸音和隔音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省道S313两侧35m±5m范围内4a类标准的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粪床、病死牛及分娩物、卫生防疫废物、废饲料包装袋和生活垃圾。粪便转移至分子膜发酵槽发酵生产固体有机肥料;病死牛及分娩物在场地内进行无害化处置,项目配备了无害化处理装置,被传染病感染的动物尸体严格按处理;卫生防疫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项目卫生防疫废物集中收集至卫生防疫废物桶内, (略)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置;废塑料袋、废纸箱、废蛇皮袋等各种原辅材料的包装物统一收集后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或外售给废旧物资回收机构综合利用;UV灯管定期置换,由厂家派专业人员置换后带走,废灯管不在场区暂存;脱硫剂每半年更换一次,收集后交由原厂家回收利用;项目无害化处理车间采用电加热导热油供热,导热油循环使用;生活垃圾送至城乡清洁工程处置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六)地下水保护措施。按照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厂区各项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对水质、水位进行监测,做好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

四、项目在生产时,建设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生产、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生产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备,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3年5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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