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明胶迁建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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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明胶迁建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略) 年产10000吨明胶迁建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备案前公示


1、建设单位概况

(略) 明胶事业部前身为蚌埠明胶厂,成立于1955年,主要经营明胶、骨制磷酸氢钙等。2015年 (略) 为了 (略) 进园号召, (略) 明胶事业部整体搬迁,并扩大产能至年产1万吨明胶。 (略) 固镇经济开发区,并委托南京科泓 (略) 对迁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该项目于2015年9月28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 (略) 年产1万吨明胶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2018年4月企业对该项目完成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企业现已稳定生产5年,目前明胶产量为6000吨/年,骨质磷酸氢钙(副产品)

25000吨/年。

2、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并对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负责。为此, (略) 开展本次后评价工作。

根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便函〔2019〕1046)要求,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编制完成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之前,建设单位应通过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建设地点: (略) 固镇县经济开发区经二路东纬三路南

联系人:倪顺田

联系电话:*

4、后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略) 柏瑞 (略)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551-*
电子邮箱:*@ qq.com

注:

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参与说明需要公开,因此,建设单位在编制公众参与说明时,应不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

2、公众参与说明格式应符合《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要求。


(略)

2023年5月12日

,安徽

(略) 年产10000吨明胶迁建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备案前公示


1、建设单位概况

(略) 明胶事业部前身为蚌埠明胶厂,成立于1955年,主要经营明胶、骨制磷酸氢钙等。2015年 (略) 为了 (略) 进园号召, (略) 明胶事业部整体搬迁,并扩大产能至年产1万吨明胶。 (略) 固镇经济开发区,并委托南京科泓 (略) 对迁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该项目于2015年9月28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 (略) 年产1万吨明胶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2018年4月企业对该项目完成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企业现已稳定生产5年,目前明胶产量为6000吨/年,骨质磷酸氢钙(副产品)

25000吨/年。

2、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并对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负责。为此, (略) 开展本次后评价工作。

根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便函〔2019〕1046)要求,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编制完成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之前,建设单位应通过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建设地点: (略) 固镇县经济开发区经二路东纬三路南

联系人:倪顺田

联系电话:*

4、后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略) 柏瑞 (略)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551-*
电子邮箱:*@ qq.com

注:

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参与说明需要公开,因此,建设单位在编制公众参与说明时,应不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

2、公众参与说明格式应符合《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要求。


(略)

2023年5月12日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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