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高新区分局拟对三卓韩一精密电子(惠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高新区分局拟对三卓韩一精密电子(惠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三卓韩一精密电子(惠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滨河东路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2-*
电子邮箱:*@*ttp://**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三卓韩一精密电子(惠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三卓韩一精密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18号小区C栋厂房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三卓韩一精密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位于 (略) 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18号小区,于2013年10月10日 (略) 环境保护局仲恺分局的环评批复,文号为惠仲环建[2013]101号。审批主要内容为项目主要从事硅胶制品、橡塑制品、模切制品和模具的生产,年产硅胶制品650万片、橡塑制品500万片、模切制品800万片和模具100套(自用)。 由于业务拓展,项目拟投资2000万,在现有项目的C栋厂房扩建塑料配件生产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年产塑料配件2000万件(主要用于电子产品),扩建项目拟增加员工50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均在项目内住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第七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非*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产生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和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员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包装废物经分 (略) 进行回收处理;水口料和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扩建项目新增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5、环境风险: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故障,导致项目产生的废气未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造成废气在车间内和项目周边的浓度增大,影响员工和周边环境,应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设置和运行,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修。 |
公众参与 |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信息来源:规划环评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三卓韩一精密电子(惠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滨河东路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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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三卓韩一精密电子(惠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三卓韩一精密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18号小区C栋厂房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三卓韩一精密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位于 (略) 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18号小区,于2013年10月10日 (略) 环境保护局仲恺分局的环评批复,文号为惠仲环建[2013]101号。审批主要内容为项目主要从事硅胶制品、橡塑制品、模切制品和模具的生产,年产硅胶制品650万片、橡塑制品500万片、模切制品800万片和模具100套(自用)。 由于业务拓展,项目拟投资2000万,在现有项目的C栋厂房扩建塑料配件生产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年产塑料配件2000万件(主要用于电子产品),扩建项目拟增加员工50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均在项目内住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第七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非*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产生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和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员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包装废物经分 (略) 进行回收处理;水口料和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扩建项目新增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5、环境风险: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故障,导致项目产生的废气未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造成废气在车间内和项目周边的浓度增大,影响员工和周边环境,应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设置和运行,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修。 |
公众参与 |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信息来源:规划环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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