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鑫达民用洁净煤销售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五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鑫达民用洁净煤销售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五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拟对鑫达民用洁净煤销售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鑫达民用洁净煤销售站建设项目 | 五台县陈家庄乡南坡村西南 | 山西鑫 (略) | 山西铭淼 (略) | 项目占地面积4000㎡。建设规模及内容:年储存5万吨民用洁净煤。新建封闭库、办公室、化验室、过磅磅房等。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 一、严格落实废气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要边界围挡,合理安排工期,禁止大风天气作业,做好对建筑材料和裸露地面等的管理工作,及时清理垃圾,定期洒水降尘。厂区地面及运输道路硬化,定期清洁洒水降尘。厂区出入口处设置洗车平台清洗进出车辆,运输车辆篷布苫盖密闭运输,严禁超载超速。储煤库须全封闭,地面进行硬化防渗,顶部设置可覆盖全场的喷雾抑尘装置。煤炭装卸在储煤库内完成。 二、严格落实废水防治措施。储煤库四周设置导流渠,淋控水收集后回用于储煤库洒水降尘,不得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厂区东北角设置一座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沉淀后用于道路洒水抑尘。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要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布置施工场地,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运输车辆定期保养,限速行驶,途径村庄禁止鸣笛。做好厂区及周边绿化,削弱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垃圾及时清运处理。厂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煤泥作为产品外售处置。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废棉纱手套、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严格执行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降低到最小。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五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股 0350-* | |||||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5日(3个工作日) |
五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拟对鑫达民用洁净煤销售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鑫达民用洁净煤销售站建设项目 | 五台县陈家庄乡南坡村西南 | 山西鑫 (略) | 山西铭淼 (略) | 项目占地面积4000㎡。建设规模及内容:年储存5万吨民用洁净煤。新建封闭库、办公室、化验室、过磅磅房等。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 一、严格落实废气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要边界围挡,合理安排工期,禁止大风天气作业,做好对建筑材料和裸露地面等的管理工作,及时清理垃圾,定期洒水降尘。厂区地面及运输道路硬化,定期清洁洒水降尘。厂区出入口处设置洗车平台清洗进出车辆,运输车辆篷布苫盖密闭运输,严禁超载超速。储煤库须全封闭,地面进行硬化防渗,顶部设置可覆盖全场的喷雾抑尘装置。煤炭装卸在储煤库内完成。 二、严格落实废水防治措施。储煤库四周设置导流渠,淋控水收集后回用于储煤库洒水降尘,不得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厂区东北角设置一座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沉淀后用于道路洒水抑尘。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要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布置施工场地,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运输车辆定期保养,限速行驶,途径村庄禁止鸣笛。做好厂区及周边绿化,削弱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垃圾及时清运处理。厂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煤泥作为产品外售处置。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废棉纱手套、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严格执行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降低到最小。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五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股 0350-* | |||||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5日(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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