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泥湾镇规划4号路以东、规划东风路以北区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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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泥湾镇规划4号路以东、规划东风路以北区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项目概况

红泥湾镇规划4号路以东、规划东风路以北区域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 (略) 宛城区红泥湾镇凉水井村,因两地块紧临,且原用地性质同为农用地,现规划为同一项目用地(东方时尚汽车小镇项目),因此将两区域合并调查。红泥湾镇规划1号路以南、规划4号路以东区域地块,东至规划5号路,南至规划3号路,西至规划4号路,北至规划1号路,地块占地面积51219.1m2(76.829亩),其中实用地面积44431.2m2,代征道路面积6787. 9m2;规划4号路以东、规划东风路以北区域地块,东至规划长城路,南至规划东风路,西至规划4号路,北至规划3号路,地块占地面积*.3m2(643. 107亩),其中实用地面积*.4m2,代征道路面积32774.9m2。该地块总的调查面积为*.6m2(660.592亩)。

(略) 宛城区自然资源局《 (略) 宛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宛城区红泥湾镇规划1号路以南、规划4号路以东区域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宛区自然资规条[2023]4号)和《 (略) 宛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宛城区红泥湾镇规划4号路以东、规划东风路以北区域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宛区自然资规条[2023]5号)文件,该地块现规划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中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根据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及历史卫星图核实,调查地块一直为农田,地块内现状为空地和临建项目指挥部。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总量、重金属快速检测数据均与对照点相当,无较大差异,地块内各点位表层土无明显污染物含量较大区域,各因子检测结果均含量分布较均匀,无明显含量较大区域,不存在异常情况。地块周围区域历史上及当前污染源不对其构成影响,不存在有重大污染生产工艺的工业企业。相邻地块历史上至当前以农田、村庄为主,不存在污染源,本地块受到相邻地块跨界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且地块周边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不对其构成影响,认为该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开发需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在第一阶段可以结束,不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

地址: (略) 卧龙区梅溪街道新西社区新华西路艺苑小区

2023年5月15日

,河南, (略) ,宛城区,卧龙区,南阳

一、项目概况

红泥湾镇规划4号路以东、规划东风路以北区域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 (略) 宛城区红泥湾镇凉水井村,因两地块紧临,且原用地性质同为农用地,现规划为同一项目用地(东方时尚汽车小镇项目),因此将两区域合并调查。红泥湾镇规划1号路以南、规划4号路以东区域地块,东至规划5号路,南至规划3号路,西至规划4号路,北至规划1号路,地块占地面积51219.1m2(76.829亩),其中实用地面积44431.2m2,代征道路面积6787. 9m2;规划4号路以东、规划东风路以北区域地块,东至规划长城路,南至规划东风路,西至规划4号路,北至规划3号路,地块占地面积*.3m2(643. 107亩),其中实用地面积*.4m2,代征道路面积32774.9m2。该地块总的调查面积为*.6m2(660.592亩)。

(略) 宛城区自然资源局《 (略) 宛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宛城区红泥湾镇规划1号路以南、规划4号路以东区域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宛区自然资规条[2023]4号)和《 (略) 宛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宛城区红泥湾镇规划4号路以东、规划东风路以北区域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宛区自然资规条[2023]5号)文件,该地块现规划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中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根据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及历史卫星图核实,调查地块一直为农田,地块内现状为空地和临建项目指挥部。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总量、重金属快速检测数据均与对照点相当,无较大差异,地块内各点位表层土无明显污染物含量较大区域,各因子检测结果均含量分布较均匀,无明显含量较大区域,不存在异常情况。地块周围区域历史上及当前污染源不对其构成影响,不存在有重大污染生产工艺的工业企业。相邻地块历史上至当前以农田、村庄为主,不存在污染源,本地块受到相邻地块跨界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且地块周边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不对其构成影响,认为该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开发需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在第一阶段可以结束,不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

地址: (略) 卧龙区梅溪街道新西社区新华西路艺苑小区

2023年5月15日

,河南, (略) ,宛城区,卧龙区,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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